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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叢林觀 第一章 叢林清規 第叁節 叢林組織 五、稱謂 六 佛教稱謂注意事項

  (六)佛教稱謂注意事項

  佛家的稱謂名稱繁多,每種稱呼都有一定的講究,在使用每種稱呼之前,應對這些名詞有一定的了解,不能隨便濫用。在具體使用這些稱謂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對于僧尼,尤其是年長的、有學問的、有德行的和有身分的僧尼,要多用禮節性稱謂,但切忌濫用溢美之詞。因爲在末法時期,有學有修有證者太少,若名實差距過大,一是怕對方承受不起,徒增虛榮之心;二是高僧大德滿天飛,易讓人對佛教心生輕慢,以爲佛教不過如此。用禮節性稱謂要出于恭敬心、誠心,這樣于法相應,于己有益。否則涉嫌譏諷或谄媚。一般來說,對于僧尼均可稱爲師傅,也可在其前冠以法名或職務名,如說某某師傅、當家師傅、知客師傅等;對于自己的皈依師或年長德高者也可稱爲師父;對于有學問或有一定身分的僧人,可稱爲某某法師;對于寺院方丈可稱爲某某大和尚或某某長老;對于很有德行、具一定聲望的法師和居士,可稱爲某某大德等。若是自稱,僧人可稱貧道、拙僧、弟子、晚學等;是居士可稱白衣某某、弟子某某、學人某某。至于在戒場、法會、佛事活動等特殊場合,可根據要求作靈活變通,或稱戒和尚,或稱阿奢黎,或稱上師,或稱禅師等等。對和尚、尼姑這兩個稱謂要慎用或不用。在書信中,稱謂和禮貌用語要求更嚴一些,體例和語氣要求一致。

  2.對于在家信衆和俗人,也要盡量用禮節性稱謂,但忌用過溢之詞和太親昵的稱謂。無論對方身分高低,都要以平等心、愛護心相待,這樣于彼有益,于教有利。一般來說,對于到寺院朝禮或參學的在家人,不分男女,都可稱爲居士、善信,或在其前冠以姓氏,稱某某居士;對于來寺做佛事、功德者,稱爲檀那、檀越,或稱某某施主某某功德主;對于關心寺院或在某一方面有功于佛教者,可稱爲護法;對于信仰虔誠、很有德行者,可稱爲某某大德或大居士。在書信中,除上述稱謂外,還可用某某賢士、某某仁者、某某道友等。當然也可根據具體情況,采用社會通行的稱謂,如先生、教授、同志等。

  3.僧人與僧人之間,可視不同的場合及彼此之間的關系如實而稱,應多從道上會。若是平輩,一般的可直接在法名後加師,稱某某師,也可稱某某法師;若是同門,也不妨稱某某師兄、師弟等。但倫理性的稱謂如師爺、師叔、師侄、師孫等慎用或不用,以免落于俗套,在十方叢林中尤需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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