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修:怎麼理解佛有叁身?如何才能消除業障?
師:你看《無量壽經》說釋迦牟尼佛滅度,“爲中下根人示現滅度。”對上根人來說,釋迦牟尼佛滅度了沒有?沒有。中根人、下根人感覺釋迦牟尼佛已經滅度了,爲什麼呢?中下根人是執著于形相、現象——釋迦牟尼佛出生了,釋迦牟尼佛80歲以後滅度了……看到的是相。但不知道“相”只是代表狀態,它是有成、住、壞、空,有生、老、病、死的。但是他所宣講的“理”是宇宙亘古不變的,那才是他的真身,所謂釋迦牟尼佛千百億化身。我們所認爲的他滅度是化身,他的真身沒有滅度,他的報身也沒有滅度。佛有叁身——應化身、報身、法身。所以我們學佛的真身,學佛的報身,這是智慧之身,他是不會滅度的。滅度的是應化身,“應以什麼身得度,現什麼身”的應化身。
我們念佛,從有相逐漸逐漸地入到彌陀願海,就是入到了真正的本性回歸的那種境界,見到自己本來面目了,那就和佛一樣了,那你就是佛了,你就是報身佛、法身佛。那現在的這些現象變成什麼?變成了應化身。
每個人都是佛,有化身佛、報身佛。報身佛和法身佛是不變的,是每個衆生都具足的,都有,都是佛。應化身,佛菩薩覺悟了,他是應化身;衆生沒有覺悟是業報身,把你的法身變成了業報了。因爲自己的妄想、執著,把你的真身不見了,找不到了,執著于外面的現象,執著于一些物質。
哲學家高明就高明在他不執著在物質裏面,他是執著在精神,說“我思故我在”,我不執著外面的世界,外面的世界是成、住、壞、空的,它是不長久的;但這個思維,感覺我思想變動的時候,外面的世界也跟著變動了。思想是真實存在的,是它來主宰外面的物質的。所以他是注重于思想。這個就比我們一般人要高明很多了。我們一般人是注重于物質,他是注重于思想的轉變,進而會影響、會改變外面的物質,就很高明了。
佛門裏面又更高一層了。物質和精神再上一層的,那才是佛門裏講的佛性、法性。佛門裏法相唯識裏面講的,這個宇宙就是意識存在,“識”就很類似于哲學家講的精神。我們佛門裏面講“唯識”,這個意識存在,分辨外面的事物是黑是白,分辨顔色,分辨對錯,是意識來做主的。如果這個意識沒有了,外面跟你沒有關系。
最後講的是“如來藏識”。因爲意識不能代表佛性,最後不得已祖師們又給加了個如來的意識,是“如來藏識”,那就是佛性。佛又說:如來藏識和意識是同一個事物不同的名字,說的是同一樁事情。迷的時候是意識(第六意識);覺悟了以後就變成“如來藏識”,那就是佛性了。你覺悟的時候業障自然就消了。
你問如何消業障,就是這個道理。業障就好像是什麼,你意識迷惑,佛性在迷惑的時候、不覺的時候它是業力,就像黑暗一樣的無明在障礙著。你有一盞燈點燃了以後,它亮了,這個第六意識就變成了“如來藏識”。如來藏識就是佛性,那你就沒有問題了。
就像這個房間本來是黑暗的,你打開燈了,黑暗就沒有了。業障就好比是黑暗一樣,燈一亮就沒有了,自然就消失了。如果你不明白這個道理,你說“我在這個屋裏面放其它的東西來消業障”,消不了的,只有光明來了這個業障才能消。
我們智慧增長了,自自然然地業障就消了。智慧不增長的時候,我們感覺到我們有點輕安或者怎麼樣,是逐漸逐漸地,因爲我們的修行,智慧逐漸發光了,開始要有點亮光了,我們看得清楚一點了。本來沒有燈的時候,這裏面很黑暗,屋子裏面有什麼東西我們都看不見,或者看不清楚。後來我們通過我們的努力,像鑽石取火似的,有點光了,有點火星了,我們就看到屋裏面還有書,有什麼東西,才會看得更清楚了。這個燈徹底亮了,我們發現:哦,事情一目了然。這是我們修行的一個過程。
你要刻意去消業障,消不掉。因爲業障也是從心想生的。你心想“我要去消業障,我要把這些冤親債主給超度了”,超度不了。佛說了,如果衆生無量劫的業障有形相的話,哪怕比微塵還要小,整個虛空都盛不下。這是衆生的業力。但是我們再反過來說,業力從哪裏來的,還不是從意識裏面出來的嗎?都存在意識裏面的,那如果你一樣一樣的拿出來,把它給消掉,不行,太慢了,整個虛空都盛納不了,你怎麼去消?消不了。
那怎麼辦?轉變。你的心境轉變了,業力也就轉變了,這樣業力自自然然地就消了。就像燈亮了,黑暗自然就消了一樣。燈不亮,它消不了。
我們天天消業障,可以這樣做,但是不可以這樣想,這樣才是對的。“我做這些事情是爲了消除我的業障,至于這些業障在哪裏不要去理它,有沒有這些業障我也不要去理它,我只是按照去做了。”你的智慧開了,這個業障自自然然地一層一層的就消了。你光想著消業障,它反而是個障礙,是個妄念。“我要消業障”,還是“我”,還是有障礙的。
我們認真地去修,去忏悔,這樣去做。做法是對的,但是觀念要轉變。不能說連自己的父母都不能給回向,那個心量太小了,自己的父母都不能回向你說你還能容納下誰?別人不能容納,你怎麼能成佛?和佛的心量是相違背的。不是說我成就了我再給周圍的人回向,那你什麼時候能成就?
要把自己的心量要放大,這樣的話,更加容易達到“用功少、見效快”。有可能是同樣這樣修一年,“爲自己修的,我父母也不管”,那修的那個功德很小,微不足道;如果是真正爲衆生去修一年,那這個不一樣,福報也不一樣。因爲衆生和人是有感應的,你是爲衆生,衆生也反過來有感應的。你爲你自己修的,那就是我執。
這都是初學的時候一個狀況,你真正到入門了,真正得力了,明白這些道理了,其實沒有爲衆生也沒有爲自己,自他不二了。衆生就是自己,自己就是衆生。你還有衆生、還有自己,那是對立的,對立的那就不是佛法,是方便法,只能這樣說。最後你證到法身的境界,外面的一切世界你所能接觸到的都是自己,聽到的都是自己,所能看到的也是自己,所能接受到的都是自己,接觸的是自己的法身。
(2011年11月23日給北京義工的答疑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