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疏》一 ▪第10页
卷第一 / 沙門法寶撰
..續本經文上一頁顯有爲名體。故正理雲。老病死等災橫差別。隱積損伏故名爲蘊。此說有爲有多過違。隱伏其中遇緣便起。如賊隱山。爲別戒等故後言色等。戒等五蘊不能具攝一切有爲。色等五蘊具攝有爲
論。衆緣聚集至如乳如薪。釋有爲也。無有少法。一緣所生。故即是衆緣共所作義。若爾未來生.及不生。應非有爲。是彼類故未來無妨。此釋通也
如乳薪等。此舉喻也。正理雲。未來未起何謂有爲。是彼類故亦名有爲。如所燒薪于未燒位。是彼類故亦名爲薪。或據曾當立名無失。如琴瑟等名爲有聲。亦如乳房蓮華池等諸不生法。不越彼類故名有爲
論。此有爲法至所吞食故。釋世路也。正理論雲。此有爲法。彼彼經中。世尊。隨義名世路等。彼複雲何。謂諸有爲亦名世路。色等五蘊生滅法故。未來現在過去路中。而流轉故。諸不生法衆緣阙故。雖複不生。是彼類故立名無失。有說無常之所吞食故名世路 准此。前釋叁世即路名爲世路。持業釋也。諸有爲法行世路故名爲世路。即有世路故名世路。有財釋也 後釋無常所吞食故。真谛釋雲。行行不息能盡萬裏之路。無常是世。有爲是路。與世作路故名世路。即世之路。即依主釋也
論。或名言依至即名俱義釋言依也 言謂語言者。此即語聲相續差別 此所依者即名俱義者。與言爲所依。即是名。俱義 有爲之法可名俱行于叁世。可俱說爲過去.現在.未來世故 無爲不爾。所以遍于有爲不通無爲 有釋。諸有爲法可與言俱名爲言依。故婆沙十五脅尊者雲。有爲諸法。與言可有俱時轉義。故立言依 無爲不爾是故不說 准此論文。即是諸有爲法。與言同墮叁世義。故正理雲。如契經說。言依有叁。無四無五 准此。雖說叁世 或可諸有爲法與名俱 可說與言俱時轉故名言依 此則俱舍與尊者無別
論。如是言依至有爲諸法。以一切有爲法皆名俱行叁世故。具攝有爲
論。若不爾者至十八界攝。若不如此釋具攝一切有爲。如余師義言依唯名。即不通十八界。違論所說通十八界 正理論雲。言依。謂名。俱義。即具攝五蘊。如契經說。言依有叁.無四無五。由此善通品類足論 彼說言依五蘊所攝 問此論.正理同引品類足論。因何。此論言十八界。正理言五蘊耶。答正理雲具攝五蘊。此論雲具攝一切有爲諸法。言雖少異。義無別也 又破余師言依唯名。品類足論雲。言依五蘊十二處.十八界攝 正理引初。此論引後。義皆無失。然皆證通攝有爲 婆沙有二說。一雲名是言依。義是言展轉依。一雲名.義俱是言依。此論同于後說。言有于名方能诠義。欲言之時雙依二故 問何故但說名俱不雲句等。答起言之時。或唯召法即唯有名。若兼差別即兼名.句。名是通故所以言名 問若爾文最是通。因何不說。答文是所依。然不能诠自性.差別故不說也
論。或名有離至有彼離故。釋有離也 正理論雲。或名有離。諸趣輪回沈溺生死。涅槃欲舍故名有離。是息諸趣恒流轉義。若已至得定不還來。此有離故說名有離。如有財者名爲有財。即是有爲有出離義。一切有爲皆同船筏是故聖道亦應舍離。如契經言。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准兩論釋。涅槃名永離。一切有爲有此離故。名爲有離。此有涅槃。諸有爲法。至涅槃時皆可舍故。非如離系唯有漏有。此中有離遍一切有爲。至涅槃時皆可舍離。即是有能舍離之涅槃也
論。或名有事至傳說如此。釋有事也。以有因故。事是因義。故正理論雲。事謂所依。或是所住。即是因義 果依于因從因生故。如子依母 或果從因能覆因故。如人住床。是因爲果所映蔽義。因果前後性故。及細粗性故。此有事故說名有事。喻如前說 准二論釋。因名爲事。果有因故名爲有事。一切有爲皆有其因。所以亦攝一切有爲 毗婆沙師傳說如此者。意非全許說因名事。經部釋。有事者名有體事。一切有爲有體。無爲無體有事唯攝有爲
