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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解宝灯论讲记 上册▪P14

  ..续本文上一页本不会有,此时没必要继续分析——零件是微尘、微尘也是空性。同理,人们将五蕴聚合称为我,这时只需将粗大五蕴抉择为空性,了知其仅是各个蕴之聚合,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我”,如此,对于“我”的执著自然会烟消云灭,根本不必继续详细分析。

  因此,应该承许声闻缘觉已证悟法无我,但仅证悟其中的一部分,而所证人无我则是自他相续中的粗大之法。

  如此解释时,有人也许产生怀疑:月称论师在《入中论自释》中讲到七种教证和三种理证,他宗即以此作为主要依据从而认为声缘已圆证二无我,如果宁玛派自宗不承认圆满证悟而是证悟一部分法无我,那所谓的七教三理对自宗是否具足违害呢?实际无有任何违害。

  第一个教证,龙树菩萨于《宝鬘论》中说:“何时有蕴执,尔时有我执,有我执有业,有业亦有生。”在这一教证中,对于“蕴执”,喇拉曲智仁波切将之解释为“五蕴粗大的总和”,其中并未讲到法无我一定要圆满证悟,而是说声缘需要证悟粗大五蕴的聚合,否则仍会起惑造业,从而流转生死轮回。

  第二个教证,《宝鬘论》又云:“犹如眼错乱,能执旋火轮,如是依诸根,能取彼对境。诸根及诸境,许是大种性,大种各无境,此等实无境。识受想及行,一切皆如是,各体无境故,胜义中境无。大种二相中,无境聚无境,聚合无境故,色法实无境。大种若各异,无薪应有火,和合成无相,其余定如是。”以此说明色法等一切万法皆为空性,这一点对自宗也无有任何违害。

  第三个教证,龙树菩萨《中论》说:“大乘说无生,余说尽空性,尽无生义同,是故当忍许。”大乘宣说了无生空性,同样,若欲获得阿罗汉果位也一定要证悟空性,但其中并未说需要证悟所有的空性。对此教证,诸大德的解释方法稍有不同。

  第四个教证,《声闻经》中说:“诸色如聚沫,诸受类浮泡,诸想同阳焰,诸行喻芭蕉,诸识犹幻事,日亲之所说。”此中以聚沫、浮泡、阳焰、芭蕉、幻事之喻观察诸行并非实有,虽然讲到应证悟法无我,但并未强调必须圆满。

  第五个教证,佛陀对迦旃延那说:“世尊由证知,有事无事法,迦旃延那经,双破于有无。 ”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所谓的“双破于有无”并非讲到遮除一切有边、无边,而是指以“有”和“无”的执著将会不断流转生死轮回,它们是生老死病之因,并不是从破法我这一角度宣说的。

  第六个教证,《般若摄颂》云:“谁求声闻独觉果,乃至法王如来果,必依般若法忍得,离此恒时不可得。”第七个教证,《般若二万五千颂》云:“欲求声闻地,须修般若波罗蜜多,独觉与大乘菩萨亦复如是。”对于这两个教证虽有两种不同的解释方法,但于自宗也无有任何违害。

  上述七个教证均说需要证悟法无我,但并非他宗所许——必须圆满证悟,故对自宗所许无有丝毫违害。

  三个理证的主要依据是《十地经》。第一个理证:“彼等亦应不能永断三界一切随眠,如诸外道。”声闻缘觉需要证悟法无我,若非如此,则如同外道仙人一样,不能从三界轮回中获得解脱。但这也并非讲到必须圆满证悟法无我,如《俱舍论》所讲,对细微之法虽未证悟但仍然可以脱离三界轮回。第二个理证:“初发心菩萨亦应以自慧力胜,又缘色等自性成颠倒故,亦应不达补特伽罗无我,以于施设我因之诸蕴有可得故。”他宗认为声闻缘觉一定要圆满证悟法无我,否则一地菩萨的智慧亦应胜过声闻缘觉,而不应如《入中论》中所讲:“彼至远行慧亦胜”。对此,麦彭仁波切解释说:这里并不是指智慧的高低,而是以入定来区分的,因阿罗汉入定力量非常强大,故菩萨于七地时方能超胜。所以,也无有“必须圆满证悟法无我”的违害。第三个理证:“倘不遍知诸法无自性,不过如世间离欲者。”声闻缘觉若未证法无我,则不能断除烦恼障,如此将于三界轮回中不得解脱。

  综上所述,以七教三理并不能说明声闻缘觉已经圆满证悟法无我,若运用因明辩答的方式,则应对此回答:“不定。”比如,对方说:“声闻缘觉一定要圆满证悟法无我,否则于三界轮回中不能获得解脱。”此时可以回答说:“不一定。”为什么呢?根据《俱舍论》自宗观点,对粗大之法证悟为空性即可获得阿罗汉果从而解脱生死,否则,声缘与佛陀的智慧若无有二致,则汝宗对于诸方所发之过失皆不可避免。

  本论牵涉到萨迦、格鲁、觉囊等很多派高僧大德的观点,他们依据众生的根基、意趣安立了各自不同的观点,大家在闻思过程中一定要观清净心,不要妄加诽谤。

  堪布根华仁波切也说:“对于印度藏地诸位成就者为利益众生所显现的任何破立观点,均不能生邪见,而要以公正严谨的态度深究教义。”本论牵涉到诸多高僧大德的观点及宗派,此时应依据经教进行衡量,暂时来讲,某些说法或许存在少许过失,但这样的过失,同带给众生的利益相比较,以利益颇大的缘故,对大乘菩萨也会有所开许。因此,诸位千万不要生起“某某说法不合理”等想法,而是要认真研究、深入思维,正如堪布根华所说:“依此使自己的智力尽善尽美,并通过实修了义经续的甚深密意增上功德,从而普度众生、弘扬教法,精通大德们的所作所为。”

