信仰共同体与中国人的精神家园
李向平
中国人讲的信仰,不完全是对宗教的信仰,还有文化的信仰,甚至还有其他的信仰,比如说道德信仰,民族信仰,政治信仰。当然,这个信仰的概念,明确的来说也是近代以后才有的。其次,是这里讲的信仰共同体,是不同于初级社会群体的信仰形式,同时也不同于制度宗教那种制度化的信仰形式,是一种尚未与建构为组织制度的宗教信仰形式,是对宗教的信仰,但不是宗教信仰,是一种没有完全进入宗教制度的信仰形式。
这就涉及到杨庆堃关于制度宗教和扩散宗教的问题。之所以要从信仰的角度,从宗教信仰的角度考虑这个问题,乃是因为传统宗教的制度形式,我觉得杨庆堃的概念不是很准确的。因为中国的佛教和道教尽管是制度的,但是跟基督宗教的制度还是不一样。它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建制,他是在王权体制下面国家权力对宗教的安排和统治,并不存在一个独立的宗教信仰系统,或者是相应的宗教自治制度。所以,在传统的朝廷或者是王权体制下面,这是一个体制性的宗教,如果是制度宗教的话,应该是宗教体系对信众的组织与传递都是一种社会的民间的组织形式,这才是制度宗教的真是内涵。我觉得,这是杨庆堃有关制度宗教的失误之一。
其次,杨庆堃把扩散的宗教,即中国的宗教与信仰,非制度的宗教的信仰,用一个扩散的宗教包装起来,没有再做深入的讨论。我觉得中国人对宗教的信仰,不一定是用宗教的制度形式表达的,而是可以用家族,用教育,用礼仪,用伦理,甚至用国家权力的形式来表达的。现在考虑宗教与传统文化,我就想把这个题目理解与宗教信仰与传统文化,或者是宗教信仰与当代文化建设的内在的关系,而非简单的制度宗教或扩散宗教。
至于信仰共同体与中国当代建设文化的关系,一是要超越“制度宗教”或者是“扩散宗教”的概念,另外一个则是传统的“三教合一”的观念。
讲儒释道三教,道教和佛教不是问题,首先就会碰到一个问题:儒教是不是宗教?我们把传统文化讲成是宗教的话,马上就有一个概念要诠释,可能要附一个很大的注解在下面。但是,从宗教的信仰来讲,从宗教信仰、或者是宗教及其信仰来讲,就会构成对宗教概念的重新诠释和讨论,进而梳理宗教信仰在中国文明体系当中的某些特点与脉络。
宗教及其信仰,对于中华文明的地位和功能,并非经纬式的作用,只是一个跟家族、教育甚至是国家的管理形式糅合在一起的补偿。上层精英可能考虑到宗教,下层社会大众可能不一定考虑到这是制度宗教或者是扩散宗教,就觉得这是他的信仰。因此,下层大众求的是信仰,体制层面讲的是宗教。这就是历来讨论未决的、儒教是不是宗教的问题。
儒教如果是宗教的话,这个宗教的概念,肯定是一个“体制宗教”——位于国家权力体制中——宗教概念,这样才会有学者在论证儒教是宗教的时候,几乎把一个中国文明体系,全部用基督宗教的宗教概念来论述,好像整个文明体系都是一个宗教体系。
然而,从宗教信仰的核心内涵来说,对神圣对象、包含有终极的、无限关怀的对象的信仰,只是中华文明的特征之一,在具有这样的神圣对象的信仰形式的时候,中国人更不喜欢用宗教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信仰,中国人或中国文明采用了非宗教的形式来表达他们的宗教信仰。为此,中国人对宗教的信仰,似乎不是宗教,但是更神似宗教,甚至比宗教的作用更大,因为这已经超越了宗教,却又包含了宗教在内。现在人因此才可以说,我们有信仰,但不是对宗教的信仰,或者是不完全是对宗教的信仰,是信仰与宗教的共同建构,是一个社会或者是一个国家体制,对信仰和宗教的共同建构。
