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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法规论▪P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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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可信赖之正士,共同商议行为佳。

  虽具辨别之智慧,亦应商议而行事,

  不仅唯指成功事,纵未成办亦为佳。

  首先详察细审时,不用说是谋事臣,

  其他智者所言说,自亦当察理非理。

  浅慧者之邪建议,聪慧者之关要词,

  藏有私心曲建议,不杂私欲善良语,

  不观长远鲁莽语,考虑长远所说言,

  意志消极怯懦词,慷慨激昂之言语,

  分别不杂了知后,当如天鹅水取奶,

  听取有义之话语,以己智慧而决定。

  纵然自知取舍理,商议抉择国家事,

  共同协商一切事,无论如何无后悔。

  浊世狡者庇狡者,异口同声欺君主,

  牵山羊之婆罗门,盗贼称犬与此同。

  是故一切贤明主,了知狡者私欲后,

  获得不依他人慧,君主精通诸法律。

  诚实稳重当信赖,恒时不信之士夫,

  犹如乌鸦常生疑,具慧者勿与彼议。

  若问具辨别慧者,自己获得诸功德,

  具力能乐亦依靠,哈讷曼塔助成事。

  若恒依止具福德,具足威力士则善,

  麻雀求援于大鹏,致使诸龙生畏惧。

  于事迷惑者通过,与智者议而抉择,

  犹如珠宝能遣除,水之污浊令澄清。

  自己纵然具智慧,若议则生前无慧,

  如因听取谋士言,胜光国王战胜敌。

  若未善加观察己,轻信他言遭危害,

  牛王与狮子二者,和睦关系为狐毁。

  若未观察自久利,莫收他人随意施,

  且看东特因接受,所供新媳最终毁。

  具慧者以方便法,聪明之人亦归附,

  遍入天化侏儒相,则将非天压地下。

  若具殊胜之智慧,亦可击败具慧者,

  具五手印遍入天,亦为大自在所使。

  是故无论任何事,皆依精密协商成,

  依靠猴群同协力,于大海上建桥梁。

  冬葵向阳而垂头,芭蕉树以雷声长,

  有利建议及良友,从何出现不一定。

  哦照为妻遭杀害,朗嘎城市为猴焚,

  有害朋友恶建议,从何出现不一定。

  是故具有智慧者,勿与非理友协商,

  若与合宜友商议,功德不会损失也。

  孤身一人与谁议,二人以上共协商,

  央央大国多数事,不经商议难成办。

  不与任何人商量,眷众虽多如繁星,

  谁亦无法将庸君,自苦难中解救出。

  若集众人而磋商,大力者亦难胜伏,

  犹如蚂蚁集成群,从而杀死狮子崽。

  若欲维护自己方,以及摧毁诸他方,

  汇合众多之人士,共谋大事智者赞。

  慈心纵然如父母,倘若不与人商议,

  他人岂知彼成办,诸所欲事之意图。

  众人想法各异故,于诸一切非理事,

  意见一致尚易行,何况合理之建议?

  观点一致之众人,无论居近或住远,

  办事如待自事故,共同协商成大事。

  古代智者口中说:建议之中生助缘,

  最初不与人商量,最终追悔愚者相。

  若善协商生妙慧,所作诸事皆顺遂,

  难事亦轻易成办,具众眷者何不议?

  大事未议仅言说,如仙诅咒谁成办?

  自己作主虽未谋,君主开口即成功。

  是故具慧诸君主,自己行事集眷众,

  善加观察共协商,具力敌亦不能害。

  多士若同心协力,于合理事意见一,

  心中筹划彼等事,如吸铁石引铁器。

  

第十五品终

  

第十六品 观察法理

  

君主本身守法者,若令眷属遵法妙。

  倘若自己行违法,岂可堪为众生主?

