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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叢林觀 第四章 僧人服飾 第二節 袈裟的種類及功德 一、袈裟概述

  第二節袈裟的種類及功德

  一、袈裟概述

  袈裟、又稱解脫服、福田衣。發心出家求解脫的行者,身被袈裟,安然無畏,不爲外道邪魔所擾,叁業持修,進趣菩提、證解脫道,非白衣居士所能披,故稱解脫服。

  福田衣,是袈裟的德名,借田說法,譬喻持戒比丘,精進不懈,爲人世福田,能令衆生廣植福,如世間的稻田能長稻禾,資養色身。故比丘所著割截衣,形如田相,稱之爲福田衣。而叁衣爲出家之服,應法而作,又稱法服。沙門之衣,是賢聖標志,佛令諸僧尼,如法護持,非白衣所能披。此僧伽黎、郁多羅僧、安陀會叁衣,又稱叁事納,即五條、七條、九條叁種納。袈裟也稱法衣,是表法之衣的意思。包括叁衣:安陀會、郁多羅僧和僧伽黎,在叁衣之外加上僧羯支和覆肩衣,即“五衣”。安陀會是五條衣,在佛陀時代是比丘貼身而穿的內衣;郁多羅僧是七條衣,穿在五條衣之上,是比丘平常穿的法衣;僧伽黎是九條到二十五(單數)條衣,穿在最外面,是僧人的正裝衣,又稱爲“莊嚴衣”,是僧人的禮服,在講經、說法、見尊長、國王召見或列隊上街托缽乞食的時候必須穿的。

  袈裟又稱“福田衣”,因爲袈裟的外形像長方形的水田,內在含義是田畦貯水能生長嘉苗,養形養命,法衣如是製作,亦能增長僧人心中的善苗,以培養法身慧命。所以如法的比丘也叫“福田僧”,衆生向他們布施,如種福田,能得福報,能生善法。

  漢傳佛教受具足戒的比丘才有資格穿七條衣,有時在放焰口和參加水陸法會時穿九條衣,所以九條衣也稱忏衣;二十五條的大紅色袈裟,我們稱爲祖衣,在寺院裏的早晚功課上,一般只有方丈或住持才有資格穿著,在重要佛事活動和法會上,主法的僧人一般是要穿祖衣的。還有一種缦衣,是用大塊整幅布料製成,是給在家佛教男女居士所穿的。

  “袈裟”是梵語,到了晉朝葛洪撰寫字苑,才把它改成“袈裟”了。“袈裟”又叫做“袈裟野”、或“迦羅沙曳”,義譯是“濁、壞色、不正色、赤色”或“染色”之義。

  “袈裟”是僧尼們的“法衣”,它是從衣的“色”而立名的;所以也可以把它叫做“壞色衣”或“染汙衣”。又因爲“袈裟”的縫製方法,必須先把布料剪成一些碎塊,然後縫合起來;所以又可以把它叫做“雜碎衣”或“割截衣”。又據四分律第四十和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說:“袈裟”是由阿難尊者奉佛指點,模擬水田的阡陌形狀縫製而成。世田種糧,以養形命。法衣之田,長養法身慧命,堪爲世間福田;所以又叫做“田相衣”、“福田衣”。

  “袈裟”的製式,也有它的一些原因和含義的。第一,印度地點處于熱帶,人們多著白衣。佛教爲了僧俗有別,所以規定衣服染色。第二,白色俗裝,比較亮麗;法衣壞色,不求美豔。第叁,割截縫製,能以杜防典賣,且無法移作他用。

  第四,染汙雜碎,能除愛美心理。第五,割截染壞,可息盜賊奪衣之念。

  “袈裟”雖然是以“色”立名,但是它的顔色如何,卻是衆說紛纭,莫衷一是。現在我們且把其中的基本的、主要的說法,介紹于下:

  袈裟在顔色上規定不得用黃、赤、青、黑、白五大正色,要用壞色;並且新衣要“點淨”,即刻意染上別的顔色,以破除人們對新的華麗的衣服的貪著,表示“毀其形好,僧俗有別”。不過在阿育王時代就已經有僧侶穿黃色或赤色的袈裟了。佛教初傳漢地的時候,如《牟子理惑論》所載僧人即“被赤衣”。後來又有青褐色的。唐宋以後,朝廷賜高僧以紫衣、绯衣。明朝皇帝朱元璋分寺院爲禅(禅宗)、講(天臺、華嚴、法相)、教(律、瑜伽,從事祈福消災喪儀佛事)叁種類別,朝廷明令規定禅僧穿玉色袈裟,講僧、教僧穿淺紅色袈裟。現在,一般寺院清衆都穿茶褐色袈裟,方丈、首座穿大紅色袈裟。四分律第十六說:有叁種壞色:或青、或黑、或木蘭色,可隨意染。十誦律第十五說:或青、或泥、或茜,叁種壞色。

  另據五分律第九、摩诃僧只律第十八、毗尼母經第八、薩婆多毗尼毗婆沙第八、有部毗奈耶第叁十九、根本說一切有部百一羯磨第九等典籍,也都說是叁種壞色。叁種色是:青色、黑色(或作“泥色、皂色”)、木蘭色(或作“茜色、棧色、赤色、幹陀色、不均色”)。這叁種色,是“袈裟”的如法之色。

  所謂“壞色”,有一種解釋說:“青、黑、木蘭”皆屬“壞色”。比丘著其任何一色,都算是“如法、如律”。又有一種解釋說:必須把“青、黑、木蘭”混濁一起,才能算是“壞色”。更有一種解釋說:必須把“青”等五色混合一起,才算是“壞色”。——如法藏大師梵綱經菩薩戒本疏說:““袈裟”此雲“不正色”。

  謂將青等五色,相互混合,染成不正之色,名爲“壞色””。另據毗尼母經第八說:

  “諸比丘衣色脫褪,佛聽用十種色染:一者泥、二者陀婆樹皮、叁者婆陀樹皮、四者非草、五者幹陀、六者胡桃根、七者阿摩勒果、八者法陀樹皮、九者施設婆樹皮、十者種種雜和之色”。

  總而言之,佛製“袈裟”染色,主要用意在于“毀其形好,僧俗有別”。如梵綱經卷下說:“無論在何國土,比丘服飾,必須與其國人俗服有別”。

  裁製“袈裟”用的材料,叫做“衣體”或“衣材”。關于這一項,佛製也有一些規定。據善見律毗婆沙第十四所舉示的。有“驅磨、古貝、句奈耶、欽婆羅、娑那、婆興伽”等六種材料。十住毗婆沙論第十六所舉示的,有“劫貝、刍摩、憍絺耶、毳、赤麻、白麻”等六種材料。摩诃僧只律第二十八所舉示的,有“欽婆羅、劫貝、刍摩、俱舍耶、舍那、麻、牟提”第七種材料。更據四分律第叁十九所舉示的,有“拘舍、劫貝、欽跋羅、刍摩、叉摩、舍 、麻、翅夷羅、拘攝羅、嚫羅缽尼”等十種材料。

  另外十住毗婆沙論第十六及四分律第叁十九曾經提到過“糞掃衣”之名,這種衣服,在阿含部藏經說:它是從曠野間拾取包裏屍體用過的布塊,或是其它破舊布縷,洗淨之後縫合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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