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香
丸香是密教修護摩法時所用的供物之一。
在《建立曼荼羅護摩儀軌》中說:“丁香、白檀、沈、熏陸、龍腦香、荳蔻、白芥子及以蘇合香,半末半爲丸,丸以蘇蜜和。”於修護摩法時,投入爐中,以爲供養。
密教護摩法中之供物,各自象徵不同的意義,此丸香象徵總集煩惱,投入火中燃燒表示智火燒盡貪煩惱。在與貪、瞋、癡叁毒的配置方面,有人將切花、散香配屬貪、癡;而由於丸香其體各別,無和合之相,因此被取與瞋相配。或有說散香表散亂的煩惱,而丸香表結使之煩惱。或雲丸香表煩惱、菩提和合一體之義。在與六度相擬配時,則與散香共表精進度。一日叁時燒百八丸,意爲燒盡百八煩惱。
除了丸香之外,還有所謂的“五香”,又可分爲以下幾種:
1、密教作壇時,與五寶、五谷等一同埋於地中的五種香:指沈香、白檀香、丁香、郁金香及龍腦香。《建立曼荼羅及揀擇地法》中說:“又取五種香,所謂檀香、沈香、丁香、郁金香、龍腦香。已上寶谷香藥等各取少許,共置一瓷合中,或於瓷瓶中,或金銀器中盛之,以地天真言加持一百八遍,埋於壇中心。”
2、爲成就諸真言所備辦的五種堅香:指沈水香、白檀香、紫檀香、娑羅香、天木香。
3、通用於叁部(即佛部、蓮華部、金剛部)的五種香:《蘇悉地羯囉經》卷上<分別燒香品>中說:“複有五香,所謂砂糖、勢麗翼迦、薩折囉娑、诃梨勒、石蜜,和合爲香,通於叁部一切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