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法念處經》六十一 ▪第2页
元魏婆羅門瞿昙般若流支譯
..續本經文上一頁所作。不倚不著。不惜身命。于所用具。不多聚積。不行邊方危怖之處。不異服飾。不樂請喚。不偏樂于一家往返。是名第五調伏之法
複次第六調伏。不斷草木。及掘生地。不著雜色革屣。雜色衣服。若他破戒。不謗不說。心不悕望王者之饍。不親近于憙鬥比丘。是名第六調伏之法
複次第七調伏。若有比丘。同意同法。應當親近利益。令有常度。欲棄魔境。寂滅調伏。守攝諸根。如此比丘。應當親近。若于山窟。若于山澗。樹下露地。常修行空無相無願。是名第七調伏之法。若有比丘能如是行。則能舍離一切諸縛而得解脫。爾時孔雀王菩薩。爲諸天衆。以偈頌曰
調伏法相應 修行智境界
怖畏生死過 則不空出家
學處不毀缺 不念于本樂
常觀于諸陰 應住靜林中
軟語寂滅人 現趣于涅槃
持戒莊嚴身 與出家相應
于自他法中 若能不迷惑
業報非業報 道非道亦然
離于惡業行 苦樂不怖畏
于家得解脫 衆苦不能縛
如是孔雀王。說于調伏無量功德。令諸天衆皆得信解。一切天衆。一心谛聽。爾時孔雀王菩薩。爲夜摩天衆。兜率陀天衆說法心不休息。知諸天衆敬重法故。複說第九無垢淨法。雲何名爲無垢淨法。若沙門婆羅門。及余世間信于業報。信業報故則得大法。若沙門婆羅門。及余世間信業果報。此人則能知身惡業。于身惡業。不習增長。不愛不樂。以其得果。在于地獄餓鬼畜生惡境界故。如是于口惡業。不習增長。不愛不樂。以其當受地獄餓鬼畜生惡果報故。如是于意惡業。不習增廣。不愛不樂。以其當受地獄餓鬼畜生苦故。若沙門若婆羅門。先作惡業念已生悔。止不更作。親近師長。從其聞法。雲何得脫惡業果報。如是師長有智調伏。爲說因緣。以方便說。令悔所作。過去惡業。則爲盡滅。以其如是念善業故。不作惡業。觀業因緣。從何所起。如是觀之。不作惡業。能令一切不善之業漸得消滅。或令輕薄現在所作身口意惡不善之業。以心輕故。作已速悔。不複更作。如是悔心若業成就一切惡業皆悉消滅。若沙門婆羅門。及余世間。如是知業。作是思惟。我以習惡。當作身口意惡不善之業。報熟之時。墮于地獄餓鬼畜生。彼于未生惡不善業。以正方便。令其不生。沙門婆羅門。若能如是信業果報。設有地獄惡業成就。應久在地獄受大苦惱。或得薄少。或皆消滅。複次勤精進故。若有惡業。應墮餓鬼。久在餓鬼饑渴大苦。或少時受。或皆消滅。如是沙門婆羅門。及余衆生。若有應墮畜生惡業。久在畜生互相食啖。或少時受。或一切滅。唯除作習決定成就。墮于何道。若于地獄餓鬼畜生境界之中。定受果報
複次信業果報。思惟難解。微細業果。于叁種惡業作已忏悔。不複更作。以不定業生畜生中。如是思惟。若地獄業。若餓鬼業。受畜生身。悔心清淨。能破重業。以心力故。或一切滅。或斷少分。若有應受畜生惡業。心悔能滅。自業能滅。不受長命畜生之身。不受大苦。或以勝心。能斷惡業。以此因緣。當信業果。若沙門婆羅門。及以余人。信業果報。則能到于生死彼岸。何以故。一切生死。五道之中。以善不善業果報故有。是故應信實業果報。一切衆生。一切業果因緣故與。是故若男若女。應勤精進。晝夜思惟業之果報。于生死中。第一堅牢
