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四十八單執事
古代叢林,凡組織系統嚴謹的寺院,其人事製度有所謂“四十八單”執事。
但這些執事不一定全部設置,而是隨寺院的大小、僧人的多少或某種特殊情況靈活掌握。其名稱也各有差異。在近現代叢林中,比較典型的是設四十八單執事。
有詩爲證:
都院寺庫收莊臨,磨寮殿主鍾鼓巡;
典案飯菜茶水火,行門園圍照客人。
維悅祖香記衣缽,湯侍請衆請行燈;
元首西後堂書記,藏僧藏客參水清。
以上詩歌分述了叢林中的“四十八單”執事的不同名稱及職責範圍。
“四十八單”又分爲序職、列職二種;提綱祖道、輔翼門庭者,稱爲序職,序職有職無權;爲衆辦事、盡心服務勞動者,稱爲列職,列職則有職有權。序職、列職又各有東序與西序之分,位次如下:
列職
東序:都監監院副寺庫頭監收莊主
磨頭寮元殿主鍾頭鼓頭夜巡
西序:典座貼案飯頭菜頭水頭火頭
茶頭行堂門頭園頭圊頭照客序職
東序:維那悅衆祖侍燒香記錄衣缽
湯藥侍者清衆請客行者香燈
西序:座元首座西堂.後堂堂主書記
藏主僧值知藏知客參頭司水
以上列職和序職,經過數百年的施行,也有不少職能發生了重大變化。比如序職中的維那、衣缽、知客、僧值等,已具有相當大的叢林行政管理權力。他們全都進入“八大執事”行列,大多成爲“五大堂口”的主要負責人,實際上已基本屬于列職了。
叢林僧職的取得,必須經曆一定的修行過程。僧人受了具足戒後,無論在禅堂打坐還是在大殿課誦,一般都按照戒臘的長短排列次序。所謂戒臘,就是受過具足戒的僧人,經過從陰曆四月十五日到七月十五日的結夏安居後,受戒的年齡就算增長一歲,佛教稱爲一臘。通俗地講,戒臘即是加入僧籍的年數,相當于在家人的工齡。戒臘最長的僧人稱爲“上座”,在叢林中備受尊敬,其發言常帶有權威性。
僧人序職的高低與其戒臘的長短一般是互爲增長的。同時,序職的授予是在佛教修持的實踐中獲得的。修持成就越大,序職越高。一般說來,只有住在雲水堂僧人沒有序職。他們在別的寺院可能有序職,但是,到了一座新的寺院,原有的序職卻不予承認。另一方面,在本寺的序職相對是永久性的。比如,一位燒香,出外參學二十年後回到本寺院,仍給他保留著燒香的序職。不過在現代的叢林中,序職的永久性已經不複存在。
列職一般在序職以後獲得。在受了戒的僧人中,起初大多充任寺院的下役工作。由于其工作實在是一種苦行的原因,故被稱爲“行單”。這些人包括在雲水堂、廚房、磨房、菜園做苦力的僧衆。行單至少在禅堂修滿一期後方可任職。列職的變動很大,有時任期只有半年,並可隨缺隨補。當任期結束,每位執事都得辭職,但他辭去的是列職而非序職。序職仍舊保存,或者隨著新列職的授予,序職也相應升遷。
叢林的每位僧人,都有各自的序職和列職。序職爲“四大班首”的,其列職可能是都監、監院或副寺;序職爲書記的,其列職多半爲“五大堂口”的負責人;序職爲燒香的,列職一般爲庫頭、監修,個別的可代理知客、典座等。
叢林職事的調職分期頭、期尾。期頭指農曆七月十五日,屬于大調動;期尾指農曆正月十五日,屬于小調動。圓職即指任期圓滿了要請職或再任一期;請職則是于期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