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傳戒法會
(一)傳戒概說
傳戒是設立法壇,爲出家的僧尼或在家的教徒傳授戒法的一種宗教儀式,亦稱開戒或放戒。通俗一點說,所謂傳戒,就是佛教寺院召集志願出家爲僧尼的人,設立戒壇,舉行授戒,使之成爲正式僧尼。就求戒的人說是受戒、納戒或進戒。
佛教大、小乘的戒法有: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和菩薩戒五種。比丘、比丘尼戒,必須具足一切條件——即一定僧數、一定範圍、一定程序,才能授受,故稱爲受具足戒,略稱受具。
從求戒者來說,出家爲僧尼是要有許多條件的,比如個人志願、家庭同意、身無債務、五官端正等等,這在實際上未必都做得到,但佛教要求如此。有志于出家的人,先要和寺院取得聯系,在寺院中請求一位比丘作自己的“依止師”。
通過全寺僧侶了解和同意,然後寺院就可以收留此人爲弟子,爲他剃除須發,授沙彌戒(共有十戒),這就叫做“沙彌”了。沙彌,也就是漢地一般俗稱的小和尚,其實,還算不得正式的和尚。沙彌在梵文裏的原意是勤策、息慈,就是應當勤受師父策勵,息惡行慈。沙彌的年齡一般在七歲到二十歲之間。在這期間,他的“依止師”對他有教育和撫養的責任,年滿二十歲了,經過僧侶開會研究同意,召集十位大德長老,共同爲他舉行授戒儀式,這次授戒叫比丘戒,戒條比起沙彌戒來就複雜多了,共有250 條,成爲正式僧人的條件也因此算是具足了,所以又叫具足戒。從此就取得了正式僧人的資格。受比丘戒滿五年後,才可以離開依止師,自己單獨修道。除了沙彌戒和比丘戒之外,最後還有一種菩薩戒,有10 重戒、48 輕戒,但這不是必須受的,根據自願。沙彌戒必須單獨授受,比丘戒允許叁人以下同時授受。
(二)戒律的由來
釋尊成道後,初十二年中,隨佛出家的都是上根利智,沒有違犯教義的徒衆,所以釋尊只爲無事僧說《略教誡經》:“善護于口言,自淨其志意,身莫作諸惡,此叁業道淨,能得如是行,是大仙人道”。十二年後,出家者日漸增多,根性不一,凡聖交參,釋尊乃依諸佛大乘寶戒的原則,製定戒律,以攝僧衆。依《四分律》的記載,佛陀製戒始自于須提那子的犯淫欲爲嚆矢。自此以後,釋尊即根據比丘所犯諸事,一一爲結戒,乃成比丘之廣律。釋尊製戒的根本意趣,于結戒之初的十句義中已經明確地指出:“一、攝取于僧,二、令僧歡喜,叁、令僧安樂,四、令未信者信,五、已信者增長,六、難調者令調順,七、慚愧者得樂,八、斷現在有漏,九、斷未來有漏,十、正法得久住”。此十句義,第一、二、叁、六、七,是爲僧團的安隱與發展而考慮的;第四、五則以維護僧團信用爲目的;第八、九是滅除比丘的煩惱,到達理想境界的涅槃而施設的;第十則爲勸告弟子共同尊重戒律。由此看來,戒律弘揚得力與否真切地關系著個人的修持,僧團的和樂,世人的教化,正法的興衰。所以《四十二章經》說:“佛子,離吾數千裏,憶念吾戒,必得道果,在吾左右,雖常見吾,不順吾戒,終不得道”。
釋尊臨入涅槃時懇摯而悲切地教誡衆弟子說:“汝等比丘,于我滅後,當尊重波羅提木叉,如暗遇明,貧人得寶,當知此則是汝等大師,若吾住世無異此也”。
釋尊入滅後,大迦葉對諸比丘說:“世尊舍利,非我等事,國王長者,婆羅門,居士衆,求福之人,自當供養,我等事者,宜先結集法藏,勿令佛法速滅”。因此,大迦葉于釋尊入滅的初夏,召集五百阿羅漢,在七葉窟舉行第一次佛經結集,在《善見論》裏面,對第一次佛經結集有如下記載:“大德迦葉,語諸長老,而說法藏,或毗尼藏。諸比丘曰,大德,毗尼藏是佛法之壽,毗尼藏住,佛法亦住,是故我等先出毗尼藏
