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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分32 佛子當力戒者(2)

  正分32 佛子當力戒者(2)

  ※【導讀】

  “說他佛子過”,往往都是“因惑”引起的,而非對方真有多大不對之處。這就如同身著不淨之人,無論走到哪裏都會聞到一股怪味兒,而卻不停地埋怨別人味道不對一樣;由于煩惱的緣故,我們也往往經常只是聞到他人有著這樣那樣的“味道”,而不曉得這是源于自己我執不淨的怪味兒。這也像東坡居士與佛印禅師的那段公案一樣,東坡心穢故,定中見佛印如糞;而佛印心淨故,定中則見東坡似佛。

  因爲煩惱的緣故,而說其他佛子的過錯,其罪之大,簡直不可思議。有關這一方面,大乘經論中多有闡述,大家不妨參閱《華嚴經》、《入菩薩行論》等,深信因果且信佛語不虛者,都不會不怵目驚心,而戒惕謹慎。

  菩薩密行不可思議,憑借我們的小聰小慧,實在難以辨認誰爲真佛子,誰爲大凡夫,所以,萬全之策,便是把一切衆生都要看成佛子,乃至等視如佛爲妙。正如六祖所說得那樣“若真修道人,不見世間過;他非我不非,我非即是左”,倘能如此行持,庶幾不致有誤矣。

  當然,依照律製,出于一種善良的心願,而如法地規勸別人,自然不在“因惑說他佛子過”的範疇,而是佛法路上互相監督、共同進步的高尚風範;在布薩時,知過不說、當谏不谏,只想作個圓滑的老好人,反而是嚴重的犯戒行爲,此又不可不知也。

  ※【釋異】

  本頌第一句“故于已入大乘者”,有的譯作“故于大乘諸行者”。前者是直譯,後者是意譯;二者在文字與理解上都無不妥之處,但前者更傾向于藏文原文,故取前譯。無礙大局,故謹供參考而已。

  利敬能使互爭執,

  且損聞思實修事;

  故于親友施主家,

  力斷其貪佛子行。

  (當我們身處親友、施主之家的時候,)

  由于利敬的緣故,

  不但會使互起爭執,

  而且還會使聞、思、修的(佛法正)事

  變得衰弱下去。

  因此,斷除對親友、施主之家的貪著,

  (有關這一點兒,)

  是佛子(們)所應實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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