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分17 不舍願菩提心(6)
※【導讀】
在世人眼裏,最難咽下的一口氣,便是被人欺淩了。古代有節之士,他們甯可丟掉飯碗,也都“不爲五鬥米折腰”,不願侍候那些頤指氣使之人,更況能忍市井小人的輕蔑與欺淩。但世法、佛法畢竟有別,欲得佛法,須反世法。在備受小人欺淩之時,若能不嗔不怒、逆來順受,並更進而以其作爲轉念修心的方便法門,報怨以德,而能“我還敬彼如上師”,並“願恒頂戴”,倘若沒點兒“無我”的證德,恐怕也不是輕易能做得到的。能如是行者,舍真佛子其誰!能如是行者,何患佛道難成!
以上六偈可用《修心八頌》的第四偈進行總結:“禀性邪惡諸有情,恒爲猛厲衆苦逼;見時如遇大寶藏,願恒惜此難得寶!”
※【釋異】
“以”字的重譯原因同正分13,可參閱。
與舊譯相比,新譯其他個別字詞的重譯,無關大局,故不贅言。
縱難過活常被欺,
複遭重病及魔侵,
我猶願代衆生苦,
且無怯懦佛子行。
就算是生活窘迫,
而且還經常被人(無端地奚落)欺淩;
就算是(自己不幸)罹患了極重的疾病,
並遭到了鬼魅的侵擾。
(在這衆苦交煎的時刻,)
但我更要(發願)將所有衆生的苦難
都拿(來背負)到自己(孱弱)的身軀之上
而(毫)無怯懦(之感)。
(有關這一點兒,)
是佛子(們)所應實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