贺麟先生曾经在谈到信仰类型的时候,把信仰分成三种,一种是宗教信仰,一种是传统信仰,再次是实用信仰。宗教信仰多出于天才的直观和理性的识度,传统信仰多基于不知不觉的熏陶、感化或者是暗示。实际上,我在这里讲的传统信仰跟贺麟先生讲的差不多。而实用信仰多本于精炼的阅历和理智的纪律。所以,我又觉得我们讲当代中国社会问题的时候,我们往往喜欢讲中国信仰缺失,但实际上中国的信仰是丰富多彩的,多种多样的。问题是这种形式,不知道讲的是哪一类信仰。我们在做社会调研的时候,经常说你有信仰吗,继续往下问,你究竟是信什么,是信宗教的,还是信文化,还是信民族的,还是信国家的……这就没有一个公认的答案了。
因此,我觉得宗教传统,可以使用信仰分类方法,就像贺麟这里有一个具体的表达那样。他强调,具体的生活或社会运作当中,上述三种信仰,往往是重叠的,边界模糊的,不是很清楚的,他也讲宗教信仰更多的是像欧洲的文明体系当中的,而我们讲的宗教信仰,更像是传统信仰。这就不仅仅是对宗教的信仰了,更不是局限于制度层面的宗教信仰了。制度宗教与扩散宗教的概念都无法解释它们。
那么,在宗教与当代中国文化建设的关系当中,如何处理宗教信仰,或者是传统信仰与现代中国文化的关系?在这里,当代宗教,或者是当代中国信仰,或者是当代信仰的研究与讨论,肯定是不能回避传统文化的基本问题,而当代中国文化的发展肯定是要吸收传统的文化、信仰与宗教的内容在里面。这就需要一个多元化的信仰共同体和多元的信仰构建形式,建设不同社会层面,不同社会资源的信仰体系。当代中国的文化建构,肯定是多元的信仰形式,而在这种多元的共同信仰或多元的信仰共同体当中,我们可以有核心的信仰,可以与核心价值观相互配套的基础信仰,还有社会层面的其他信仰形式,包括五大宗教的信仰形式。
如何定义这一种多元的信仰共同体?可能是依靠不同社会、文化体系之间的互动和博弈,依靠法律的、习惯的、教育的与国家的资源与规范,这样可以分出基础的信仰与核心的信仰,普遍的信仰与特殊的信仰,既避免大一统的宗教信仰格局,同时又有信仰核心的认同和个人信仰选择的自由,还有信仰整合的社会基础。
至于在传统儒释道三教关系当中,实际上包括民间宗教或者是民间信仰,这样一种传统的合一构成中,我们常说的三教合一或三教同源,究竟是在什么层面上是合一的,是同源的?我觉得,中国的宗教信仰或者是民间信仰,它最大的一个共同的基础,就是只是一个信仰系统,在宗教制度层面并不是很明显,特别是对信仰者及其对信仰的社会认同,它们没有局限于宗教的信仰,包括佛教和道教,局限于道观和寺庙当中,基于共同的信仰而把广大的信众组织起来,如同基督宗教这样的团体信仰形式;另外一方面,儒教为主导的三教结构,原来我们讲儒教治世界,佛教治心灵,道教治身体,似乎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对信仰、宗教的要求,而只能集中于宗教之信仰认同的社会建构,是社会与人心的共同互动,而非传统的儒释道三分一统的方法。
最后,想讲的就是在传统文化与外来宗教的博弈层面。已有的观念在于,外来的宗教制度性组织性很强,而传统文化比较松散,前者可能会给后者带来颠覆的危险。如何面对这个问题?我曾经有一个说法,就是说传统的信仰,传统的宗教信仰,如何在现代社会法制允许情况下,基于信仰认同而进行社团化和团体化的建设,这就是具有地缘特点、小群体形式的信仰共同体。唯有给予传统信仰以社团化的支持,这样才可以强化传统信仰形式,从而对应或面对外来宗教的制度性挑战,而不是依靠国家权力设置夷夏大防。只有双方都是一种信仰社团和信仰团体,才可能构成博弈或互动的理性交往机制,在现在法制和社会变迁的情况下,为当代中国文化建设各自发挥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