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否則就會違反渡生誠信的問題。如果只爲了圓滿慈悲心的問題,我們可以采取低收入者給予打折,甚至不收費的方式,而不必全面降價。
由這兩個實例就可以知道,在菩薩道渡生工作上,金錢運作相當困難,若運作不當,小則失去各方面的護持或違反慈悲心,甚至招來怨氣,大則還要承擔來生不好的果報。
(叁)行菩薩道的事業,其利潤最好不要高于成本總值的20%,否則會有犯貪業的問題
(四)金錢來源最好不要用「勸募」
由于勸募者個人意識心與業障問題,會使其在勸募之時,做一些不實的陳述,表面上是愛心,但其潛在動機可能包括:爲自己的名或利、爲得到他人的稱贊或獎勵、爲貪功德福報、爲獲得個人在團體中的地位,有些是爲了升遷或保住自己的職業,……很多勸募者會自以爲有慈悲心或善心,但很多人由于沒有禅坐觀心的訓練,因此大多沒有辦法觀到自己的動機,因此,可能陷入不良果報問題而不自知。有些勸募者爲達目的,甚至使出很多不良的手段,例如:用友情或親情的關系,強力勸說,使人不好意思而交出款項。又如利用人大多好面子的心理,當衆對其勸募,使其爲面子不得不交出錢,又例如以疲勞轟炸的方式,使人由于厭煩交出錢財……。這些手段大多會有不良的果報,很多情況要在來生還債。捐贈者如果不是在完全甘願或出于善心的情況下捐款,則內心可能不願意或來日會反悔,這種情況,勸募者將會受到不好的果報。
像以上這些不是完全出于自願捐出來的錢,是不能用于行菩薩道的,這些錢所做的事業將得不到護法的護持,這些事業只能成爲「凡夫的慈善事業」。雖然由此可得人天福報,但夾有不良果報在內,很多人不明,故雖有心行菩薩道,但卻不如法。菩薩道渡生事業完全出于願力與慈悲心,而不求任何回報,它是佛菩薩加持與護法護持的事業,故其財源都不能夾雜有「不甘願」(即有怨氣)的成份。
要募款的理由,其他由捐款人自行決定,募款人不勸說,不施加壓力或也不利誘。目前有很多慈善機構有如此做,問題會比較少,但有一點要注意,就是募款的事由一定要實在,不能有欺騙或誇大之事,也不能以現神通等方式,使人因貪神通而做出捐獻。此外,若募款理由只是爲個人修行,則不太好,若不得已要如此做,最好對捐款人做一些回饋,如念佛作回報等。
總之,作爲渡生或作爲護持的錢財來源要很小心,得錢財之後的處理更要小心,若違反捐獻者原來的心意,而作出不當使用,則亦要受不良果報。
(五)渡生事業中因果的問題
很多人以爲我們有慈悲心,則有護法護持,所做事業都會很順利,不會有怨親債主幹擾,這是不明因果的人才會如此認爲。當然,如果真正有慈悲心,那不會有問題,但凡夫之人,慈悲心大多只是在「愛心」層次而已,只會對自己要幫助的人發出愛心,若此受助的人有怨親債主,則我們是否也應對這些怨親債主發出愛心,否則各怨親債主爲討因果怨氣而使受助人諸事不順,甚至生病受苦,但我們卻要改善此人的狀況,則此受助人的怨親債主當然會怨恨我們。而且就公平正義而言,我們也有失公正。
故大家要知道,渡生若有違公平正義者,高層次的護法是不會護持的。當然,有些違反公平正義的「渡生」事業,因爲「某些原因」,會得到一些天神、鬼神或天魔等的「護持」(實際上是利用),這些不明因果的鬼神會運用神通使事業興盛,財源滾滾,但如《楞嚴經》所說,當你被利用完畢(或債務討完後),魔力或鬼神之力退卻,則一切惡果將現前,那些當初被魔力或鬼神之力所害的各界債主都會上門,至于什麼原因導致這些事業單位會被鬼神所利用?其原因很多,有的是此單位的主事者過去生有欠這一些鬼神等,也有因爲主事者心生貪念、貪財等大貪而被鬼神所利用,在此情況之下,這些主事者也許會得到想要的名利、錢財等,但等到被利用完畢,則將受惡報,甚至死後落叁惡道受苦還債。也有在未來機緣成熟時才受報還債。
很多表面看來是渡生事業,其實只是一般凡夫的塵勞而已,人間很多作事業者或「渡生者」,他們自己過去生若有很重大的欠債問題,則其在人間辛苦所作一切事業的福報都要還給債主,若其中有他人捐獻之事,捐獻者亦沒有福報可得,一切也都歸此債主所有,直到債務償完爲止。但一般的魔、鬼、神等衆生不明因果,故可能繼續操弄此作事業者或渡生者,享其福報,如此則這些鬼神會反欠其捐獻者及此作事者,如此則成爲因果循環,輪回不已。在「作事業者」與「渡生主事者」所欠鬼神的債務未償還之前,其所主事的事業單位,所做「善事」都屬凡夫事業,接受這些「慈善機構」的救助者,將來或來生都要還債務給這些鬼神或天魔。做這種「渡生事業」最多只是有心要行菩薩道,但都不是真正菩薩道的事業。
