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承认,然于辨别后得时之暂时现相中,亦有名言中各个二谛的承认,即承认世俗中有,胜义中无。
颂曰:
彼二亦是若观待,二谛无二实相言,
则成各自现相许。
此名言中的二谛,亦仅是观待二谛无别双运实相而不破遮二谛各自现相之名言。
颂曰:
观待无二见义智,二量亦成相似量,
彼一不执二谛故。
观待现见二谛无别实相义的智慧而言,观察二谛的二量也成相似量或相似处,因为任一量皆不能同时执二谛故。
颂曰:
是故二量即妙慧,彼二衡量瓶等时,
纵使获得二自性。一时另一无有故,
凡夫意前此二谛,除非轮番不显现,
是故二谛衡量时,成立实现二承认,
观察名言谛与胜义谛的二种量是心所妙慧,以此二量来观察衡量宝瓶等诸法时,如《入中论》云:“由于诸法见真妄,故得诸法二种体。”设若获得妄与真之体即现空二者,由于此二量之境互不相同故,衡量分别其中一者时,对另一者则不能衡量分别,故于有二取凡夫之意前,二谛除轮番显现外,不能同时显现,由此当知用二量分别衡量二谛时,能成立有无二种承认。
戊二、断除对此之诤论
分四:一、断除自宗有相同过失之诤论;二、断除二者同力真实之诤论;三、宣说二谛分开承认及其必要;四、宣说将因或道中观胜义之承认许为自宗,而将世俗送于他,则有教理妨害
己一、断除自宗有相同过失之诤论
分三:一、提出诤论;二、断除诤论;三、摄要宣说:经教中的所有破立之理互不相违
庚一、提出诤论
颂曰:
若谓上述向他宗,所说有无之承认,
二谛承认互违过,自宗亦成相同耶?
这样,宁玛巴自宗在前面说他宗存在有无承认以及二谛承认内部相违的过失。自宗不也有了相同的过失吗?
庚二、断除诤论
分三:一、区分开现相中后得的心识与实相中入定的智慧之差别故自宗无过;二、以此理能遮破其它邪见;三、宣说自宗所许之二谛无有相违之过失
辛一、区分开现相中后得的心识与实相中入定的智慧之差别故自宗无过
颂曰:
吾宗对此善辨别,分辨后得道中观,
正行根本慧中观,粗细因果或识慧,
分位中观分大小,如是析说故无过。
自宗对此分位善加辨别,分为后得道中观与正行圣者根本慧定双运智慧大中观,此二次第的粗相中观与细性中观、因与果中观、意行境与慧行境小大中观的分位。对此善加辨别后,于细性中观、双运果中观、根本慧中观或大中观时无有承认;于粗意行境后得因中观或道中观时有承认,如是宣说故,自宗没有上述应成名言堪忍正理观察等三大过失。
颂曰:
是故离戏大中观,无有承认为自宗,
彼者即是究竟也。
根本慧双运果大中观,无有有无二边等任何承认,此即为自宗二谛无别究竟实相。
颂曰:
后得二谛各现时,二谛各量所衡量,
一切所有诸破立,亦是为除异邪见。
于后得因中观或道中观现空二谛各自显现时,以观察二谛正理,所衡量破遮无有之空,与建立有之现,又观待于各自二谛的胜义无有成实,与名言中有此的一切承认,亦是为了破除增益损减邪见故。
颂曰:
实相一切诸破立,无有任何承认故,
实性二谛无偏袒,无论一切所承认,
无有稍许成实故。
于本性超越破立二谛无别究竟实相双运之果中观,没有观待各自二谛的破立等任何承认,故究竟实相本性无有偏堕于二谛任一方,故无论有无承认破遮建立等,其自体无有少许成实,当知因此而无有破立的任何承认。
颂曰:
纵使破立二承认,亦是观待现相故,
二者不同分位时,真实无有相违故。
因此善加辨别入定与后得中观的差别后,在宣说根本定时,本性中无有戏论故,无有承认,此乃自宗宣说究竟之要。辨别后得时,观待于二谛,自宗也有破立二种承认,亦仅是观待名言现相世俗而有所承认,以观察二谛分位之各自量,安立破立二者,如是二谛之量互不相违。
颂曰:
无有堪忍等过失。观察有实不堪忍,
无实亦不能堪忍,究竟二者即相同,
暂时观待假立许。不察世称有许者,
即是现相非实相。
上述承认并非自宗的究竟观点,故无有应成名言堪忍正理观察等三大太过,因显现之有乃依缘起而生故,不成堪忍胜义正理观察,离一体多体且为假立之缘起法故。无实者亦是观待有实而假立故,不成堪忍正理观察,因彼是观待及缘起也。是故究竟义者,破与立或空与不空二者犹如梦中生子与其子死亡一般,于名言中同为不成实有。暂时各个破立之二谛相互观待,在不观察现相名言中,仅为假立。彼即为不观察依世间共称而有,仅是名言现相中有,非是胜义实相中存在。