誰爲法師
長老優波離”。不過,這時尚未形成文字記錄,僅僅是在教團中弟子們口誦心記而已。
在第一次佛經結集完畢之後,阿難曾提出佛言:“大衆若欲棄小小戒,可隨意棄”。但小小戒究竟是指哪些
當時阿難未能進一步的請示世尊,于是衆說紛纭,最後還是大迦葉以“佛所未製,今不別製,佛所已製,不可少改”,平息了這場激烈的诤議。佛滅百年之後,一味的佛教,因大天比丘高唱“大天五事”,要求教團承認,教團遂首度分裂爲反對派之上座部與贊成派之大衆部。依一向的傳說,律藏結集以後,由迦葉尊者傳阿難再傳末田地,舍那婆提,優婆崛多等五傳,優婆崛多有五位弟子,在佛法的行持上都有較大的成就,他們對于律藏內容的取舍各不相同,從此便分成了五部律——昙無德部、薩波多部、彌沙塞部、迦葉遺部、摩诃僧祗部。
據《舍利弗問經》載,五部僧衆之衣色各不相同,即摩诃僧祗部著黃色衣,昙無德部著赤色衣,薩婆多部著皂色衣,迦葉遺部著木蘭色衣,彌沙塞部著青色衣,以此五色之衣,而彰顯五部之相。佛滅度後叁百年期間,又從上座部與大衆部中分出許多部派,共有二十部乃至五百部之多,他們所依據的律本亦不盡一致。
(叁)叁壇大戒的傳授
古代傳戒唯屬律宗寺院之事,近世禅寺教寺亦相率開壇傳戒。有些不定期傳戒的寺院,常于數月前分寄“報單”,實貼各寺山門,使遠近周知。
一般傳戒之法都是連受叁壇。凡新戒入寺求戒須交一定戒金,以充戒堂燈燭香花、戒牒、同戒錄等費用。登記後男女新戒分別編入戒堂。以叁人爲一組(叫做“一壇”),次第編號,登壇受比丘戒時,即依此序而行;初壇沙彌戒和叁壇菩薩戒,皆另集體授受。每傳一壇戒法,事先都要經過隆重演習,稱爲演儀,然後正式傳戒。據《傳戒正範》所載:初壇授沙彌戒前請戒忏悔儀,有淨堂集衆法、通啓二師法、請戒開導法、驗衣缽法、露罪忏悔法、呈罪稱量法等。二壇授比丘戒前請戒忏悔儀,有明習儀法、請戒開導法、通白二師法、教衣缽法、審戒忏悔法等。叁壇授菩薩戒前請戒忏悔法,有通白二師法、請戒開導法、開示苦行法等。
初壇傳戒儀式,于法堂或其它適當場所舉行。至時鳴鍾集衆,待新戒齊集法堂,引禮作白教新戒請師開示。傳戒和尚即爲開導受十戒意義,並行叁歸羯磨。
次爲說沙彌十戒戒相(沙彌尼同),一一問以盡形壽能持否?衆答“依教奉行”,初壇告畢。
二壇傳戒儀式,在戒壇舉行。即爲比丘、比丘尼授具足戒。受戒之時,鳴鍾集新戒于法堂,迎請戒師入戒壇。十師入壇拈香禮佛畢,繞登壇上就座。傳戒和尚依律命羯磨師作單白羯磨,差教授師下壇與諸沙彌詢問遮難。教授師對新戒先說衣缽名相,隨問“今此衣缽是汝自己有否”?新戒答“有”,即向師白受衣法,再口誦偈咒,身著袈裟。然後教授師次第詢問十叁重難,及十六輕遮;新戒必須一一肯定回答。這是在受戒前實施審查受具者是否犯有衆罪以決定允許加入僧團的遺製。這時問的遮難,在戒律程序上爲預審,壇上正式受戒時,據此一一重問。
問畢,傳戒和尚即開導明授戒體法。次依白四羯磨(叁讀表決法)儀式,爲諸沙彌授比丘戒。受具足戒已,傳戒和尚又舉四重禁即淫、殺、盜、妄四重戒或四不應作事,說明任犯一禁即失去比丘資格。比丘本(依用四分律)有二百五十條戒相,比丘尼有叁百四十八條戒相,俱以四重戒爲根本,故戒壇上只宣四重戒,其余枝葉戒相,命受具者下壇後學習。
