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分2 道前基礎(2)
※【導讀】
在了解了“暇滿義大”之後,爲利修行,就要拋棄不利于成辦它的各種因素。所以,接下來作者就建議我們拋棄貪、嗔、癡相對熾盛的家鄉,而“背井離鄉”。
本頌從易生貪、嗔、癡叁毒煩惱談起,來說明家鄉對修行的危害性,最後,作者得出的結論便是:“故棄家鄉佛子行。”
※【釋異】
第叁句舊譯譯爲“癡昧取舍猶黑暗”,屬意譯,也不錯;但藏文原義卻是:“(但那)忘失了(有所爲、有所不爲的)取舍原則的愚癡,(卻又)具有暗冥(無知)的特質。”筆者考慮到更大程度地貼近藏文,故偈頌直譯爲“忘取舍癡具暗冥”。
棄惡境故惑漸減,
無散亂故善自增,
心澄于法起定見,
故依靜處佛子行。
(倘若棲身在幽寂的靜處,)
由于(那是)抛棄了邪惡的地方,
因而,煩惱也就會
(漸漸地)減弱下去了;
(棲身在幽寂的靜處,)
由于沒有了散亂,
因而,善行也就會自然地增長起來了;
(另外,由于境能澄心,所以,心識也會變得澄明起來,)
由于心識的澄明,
因而,對“法”就會(很容易)
生起確定的認識。
由此可見,
住錫在(具有以上優點的)靜處,
(這一點兒,)
是佛子(們)所應實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