颂曰:
观察无实之理智,所见实相许胜义,
观待世俗是胜义,观待究竟假胜义。
以观察无实胜义的理智,所见的空性许为胜义实相者,也是观待世俗现相而为胜义。观待于二谛无别究竟实相,仅为假胜义或相似胜义,非为究竟胜义,因其也包括于名言中。
颂曰:
设若实现互违者,二谛异体有四过,
实现互为非他故,二谛一体有四过。
设若实相与现相二谛互为相违,许其为异体,则有四种过失;又若许此二谛实相现相,互为一体者,也有四种过失。
辛二、以此理能遮破其它邪见
颂曰:
此理如来及众生,亦是实相现相许,
于彼承认因果者,应知小乘之观点。
不应把实相与现相许为一体异体之理,应承许佛与众生是实相与现相之理,若承许众生为因,佛为果者,应知此为低劣小乘等所许的观点。
颂曰:
实现未许一异故,众生若佛应所缘,
修持诸道无义过,承认于因具果等,
理证所害皆永无。
因自宗不承认实相现相二者为一体或异体故,则没有诸如若众生为佛应显现出具相好庄严的佛身、修道与一切修持应成无义、于因具果,及食用食物应成食不净物等一切理证所害的诸多过失。
颂曰:
诸障遮蔽实相故,不现如是须修道,
自他二宗皆所许。
有情实相乃为佛,然有情被自心所现的种种忽然之障垢所蔽故,而不能显现出佛性来,为除去障蔽佛性之忽然障垢,故须修道。自他二宗皆许为应精勤修道。
辛三、宣说自宗所许之二谛无有相违之过失
颂曰:
二谛即无相违故,有无承认怎相违?
亦非互为一体故,建立二种之承认。
自宗少许也没有堕于现空二谛中一边的过失,承认名言中有与胜义中无的见解,这二者怎会相违?不仅如此,现空互相非为一体故,于名言中安立世俗中有与胜义中无的二种承认,极为应理。
颂曰:
是故乃至于二谛,心有各自显现时,
彼二时终同力故,不应仅许有或无。
乃至于现与空的显现,以及心所未无余消于法界之前,二谛是互相观待而安立,不存在一者有而另一者无,现空二者有则俱有,无则俱无,二者具有相同之力或相同的位置,故没有一有一无偏于一边的承认。
颂曰:
二量轮番衡量时,决定实空名无者,
决定现分名有者,彼二所得或所见,
即是可称为二谛。
以离一多因等胜义理论可决定诸法为不成实有,于不观察世间共称名言中以名言理论,可衡量因果前后世等无欺而存在,决定为缘起之现分,如是轮番以二量衡量外内诸法时,二量各自所见到之义,即为现空或世俗与胜义,可称此为名言中二谛。
颂曰:
彼二不一亦非异,是故彼二断定为,
一舍一取不应理。
此二谛非为一体异体,现空二谛互不观待,若断定为一者应取一者应舍则不应理,犹如不观待于火不存在火之热性,及不观待于火之热性不存在火一样。
颂曰:
观察彼二之智慧,各自辨别而承认,
如得究竟法身时,一切心与诸心所,
名言之中可说灭,胜义之中灭亦无。
以观察各个二谛心所妙慧之正量,可对现空有无各自分开而承认。犹如获得究竟果位时,心与心所的一切二取无余灭尽于法身智慧时,于名言中应承许为灭尽了一切心与心所的二取,而于实相胜义谛中,本来清净故,连灭尽也不存在,应如是承认。
庚三、摄要宣说:经教中的所有破立之理互不相违
颂曰:
所有佛经论典中,所示一切诸破立,
有些相对胜义许,有些相对世俗说。
佛母般若波罗蜜多及宣说二谛与如来藏等经,圣龙树的中观诸论与《法界赞》等诸大论典,以及补处十地大菩萨弥勒大士的《现观庄严论》和《宝性论》等论典中,所宣说的一切破立,有些是从空性方面而言,承认一切基道果诸法为空性无有,有些是从名言显现方面而言,承认有基道果诸法。
颂曰:
若以唯有胜义言,众生诸道如来等,
可说一切皆无有,然而不待世俗谛,
彼者唯一不得成,虽无轮涅诸现分,
现量成立显现故。
若仅从胜义空性而言,五道十地佛众生等基道果所摄诸法本来清净故,可毫无疑惑地说为空性或无有。然而,不观待于名言显现的世俗诸相,断定为唯一无有或空性不能成立,虽然是无有或空性,但不灭现相缘起故,基道果所摄轮涅诸法的现分,各种显现无欺而现量成立。
颂曰:
若以名言量而言,众生诸道如来等,
纵使可说彼等有,然而不待胜义谛,
彼者唯一不得成,虽有如是而观察,
以量决定不成故,
从显现名言量而言,地、道、佛、…
《定解宝灯论 8 第七问题:离戏大中观是否有承认》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