  无欺因果与缘起,即是世间总法律,

  于诸颠倒因果者,惩罚乃是恶趣苦。

  君主倘若不如法,今生臭名昭著也,

  亦将毁坏国政故,自己当行十善法。

  何者行持十不善,皆被引入三恶趣,

  纵然转生善趣中,亦受难忍等流果。

  一切有情爱生命,故君主当断杀生,

  杀生短寿多疾病,贤明君主之境内,

  包括飞禽与走兽,应当尽力禁残害。

  当护彼境人傍生,免遭命难无畏惧,

  假设为利众多人,难化蛮人驱他方。

  争时君规有宣说,倘若无法改变之,

  为遣众生之祸根,杀戮国境得安乐,

  然而君主于恒时,切莫舍弃慈悲心。

  以自财富知足已,勿非理夺他人财,

  不予取果成贫穷,自己受用为他携。

  纵是合理之税收,应理没收财惩罚,

  亦当观想财过患,莫有强烈贪婪心。

  不为猛烈私欲染,为令国家得安宁,

  仅似损害不予取,君王不成破戒者。

  令自王妃生欢喜,莫与他妻行邪淫,

  邪淫后世眷不驯,夫妻之间不和睦。

  恒时言说真实语,具足法语胜功德,

  妄语果报多遭谤,自己亦受他人欺。

  离间语果眷不乐,获得争论恶眷属,

  君主恒常当言说,和蔼话语与爱语。

  粗语后世常听闻,不悦耳语争论语。

  断除无义绮语后,如理言说具义语。

  说绮语果词无力,口才拙劣言怯懦。

  无论他人财多少,勿生贪心当欢喜,

  贪心所感毁心愿,强烈贪欲不知足。

  舍弃损害他人心,当于诸众生慈悯,

  害心后世常受苦,无缘无故遭他害。

  应当彻底而断除,无有因果之邪见,

  倘若不断除邪见,后世成伪恶见者。

  已为恶见染污者,如焦种子之苗芽,

  不生一切诸白法,正见乃为诸法因。

  犹如陡坡之流水,生存短暂不久住,

  必将趋入后世故,思维来世不放逸。

  何时业果不欺故,微小亦不会空耗,

  自己造业成熟己,于此谁亦不可越。

  是故非法治国政,乃是地狱之预兆,

  依法治理彼国政,乃趋天界之阶梯。

  生于王族诸君主,有权统治民众故,

  应当竭力令诸民,趋入十善正道中。

  保护生命发布施,禁止邪淫妄语等,

  他人富足心随喜,观修慈心与正见。

  当以合理之税收,及与惩罚等护众,

  若具悲心巧方便,则无罪过皆成善。

  倘若积累善根后,寻求无上菩提果,

  不违一切世间规,不越殊胜之正道。

  如法善护诸众生,具有威力成二利,

  是故一切大菩萨,亦现君主相利众。

  君主当敬父母亲,沙门及婆罗门等,

  供养三宝以方便,遣除今生来世苦。

  令诸众生皆趋入,生生世世享安乐,

  诸多方便轨道中,当知此人即法王。

  

第十六品终

  

第十七品 观察法规

  