真正菩薩道的布施是絕對不求回報的,接受布施的人與布施的事業主之間沒有任何債務關系,布施者純粹是爲了使衆生離苦得樂,以此事業行布施做善事。但要能成就此種真正的「菩薩道事業」,則其主事者必須能達到「真慈悲」,也就是必須能解決被施者的怨親債主等問題,否則將如前所說,在法界失去公平正義,而將受這些債主的幹擾而不能成就渡生事業。例如:要以醫院渡病苦,則必須先解決使病人生病的怨親債主,此大部份屬病魔的問題,又例如:設幼稚園渡生,則有時必須解決所招收幼兒的一些怨親債主,甚至還要解決其家長的一些怨親債主,因爲有些怨親債主會經由其兒女的問題來達到討因果怨氣的目的。因此作爲一個菩薩道的事業場所,要兼顧到慈悲心、公平性與賺錢獲利之間的衡量,這將是修行者行菩薩道的一大考驗。
(六)菩薩道事業與財寶法
有人認爲既然佛菩薩有大神通,則可以求佛菩薩化財做事渡生,甚至可以修財寶法,由佛力加持,直接得到錢財做布施,故菩薩道度生工作應該不會有錢財不足的問題。但此種知見並不正確,實際情形不是如此簡單。我們可以舉個實例來說明,如果有人很發心,想要以錢財濟貧,那是否佛菩薩可以助他簽中大樂透?由實際情形可知,這種機會幾乎沒有。那是什麼原因?難道佛菩薩沒有神通嗎?答案當然不是。對此問題,筆者在此稍作說明,詳情屬密法層次,在此不方便公開討論。
一般言之,若佛弟子在世間有錢財的需求,除努力作事業之外,有時可以修習有關的「財寶法」。很多人依照法本或一些上師的指導去修法,但往往沒有實際的成果,筆者有一位朋友即如此,他曾非常護持一位活佛,並依照活佛的詳細指導修財寶法,最後一無所得,以至目前已不再信佛。因此,想以佛法生財的人要格外小心,不要因爲沒有得到所需的錢財而毀謗佛菩薩,由此損害自己的法身慧命。
修法要成功有很多條件,主要是不可有貪念,爲自己享樂而修。若修行者已山窮水盡,則可修法求溫飽,但不能求發財。若發願爲渡生而修財寶法,把一切所得錢財用于渡生工作,則可修法,但是否能成功則不一定,主要條件是修行者個人的福報與善緣問題,此外就是發願是否屬深心層次。
佛菩薩化財大概是采取以下兩種方式:
一是由佛力加持,請金剛護法們把過去生與修法者有善緣的人(自機緣成熟時),找來幫助修法者成就事業,例如:購買修法者的東西等,但此方法必須修法者過去曾廣結善緣才會成就。
另一方法是佛菩薩由「空」中直接化錢財給修法者,或把修法者過去生因做福報而積存的法財轉成錢財給修行者,但這些方法都很困難,因爲都要經過很多過程,若修法者財不足,則先要由寶部的佛由「空」化出法財,再由其菩薩轉成人界財(例如:美金等),再由寶部的金剛菩薩將此錢財,經由某種修行者可行的特別方式,例如:由股票獲利中轉錢財到修法者手中。在這些過程中,每一步都必須得到佛菩薩的同意及金剛的護持,否則不得成就。此外,若修法者有怨親債主前來討債則亦不得成就。因此修法者本人必須已沒有法界的欠債。此外很多鬼神也會用其神通力去幫助祈求他們的人獲得所需要的錢財,故修法者也必須得到羯摩部金剛的護持,以防止這些幹擾。其他問題如金剛部的護持與同意也是成就與否的主要原因。
由此可看出,要以此種方式護持錢財渡生,主事者的條件,包括福報、德性及願力等,都不是一般人可具備的。因此一般渡生的道場很難用此方法獲得錢財。神道教的道場有時反而比較有錢,主要原因是有些神道教的人士與鬼神,由于不明因果,故常會以神通示現等方法來獲得錢財,他們甚至會以神通力去阻擋怨親債主的幹擾,但佛教護法不能如此做。
七、未來的渡生事業怎麼做?
過去十年我們渡生的對象是法界各道的大德,未來除了繼續對各界的大德從事渡生工作,也要加強對人間的渡生工作。在人間,除了弘揚佛法之外,也要擴大人間布施的工作,包括濟貧、義診、護佛弟子、助幼兒等工作。我們還是要以佛渡有緣的方式進行渡生工作,至于與這些渡生工作有關的怨親債主問題,則必須一並解決。至于錢財的來源,我們還是「不勸募」,但對于自願護持我們渡生工作的人,我們會接受其捐款,並依其之願,代爲做布施的工作。此外我們也會自行由商場上以作生意或收租金的方式,在不違反菩薩道渡生的原則下,自己籌措財源,但願我們藥師山能成爲一個人間真正的菩薩道殊勝處所。
《十年菩薩道的省思》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