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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者言教 第叁課(二十)如何平衡自利與他利

  聖者言教 第叁課(二十)如何平衡自利與他利

  在了知菩提心利益之後,我們從事任何善法,都應首先發菩提心。

  有些弟子可能有這樣的疑問:爲天下所有一切衆生離苦得樂而發心行持善法,會不會只對叁界六趣一切衆生有利益,而與自己沒什麼關系?當然不是。如無垢光尊者在《精要明鏡》之中曰:“若如是行持……二利任運自成。”即以菩提心攝持而行持善法,自利和他利可以自然圓滿。因爲在爲叁界六趣一切衆生行持善法時,消盡自己貪嗔癡煩惱的力量非常強大,待貪嗔癡煩惱自然消盡則自利圓滿。自利圓滿之時,利他事業也自然廣大。

  現今很多人在學習大乘教法而了知菩提心利益後,都想多做一些善事。但一個人的時間、精力畢竟有限,所以經常有弟子問我這樣的問題:“我是多做一些善事好呢?還是靜下心好好修法好一點?”是的,通過聞思修行,我們會覺得衆生非常可憐,當自己稍微有能力幫助他人的時候,就覺得做這樣的事是理所當然的。但如果花很多時間去做,似乎又沒有時間修法,因此內心會産生這樣的矛盾。

  其實,自利和利他本就一如,沒有什麼矛盾。無論我們在爲他人做事還是自己修行期間,所想的都是爲天下所有一切衆生離苦得樂並證悟究竟佛果,這一點上沒有任何區別,但是站在能力的角度上,後者可能更現實一些。因爲我們畢竟尚處于行道之中,自己仍爲凡夫,雖然有爲衆生做事的想法,但能力卻很有限製。倘若能精進修法,當自己能力達到圓滿之時,就能如同曆代傳承祖師般去度化衆生,力量與事業也自然更爲廣大。

  但此中尚需了知,我們的思想、行爲任何時候都不能偏墮一邊。我們目前以自利爲主,但絕不排斥從事利他善法。比如在自修的同時,還能在自己能力範圍內爲他人做一些善事,是非常好的。絕不能以修行爲借口,在可以幫助他人的情況下,也是一種事不關己、高高挂起的心態,這樣就會令“菩提心”成爲一種“口頭禅”。

  總之,作爲大乘教法的信衆,我們所想、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爲了天下一切衆生離苦得樂,如是以菩提心攝持,隨緣、隨力行持善法,解脫必定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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