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是來自西南民族大學的學生,我想問一個現實的問題:假如我不小心掉進河裏,有人跳河救我,我被救了,他卻不幸遇難了。他不是我殺的,卻因我而死。這算不算是我造的業呢?
上師答:在佛陀製定的律典中,通過觀察是否具備四種條件,可以判定破戒與否;法律專業的石博士,也從定罪需要滿足的叁項條件,爲我們作了分析。無論是佛陀製定的戒律,還是現代法律條例,都有一個共同之點:就是看當事人有沒有犯罪的動機?
你沒有殺他的動機,就不會有殺人之罪。但有沒有過失呢?有一點輕罪。因爲你的緣故,他失去了最寶貴的生命。
——“青年佛教學術研討會”問答集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