複次第十。若沙門婆羅門。及以余人。應當思惟。思何等法。所謂住處所害。若沙門婆羅門。及以余人。少智慧者。住處所害。其心樂著。情戀不舍。或僧伽藍。或僧住處。或在聚落。或住國土。或住城邑。及以異處。常樂懈怠樂于非處。不至寂靜白瑪若拙。不行異處。不名在家。不名出家。于非法處。乃至命終。如是之人。爲何因緣而行出家。不至一切所應山林白瑪若拙。乃于非處而盡身命。爲修禅故而行出家。不入山林寂靜之處而住非處。若沙門婆羅門住于非處。爲諸施主之所輕毀。不樂親近。不修供養。亦不樂見。若住非處。過失彰顯。爲諸凡俗之所輕笑。互共論說。言某沙門。某婆羅門。及以余人。樂住非處。不名在家。不名出家。不樂山林白瑪若拙。貯畜財物。樂見俗人。親近在家。猶如奴仆。爲諸白衣之所輕賤。是故此人。不名在家。不名出家。住非處故。設令無過爲他所謗。無有一人住于非處。不爲施主之所輕賤。數見白衣。或近在家。雖不輕慢。或生異過。若沙門婆羅門。住非法處。以住非處。得無利益。是故沙門婆羅門。不應住于破壞之處。常樂住處。常樂獨處。樂住樹下。樂住冢間。樂住靜處。以修禅默。或在山谷。獨一而行。乃至盡命。應避非處。舍離一切非法之處。能得解脫。住非處者。不得解脫。爾時孔雀王菩薩。而說頌曰
比丘住非處 人視如僮仆
輕之如草芥 亦失自利益
比丘住非處 非在家出家
于禅誦法中 其心不憙樂
比丘住非處 貯積稸財物
貪心著財寶 不覺死時至
身命念念盡 而不能覺知
不知所作業 能受未來報
比丘住非處 常樂見俗人
常行于非處 死則入惡道
心無所樂著 一切不悕望
能脫一切貪 是名爲沙門
若在山樹下 常修習禅觀
則得清淨智 遠離一切過
遠離一切貪 不爲境界惑
則能滅煩惱 如火焚幹薪
獨修行比丘 攝持于五根
如實知身相 則得涅槃道
常念勤精進 遠離一切過
是人到涅槃 如至遊戲處
常求于涅槃 常怖畏生死
如是清淨心 則不樂非處
比丘如是。住于非處。得衆多過。是故比丘。應當舍離非法之處。若有比丘。住于非處。凡俗無異。若有俗人。住于非處。得無量惡。何況沙門。近在家故。則與一切善法相違。是故應當遠離非處。時孔雀王菩薩。複爲夜摩天衆及兜率天。說迦迦村陀如來第十一法。如是善法。甚可愛樂。能至涅槃。何等善法。所謂住心。若比丘有住心者。能持善法。人所贊歎。住心之法。離一切惡。無始流轉。心過羅網結使周遍系縛堅固。非是少時少精進。少定能斷。如是大惡羅網。若有比丘。薄少住心則不能斷心地過網。無有異法能斷生死如住心法。唯修行者。有住心法。若不善法起。攝心令伏。不樂惡業。精勤斷除。勇猛精進。斷不善法。若貪欲心起。修不淨觀。是名相應。是惡欲心。不淨能斷。不樂不著。若起嗔恚。攝心修慈。若起癡心。攝心觀于十二因緣。爾時孔雀王菩薩。以偈頌曰
若不樂住心 隨樂起諸愛
若爲愛所縛 失于二世利
如是孔雀王菩薩。爲夜摩天兜率陀天。說不住心無量過惡。爾時天衆。聞二世利樂聽無厭。作如是言。孔雀王未曾有也。乃能爲我演說深法。初中後善。能至涅槃。于種種生死。能生厭離。第一安隱。唯願爲我次第宣說。我等當共一心聽受。自利利他。時孔雀王。聞是語已。知諸天衆一心樂聞。踴躍歡喜。其心怡悅。第一利他。美妙音聲。告諸天衆。若沙門婆羅門。及以余衆。心念于法既念法已。勤修怖畏。修何等法。所謂畏惡名稱。若有比丘畏于惡名。則離諸過。所謂不入女人戲笑之處。不入酒肆。不近沽酒。不與共語。不近嗜酒人。亦不與語。不近賊人。不近先作大惡之人。不近好鬥人。不近陰惡懷毒人。不近無恒數舍道人。