叁壇傳戒儀式,一般多就佛殿舉行(若新戒多,丹墀中亦可)。正中敷一高座,供本師釋迦牟尼佛位,左上高座供尊證師十方諸佛,羯磨師文殊菩薩,教授師彌勒菩薩及同學等侶十方菩薩位。右上高座候所請菩薩戒法師。受戒之日,鳴鍾集新戒于佛殿,請師入壇儀式與二壇略同。以前一般在受菩薩戒之前,和尚爲已受比丘、比丘尼戒者開示苦行之後,即令每人燃香于頂,或九炷(菩薩優婆塞、優婆夷)、或叁炷(菩薩沙彌)、或十二炷(菩薩比丘),謂之燒香疤。燒戒疤的習俗,據說起源于元代,當時有位志德和尚受到元世祖的尊崇,他傳戒時,規定受戒者每人燃香于頭項,指爲終身誓。受沙彌戒的燃叁柱香,受比丘戒的燃十二柱香,作爲終身之誓。這樣一個小小的發明,後來居然悄悄地流傳開來,並且世代傳襲下來。
大衆齊集,菩薩戒師即開導叁聚淨戒,即菩薩戒法: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次起座拈香作梵,二阿阇黎同音,教受戒者奉請釋迦如來爲得戒和尚,文殊師利菩薩爲羯磨阿阇黎,彌勒菩薩爲教授阿阇黎,十方一切如來爲尊證。
繼之教以忏悔叁世罪業及發十四大願。最後依《梵網經》宣說菩薩十重四十八輕戒相,授受問答方式與受比丘戒時略同。儀式完畢,戒師作禮下座,新戒歸堂,叁壇完畢。
現代叁壇大戒的傳授日期,一般爲叁十日至四十日。戒期功課時間表大抵爲:
四時許叁板,四時半左右四板,五至六時早課,六時許早粥。其後有作務,講戒,演禮,十一時至十二時午齋。下午一時許演習禮儀,五至六時晚課,六時許藥石,七時半以後禮儀,拜願,開示,十時養息,現代傳授叁壇大戒的程序與古代略有不同,其程序大致安排如下:
1、唱界結壇;2、挂褡;3、演習禮儀;4、發願;5、下啓貼單;6、啓請二師(羯磨、教授);7、教毗尼法;8、請戒開導;9、查驗衣缽;10、請行茶;11、考背毗尼;12、本堂發露(又名直心發露);13、露罪忏悔;14、呈罪稱量;15、剃頭沐浴;16、禮通宵法;17、早課下啓;18、傳沙彌戒;19、行持應缽;20、本堂發願;21、講沙彌律;22、早跪殿堂;23、乞具足戒;24、請七尊證;25、施放焰口;26、請十師齋;27、編簽習儀;28、通啓二師;29、請戒開導;30、105教演衣缽;31、審戒忏悔;32、回複清淨;33、搭比丘壇;34、淨壇演儀;35、禮通宵法;36、下啓;37、傳比丘戒;38、發願;39、乞菩薩戒;40、講四分律;41、通白開導;42、剃頭沐浴;43、開示苦行;44、審戒問遮;45、回複清淨;46、禮通宵法;47、下啓;48、傳菩薩戒;49、發願;50、誦梵網經;51、發戒牒;52、教朝山挂單;53、謝引禮師。以上即是現代傳授叁壇大戒的簡略過程。
戒期完畢,由傳戒寺院發給“戒牒”及“同戒錄”。從前宋代僧尼出家時領取度牒(出家僧籍證明書),受戒時領取戒牒(受戒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都由政府頒發。傳戒寺院只發一種“六念”。受戒時須呈驗度牒,才能受戒。
到了明洪武永樂間(1368~1424)叁次下令,許僧俗受戒之人,抄白牒文隨身執照,凡遇關津把隘之處,驗實放行(見明如馨《經律戒相菩薩軌儀》)。戒牒的作用遂成爲僧尼旅行的護照。清初廢止度牒,僧尼出家漫無限製,各地亦傳戒頻繁,而戒牒改由傳戒寺院發給,其內容和形式遂極不一致了。
《佛教叢林觀 第叁章 叢林法會佛事 第一節 叢林常用法會 七、傳戒法會》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