論。如是等類至差別衆名。此總結也
論于此所說有爲法中。自下第二。一頌明有漏五蘊名。于中有叁。一標前生起。二舉頌答。叁長行釋。此即第一 有爲法中一分故言有爲法中
頌曰至叁有等。次舉頌答。頌中初兩字標其漏法 名取蘊下。列衆名也
論曰此何所立。長行釋也 文中有叁。一總明頌意。二釋頌衆名。叁總結也 就明頌意中有叁。一問。二答。此問也 如前已說。除道聖谛余有爲法名爲有漏。此中具說何所立耶 論。謂立取蘊至謂無漏行。答也。前雖已說。今重說者。欲顯取蘊亦名爲蘊。或有唯蘊而非取蘊。諸無漏行聚義同故。俱名爲蘊不從取生不名取蘊
論。煩惱名取蘊至如華果樹。釋得名所以也。于中有叁法喻。煩惱名取。蘊從煩惱得取名者。從取生故。如草糠火從因立名 系屬取故。如帝王臣。從所屬立名也 雜心論雲。蘊爲惑所使。如因貪嗔有疑等事。能生取故。如華果樹。從果立名
論。此有漏法至猶如有漏。釋有诤也。世間诤有二義。一觸動好人。二令自他損害。煩惱亦爾。一觸動善品。二損害自他。故名爲诤。諸蘊隨增诤故
論。亦名爲苦違聖心故。此有漏蘊聖心厭故違聖心。以違聖心名之爲苦 正理論雲。五取蘊者。是諸逼迫所依處故。自性粗重不安隱故 之爲苦。論亦名爲集能招苦故。此有漏蘊。能爲苦因故名爲集
論。亦名世間至有對治故。釋有漏蘊名世間也 正理雲。或名世間性可毀壞故。如世尊說。性可毀壞故名世間。若爾道谛應是世間。不爾。第二毀壞無故。道谛毀壞性不定故。世間毀壞性決定故 第二毀壞即是有對治也
論。亦名見處至隨增眠故。釋見處也。謂見住有漏蘊中。隨順增長名隨增也。行相微細故名眠也 正理釋雲。亦名見處。薩迦耶等五見。住中隨增眠故 豈不有漏一切煩惱皆隨增耶。豈不諸見。漏取诤攝。前已說耶者 此問意雲。五見即是煩惱所收。前釋有漏。一切煩惱皆隨增者已說。一切煩惱诤增者已說諸見。因何別說有漏以爲見處。以是諸見隨增眠故 雖有此理。而彼諸見于有漏法一切種。一切時。相無差別。堅執不動。隨增眠故體用增盛。爲顯有漏是能生長此諸見處故應重說者 此釋重說見處所以也 貪等癡疑則不如是者。無上一切種等四義雲不如是。以彼貪等有一切種。無一切時者。釋貪等有一切種異纏.垢等。無一切時與見不同 一切種者。元瑜師雲。遍緣五門或遍緣六境。不雲有所簡也 今釋。一切種者。謂貪.嗔慢有隨眠.纏.垢.一切種過。上必兼下故。由是別相隨眠。雖一切種。不能于一切時起。名非一切時 非無差別者。雖獨頭無明。及共相煩惱相應無明。是一切時。而有別相煩惱相應無明非一切時。及與忿等相應無明。非一切種.及一切時故。相有差別 疑雖無差別而不堅執者 疑是隨眠性非別相惑。不與別相煩惱。及非一切種染法相應。有一切種。及一切時。相無差別。而疑有苦無苦等。不堅執故。非是堅執 不同于見是隨眠故。有一切種。共相惑故有一切時。不與自相煩惱.及非隨眠染相應故相無差別。此我斷常。撥無等見。不猶豫故非不堅執。由此過重。于有漏法。別說見處令生厭離
論。亦名叁有至叁有漏故。釋叁有也。叁有叁界也。此有漏蘊。與有爲因故。與有爲依故。叁有攝故。亦名有
論。如是等類至隨義別名。總結也。准正理論。向外等。正理。等言。爲攝名有染等。如是等類是有漏法。隨義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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