  上述问题十分重要,希望诸思想尚未成熟且喜人云亦云者,一定要审慎谨持身语意三门。同时也应了知,对于本论所提及各派大德的种种说法并非宁玛派妄言杜撰,实际他们的观点在相关论著当中十分明显,如现在四川出版社、青海出版社也出版了部分的藏文辩论书,其中以教证理证进行的精彩辩论,想必定会使有智之士大饱眼福,并藉此滋润法身慧命之苗芽,但也有个别愚鄙之人或许会想:“佛教每天进行此种无稽之争,实在无聊。”因此,学会以公正、客观的态度分析自他宗派的区别及各自密意,这一点至为重要。

  第二种观点认为三乘见道同一、证悟无高低之别,且将显密经续全部解释为不了义。麦彭仁波切以尖锐的语气说:“这种观点“太”过分!” 堪布根华仁波切在《浅释》中也说:“后派有些人的观点就显得更为过分。”德巴堪布在他的《讲义》中对此种观点也已作了严厉呵责,这样的指责实际并无太大矛盾,因为他们已将自己的观点于论著中讲述得非常清楚。不过,尼登仁波切、楚西降央多吉等并未宣说如此严厉的言词。我这里更是不太敢说,就我个人来讲,对宗喀巴大师的信心特别大,单从他老人家所做中观论著的文字来看,即可对大师犀利的笔锋、聪睿的智慧一目了然,其成就方面自不必说,更加使人叹为观止。但为接引个别众生的根基,宗喀巴大师也确实显现了如此独特的观点。

  己二(于此遮破)分二:一、回小向大之彼乘圣者应无所断;二、答辩。

  庚一、回小向大之彼乘圣者应无所断:

  则于前入小乘者,获得大乘见道时,

  毫无所断等过失,为理所害不可驳。

  承许“三乘见道无差别、证悟不存高低之分”的观点有很大过失。

  修学大乘者可分为两种根基,一种是曾趋入小乘而后又入大乘的不定种性者;一种是大乘决定种性——不需经过小乘而是直接进入大乘。

  其中,不定种性者首先进入小乘获得阿罗汉果,之后再入大乘。如果按照对方所许,则此不定种性者从到达见道开始直到七地之间,应该无有丝毫所断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大乘一地至七地主要断烦恼障,七地末尾开始断所知障 。若以大乘种性来讲,从资粮道、加行道开始修,然后一地到七地之间断烦恼障,八地断所知障,此时所谓的断障功德应理。而他宗许大小乘见道证悟无有差别,则不定种性者获得阿罗汉果位时必已断除烦恼障,而其所知障从八地开始断除,那一地至七地之间,此圣者究竟在做些什么?根本无有所断。

  宗喀巴大师四大弟子之一的萨 杰真巴对此解释说:一地到七地之间,入定时入于空性之定,出定时积累资粮。他是如此解释自宗观点的,但这种解释是否合理呢?不合理,这样已经无有任何意义。众所周知,烦恼障的对治是人无我,所知障的对治是法无我,而对方说声闻缘觉已经圆满证悟二无我,也即声闻阿罗汉应具足人无我与法无我的证悟智慧,既然如此,他们为何不能断除八地以上的所知障?具足证悟智慧却不断所断,这纯粹是荒谬之说。

  有关上述道理,萨迦派的香穹巴曾给宗喀巴大师发出十八大过失,其中就讲到“得地无有所断”等过失,大师认为这十八个过失非常难以解释,故又称之为十八种沉重包袱。后来,格鲁派非常了不起的大德——蒋扬嘎沃罗珠专门对此作了回答,不过,在他的回答中仍然存在令人费解之处。

  所以,承许如此观点时,会出现得地而无所断、证悟智慧无有利益等诸多过失。而且,对于萨迦派果仁巴、香穹巴等高僧大德所发的太过,他宗也将无法自圆其说,从而陷于进退两难的局面。虽然对方并不认为自己已经处于这种尴尬境地之中,但以经典、论典衡量时,他们也不得不如此承认。

  按照麦彭仁波切的观点,大乘决定种性者渐次断除二障,如《澄清宝珠论》云:“断障法亦于大乘见道中,断二障之遍计分,复次逐渐断除二障。至第八地时灭尽我执相续故,此等清净地无有烦恼障,其后唯除所知障。第十地后,以入金刚定摧毁二取迷乱之细微习气故,此无间时已获得法界善逝如来出有坏之智慧金刚身。”而小乘无学道者趋入大乘道后,见道时断除小乘五道中尚未断除的所知障遍计种子,二至七地断除俱生所知障的粗大障碍,于三清净地则断除烦恼障习气以及俱生所知障的细微障碍。

  如此解释,不论针对第三转*轮或是第二转*轮来讲都很容易,否则,声闻、缘觉、菩萨与佛的智慧无有差别,但所断障碍方面却有天壤之别——阿罗汉仅断烦恼障、菩萨断二障、佛陀断障圆满。这样实在不合理,既承许一地菩萨与阿罗汉皆已证悟二无我,那后者为何不断所知障?对方回答说:“还需要积累资粮,八地时再断所知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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