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華嚴經》雲:“忘失菩提心,行諸善根,是名魔業。”那世間上的慈善事業不一定以菩提心攝持,這是否都成了“魔業”?
答:《華嚴經》的這個教證,是從大乘角度來講的。大乘佛法必須建立在菩提心的基礎上,如果忘失了菩提心,始終以自利的心態來行持善法,那跟魔的事業沒什麼差別。因爲在利益衆生的過程中,最大的違品就是自私自利。但從小乘或基本的佛教概念來講,不具足菩提心的行持善法,也不一定都是魔業。
不管怎麼樣,嚴格來說,弘揚大乘佛法時,如果離開了菩提心,而是爲了世間八法來做一些慈善事業,實際上跟魔業沒有兩樣,因爲這種心態與利他心沒有任何關聯。
《閑談問答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