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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33-42经 生法等经十则

  汉译经文4.生法品

  相应部35相应33-42经/生法等经十则(处相应/处篇/修多罗)(庄春江译)

  起源于舍卫城。

  在那里……(中略)。

  「比丘们!一切都是生法。比丘们!什么是一切都是生法呢?比丘们!眼是生法,色……眼识……眼触是生法,凡以这眼触为缘生起的或乐、或苦、或不苦不乐受,也都是生法。

  ……(中略)舌……味道……舌识……舌触……凡以这舌触为缘生起的或乐、或苦、或不苦不乐受,也都是生法。身……(中略)意是生法,法是生法,意识是生法,意触是生法,凡以这意触为缘生起的或乐、或苦、或不苦不乐受,也都是生法。

  比丘们!当这么看时,已受教导的圣弟子在眼上厌,在色上……在眼识上……在眼触上……(中略)不再有这样[轮回]的状态了。」第一

  比丘们!一切都是老法。……(中略)简要的。第二

  比丘们!一切都是病法。……(中略)。第三

  比丘们!一切都是死法。……(中略)。第四

  比丘们!一切都是愁法。……(中略)。第五

  比丘们!一切都是污染法。……(中略)。第六

  比丘们!一切都是灭尽法。……(中略)。第七

  比丘们!一切都是消散法。……(中略)。第八

  比丘们!一切都是集法。……(中略)。第九

  比丘们!一切都是灭法。……(中略)。第十

  生法品第四,其摄颂:

  「生、老、病、死,愁与污染,

  灭尽、消散、集与灭法,它们为十则。」

  

  汉巴经文比对(庄春江作):

  「生法」(jātidhammaṃ),菩提比丘长老英译为「属于生者」(subject to bir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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