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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理解“理事無礙,事事無礙”?

  同修:“理事無礙,事事無礙”,是不是中間就是我們那個心,把這個事和理之間給它造成了一個障礙?

  師:是自己的妄念。

  同修:如果我們這個心不去分別不去執著了,就能證得“事事無礙”和“理事無礙”嗎?

  師:這個心不分別了,不是說我們一般常識裏面說的“我的心已經不分別了,是不是我已經證得了沒有障礙的境界了”,不是這個樣子的。這個無礙,不是我們看幾本書、念幾句佛就能夠真正體悟到的。在《楞嚴經》上講的,你根塵脫落,六根真的是清淨了。六根互用。比如說人入禅定,入定了到甚深的境界以後,執著與否,不執著與否,它們不會對你産生障礙了。現在就因爲你沒有修行的功夫,所謂的你執著和不執著都是空的。你說“我不執著了”,因爲你沒有到那個不執著的程度,只是你認爲的你不執著,是你的標准,不是聖教的標准,不是佛法的標准。

  同修:就像別人吃糖,別人說甜,你也跟著說甜。你只有自己吃了以後,你才能體會到那種感覺。就是說這個執著、不執著不是說我們心裏想象和嘴巴說的,而是說你證到了,自己必須得經過一個過程,修行到那,自己感悟到了,不用說自己就知道是執著還是不執著了?

  師:對,真正到那個程度以後,沒有爭論,沒有辯論。不能說“我已經不執著了,你們都在執著,我跟你爭論爭論”,你又執著了。所以佛法裏有一個叫“無诤叁昧”。你非得跟人辯個高低:“我就對了,我已經不執著了”,那恰恰你的“我執”沒破,還在執著。

  真正的佛法是沒有爭論的。就是說到一個平靜的狀態,用言語、文字已經不能夠闡釋你這個境界了,所以你何必去爭呢?沒有爭論!爭論和交流只是一個對話,讓人能夠覺悟,能夠明白,能夠把它開解,而不是真正的在內心深處要跟人家辯個是非、辯個高低的,那個執著那個分別是沒有證得,那樣是不對的。真正修行的人,默然了之,一笑而過,不會說“我要顯示我已經不執著了,我去怎麼樣怎麼樣”,那樣的往往是背道而馳的。

  同修:“理事無礙,事事無礙”,怎麼在生活當中體會呢?比如遇到一件讓自己糾結的事情,我是不是就想:“這個不舒服是自己心裏産生的,並不是這件事情本身給你造成的不舒服,它本身是順的。要找自己心裏的問題,而不是找事情原本的問題。”是不是應該這樣去修?

  師:那這個修還是在最基層。最起碼要明了,本來這個事物它的起因、發展,到結果,它是苦、空、無常的。無我啊。這個現象本來就是成、住、壞、空,它是刹那不住的,不住的你怎麼去評論它呢?你說它好的時候,它有可能在往壞的方面發展了;你說它壞,它有可能往好的方面去發展了。它是刹那不住、苦空無常。這個是第二層了,然後才能達到沒有障礙。你說“我應該怎麼樣去原諒,或者應該怎麼樣去思考”,這還是在剛剛初級入門“我要怎麼樣”這個狀態。

  (2011年9月22日給北京義工的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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