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分16 不舍願菩提心(5)
※【導讀】
在世人眼裏,惡莫大于忘恩負義、恩將仇報。在此情形下,若能不嗔不怒、逆來順受,並更進而以其作爲轉念修心的方便法門,報怨以德,而“還如母對重病兒”般地“倍愛憐之”,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可真是有點兒難呢。能如是行者,舍真佛子其誰!能如是行者,何患佛道難成!
本頌很像《修心八頌》第六偈:“吾昔饒益助某人,並且深心寄厚望;彼縱非理妄加害,仍願視爲善知識。”
※【釋異】
本頌最後一句“倍愛憐之佛子行”中的“愛憐”,有的譯作“悲憫”。這個詞,藏文中用的是“在瓦”[■],它來源于父母對兒女或兒女對父母的感情,一般是指平常時的相親相愛,以及遇難時的相惜相憐。因此,這個詞,在漢語裏似乎更貼近于“愛憐”的涵義。
同等或諸寒微士,
縱以傲慢屢欺淩,
我還敬彼如上師,
願恒頂戴佛子行。
(那些地位)和自己同等
或者(地位)更加低下之人,
即使(他們)以傲慢之心
而(屢屢地)欺淩(我),
但(我)卻要像(禮遇)上師那樣,
而恭敬地奉于
自己的頂心之上。
(有關這一點兒,)
是佛子(們)所應實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