自己奉行诸佛法,令他守持十善戒,

  称为伟大之法王,一切智者倍赞叹。

  十不善业犹如毒,损害今生后受苦,

  于诸意行相悖者,法王制定诸法律。

  残杀人们盗财物,霸占妻子行邪淫,

  妄言欺骗离间语,绮语恶语刺人心。

  此等轻重之损害,从前有无过失等,

  依照罪过之轻重,当以惩罚而制止。

  遮止粗大之罪行,意之微小诸罪业,

  自然而然无力故,称为遵守十善法。

  伤害总体之众生,损害殊胜三宝尊,

  妨害王法与国策,扰乱国家不安者,

  具力君主若制止,举国上下皆安乐,

  若无行法之君主,他法令国安宁难。

  先前人们有愧时,纵然盗一枚银币,

  亦受断命之惩罚,如此盗贼极稀少。

  当今极其难化时,若仅以此罪杀戮,

  国境眷众近成空,故当依照时间境,

  制订一切诸法规,亦当契合昔出世,

  贤明君主之王法。所谓法律无偏堕,

  公正犹如空垂线,好似真实示因果,

  是故谁亦无法越。若违亲子亦失败,

  若守贫民亦胜利,犹如霹雳降头上,

  不得不负称法律。若有财力惩罚轻,

  懦弱贫者惩罚重,如此不称为王法,

  此同娼妇之舞姿,娼妇以姿色度日,

  沙门终生依佛法,王族以法律生存,

  婆罗门唯护种族,倘若失去维生因,

  任何他法不能救,如若命根已灭尽,

  其它诸根岂能救?所谓君主之名称,

  亦以作法主获得,若不如法而执行,

  虽有君主等同无。倘若自己成法主,

  依法惩治诸怨敌,虽作损害他时报,

  明君法律无亲疏。具有法律之地方,

  如法行者心安宁,非法行者皆小心,

  贤善法律世依怙。若闻于诸犯罪者,

  予以合理之治裁,善良之士得安慰,

  恶劣之徒亦生畏。若闻罪犯未受惩,

  诸高尚者皆泄气,诸下劣辈此时起,

  开启放荡不羁门。若闻无辜受惩罚,

  诸贤善者皆失望,共称卑劣之昏君,

  恶名亦传遍天界。若未加罪于无辜,

  熟悉无辜之诸人,赞扬称颂彼君主,

  天人亦生随喜心。于诸损害他命者,

  以自身体作范例,应依锤打等方式,

  此后断除诸罪行。盗窃他人财物者,

  照价及千倍赔偿,霸占他妻仆人等,

  亦应相应而制止。谛实语经中宣说:

  君主若过分温和,蛮横者与盗贼增,

  国境遍满粗暴徒,君主虽应具悲心,

  于诸蛮横不驯众,却当合理惩罚已,

  且对苦难众生悲。地藏十轮经中言:

  世尊出有坏佛陀,赐教大梵天王道:

  信仰佛教而出家,剃除头发与胡须,

  身著袈裟任何人,无论具戒或破戒,

  天众人类非天等,于彼等同在家人,

  蔑视相待尚不许,更不用说于彼者,

  鞭子抽打棍棒击,关入牢狱及辱骂,

  砍割身体摧残杀?何况广闻持戒士!

  出家之后舍戒律,行不善法心肮脏,

  非为沙门诩沙门,如此恶劣粗犷者,

  亦是天等世间众,应供功德之宝藏,

  见到仅持出家相,随念本师戒律等,

  由此亦生诸功德。虽说破戒如人尸,

  然具剩余之功德,如牛王死留苦胆,

  獐子尸体具麝香。若需于彼行治罚,

  僧众共商当摈除,国王以及诸大臣,

  抑或有权势之人,于皈依佛持相者,

  不应刺击与责打,诸如此类之惩罚。

  何人犯下五无间,伪装成为出家相,

  佛陀从未开许过,君主对彼殴打等。

  未来粗暴行王族,不敬具法之沙门,

  恶语诋毁三宝尊,天众于之生嗔后,

  完全舍离抛弃彼。行者生厌逃他境,

  频繁发生内外乱,国境时常受痛苦,

  国政衰败疾等现,死后堕入恶趣中。

  一切恶行之君主,指派沙门作信使,

  未来粗暴诸君臣,恣意享用沙门财,

  建佛塔财三宝财。依此严重之罪业,

  今生罹患难治症,后于地狱中久熬。

  昔日身著袈裟者,虽向大象射毒箭,

  象王如是而言道:此等纵具欺骗心,

  伪装冒充佛弟子,宁愿舍弃生身命,

  生起恶心不应理,如是虽转傍生者,

  于持相者亦生喜。未来恶劣诸君主,

  损害追随佛陀者,违背三世佛经教,

  最终堕入大地狱。昔日出现一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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