不近博戲人。不近伎樂人。不近小兒。不近系縛女色人。不近輕躁人。不近不護口人。不近貪人。不近販賣欺诳人。不近巧僞市道世所惡賤人。不近決掘河池人。不近黃門女人同路一步。不近調象人。不近魁脍人。不近調馬人。不近斷見人。不近無戒人。如是惡人。比丘一切不應親近。何以故。近如是人。失比丘法。世間之人。作如是念。如是比丘。近如是人。必與同行。與如是人習近共行。生一切人如是之念。是故比丘當畏惡名。不應與此不淨業人同路行于一足之地。爾時孔雀王菩薩。以如來偈。而說頌曰(上顯文中少第十二摽文或合或阙本同未詳)
若人近不善 則爲不善人
是故應離惡 莫行不善業
隨近何等人 數數相親近
近故同其行 或善或不善
一切人求善 當近于善人
如是能得樂 善則非苦因
近善增功德 近惡增尤苦
功德及惡相 今如是略說
常近于善人 則得善名稱
若近不善人 令人速輕賤
常應親善人 遠離于惡友
以近善人故 能舍諸惡業
時孔雀王菩薩。複爲諸天。說如是言。若有比丘。有七功德則離惡名。何等爲七。一者離衆人。二者不樂供養之利。叁者知足。能令施主得清淨心。四者樂住山谷靜處。攝諸善業。五者離于多語。六者若入聚落。不至酒家。七者不作販賣貿易。比丘若有如是功德正行相應。則無惡名。衆人所敬。是故畏惡名者。爲最第一。若有比丘。不畏惡名。所得過惡。過于白衣。隨意而作。隨意而說。于所破戒。心無慚愧。是破戒人。身壞命終。墮于地獄。畏惡名者。樂空閑處。不樂近于聚落城邑。以知足故。不壞他信。遠離一切愦鬧之處。于微小過。心常怖畏。如是怖畏惡名比丘。得世間善
複次第十叁法。能多利益。何等善法。所謂不樂著法。此法可愛。若有比丘離著清淨。意純無著。樂于閑靜。安住淨命。離于憂惱。第一安隱。攝心一處。若遭苦厄。心不怯怖。若他罵辱。不起嗔恚。逢喜不喜。于畏不畏。不親宗族。自失利益。隨所作事。皆悉究竟。于先所作諸惡之業。不生喜樂。不樂觀看遊戲歌舞。從一聚落至一聚落。從城至城。從邑至邑。從家至家。心不樂著。睡安覺安。不樂著故。清淨正行。猶如耆老。魔不得便不著于色聲香味觸。亦不樂著供養之利。得已舍于不善覺觀。精勤斷除令其不生。若生惡覺尋即除滅。令不惱心。如是比丘。尚能精勤滅不善覺。況複粗過而不斷除。有叁種法。應當修行。何等爲叁。所謂已生不善法。妨于悲心。爲斷除故。勤行精進。未生不善法。爲不生故。勤行精進已生善法。念當精勤。修習增廣。若有比丘。心不樂著正意清淨。欲求愛盡。欲求厭離。欲求安樂。無得樂著。若有比丘心不樂著。則得第一最勝之樂
爾時孔雀王菩薩。以偈頌曰
常修于禅定 心無所樂著
心常清淨故 意正不錯亂
若人正憶念 諸惡不能染
以能離諸過 是名得安隱
一心正憶念 覺觀莫能亂
以離惡覺觀 是名善安住
若人意寂靜 常樂于涅槃
其人諸根中 遠離諸不善
若有修行者 得禅叁昧樂
皆由一心念 修行之所得
若樂獨比丘 樂從內心生
此樂于諸樂 第一無等倫
一心系念者 其心則清淨
得脫諸過網 心意常寂滅
常一心系念 攝持于五根
斯人智慧水 能滅愛毒火
解脫愛縛人 常得清淨樂
現前得勝處 無盡亦無壞
覺觀亂其心 處處受生死
一念緣相應 叁昧力能持
是故此勝道 能到涅槃城
以一心念故 能破魔王軍
堅固智光明 系縛心逸馬
到第一彼岸 無垢清淨處
第一勇健者 修行到彼岸
以一心系念 能至不壞處
如是孔雀王菩薩。爲諸天衆無量說法。利益安樂。複爲兜率陀天夜摩天衆。不斷說法。能至涅槃。告諸天衆。一切善法中。第一真法。所謂第十四。獨行比丘。好行善業。行林樹間。善寂滅行。所謂獨行比丘。寂靜調伏。心無所畏。一切處樂若在山谷。若在山窟。若草[廿/積]邊。心無偏著。其心正直。獨行比丘。有七法利益。何等爲七。一者知足。心常歡喜。二者心常清淨。叁者世間所敬。諸天所護。四者離惡塵垢。五者善法增長。六者一心正念。淨身口意。解脫現前。七者離于垢法。成就白法。以獨行故。能破無量無始流轉煩惱怨家。獨行比丘。一心正行。怖畏煩惱。于微少惡。心生怖畏。常勤精進。威儀寂靜。爾時孔雀王菩薩。爲利諸天。以偈頌曰
輕擾堅牢惡 大力難調伏
勇健調伏心 則得第一樂
如是叁種過 破壞諸世間
智水能除滅 則得第一樂
若人不愛法 雖人而非人
不住于真道 不至涅槃城
既得此人身 功德所依處
雲何不升栰 度諸有流海
一切衆生命 如電旋火輪
如乾闼婆城 速過不暫停
是身念念壞 常畏于老死
速滅無堅住 如何起身慢
此身爲病城 是大憂悲處
善不善之地 是故名爲身
若人施戒智 而自莊嚴身
于人中最勝 成就善果報
若人有七真 其人與佛等
施戒智精進 悲忍善調伏
若人于無量 不可數時劫
修六波羅蜜 斯人名爲佛
若人舍離欲 叁界最第一
以舍諸欲故 常得大安樂
若人貪著欲 衆苦常現前
欲爲衆苦因 是故應舍離
如是孔雀王菩薩。爲兜率陀天夜摩天衆。說如是法。爾時孔雀王。複爲天衆。說第十五利益之法。若沙門婆羅門。及余世間。心不散亂。則得利益。若散亂心。善攝心意。令心正住。常樂親近同梵行者。常勤精進。以求安隱。離諸惡道。若比丘心不散亂。折伏六根。不著境界。怖畏生死。舍離一切不善之法。舍離一切不善法故。常得安樂。若有比丘。于色聲香味觸法中。心不散亂。是名比丘心意正念。心正念故。善法增長。正念之人不樂生死。常勤精進。樂修叁昧。以正念故。則能得道。既得道已。勤修衆行。以勤修道。發起衆行。正憶念故。而得道果。心常正念。修習道故。斷除衆結。滅于諸使斷何等結。所謂愛結恚結無明結慢結姤結悭結。皆斷此結。滅何等使。所謂欲染使恚使有染使無明使慢使見使疑使。此使皆滅。以此結使大力因緣。流轉諸道。叁界所攝。若心不散。一心念于見道修道。皆悉能滅。若沙門婆羅門。若複余人。欲得安隱一切善不善法。心爲根本。是故宜應精進修道。怖畏有過。攝心正念。能滅煩惱。無有余法能滅如是無始流轉煩惱稠林。如正念心。爾時孔雀王菩薩。以一切智偈。而說頌曰
一心念現前 怖畏于諸惡
能生無漏法 猶如畦種稻
一心念現前 精勤修習道
斷除不善法 如日除闇冥
若一心現前 常正念寂滅
則不畏衆過 如金翅鳥毒
如是散亂心 如風有大力
智者能調伏 猶如調象師
戒叁昧智慧 猶如大猛火
與風共和合 焚燒諸惡林
是故應修智 斷除于愚癡
離于老死患 得無上勝處
若能勤攝心 修行于精進
以其攝心故 能斷一切惡
心常緣境界 勇猛能攝持
諸欲不能壞 如毒藥在手
如是勤精進 能調伏其心
叁道大愛河 速度勿停住
如是孔雀王。爲利夜摩天衆兜率天衆。說于善行。時諸天衆。聞是法已。怖畏生死。舍離一切境界之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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