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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臨終前出賣器官,將所得留給家人,而這些器官用于需要存活者,請問這種行爲是否應該?

  問:犯人臨終前出賣器官,將所得留給家人,而這些器官用于需要存活者,請問這種行爲是否應該?

  淨空法師答:如果犯人是以自己的愛心,想出賣器官幫助家裏人,這個心是善心,是值得贊歎的。臨終發這個心是個好心,要想一想,割截的痛苦能不能忍受?能不能不生瞋恚心?關鍵在此地。實實在在講,這影響下一世去投生,下一世到哪一道,這很重要!世間人講開玩笑,這個玩笑開不得的,所以一定要慎重。佛在經上告訴我們,人在命終之後,一般講,神識大概都在八個小時以後才會離開身體。神識離開身體之後,這個身體就純粹屬于物質,它不知道痛癢。如果神識沒有離開,雖然斷氣了,甚至于現在醫療設備診斷他的腦波已經沒有了,所以宣布腦死了,腦波是停止了,脈搏也停止,呼吸也停止,神識沒有離開。神識沒有離開,他知道痛苦,你這個時候割截器官,他會不會生後悔的心?會不會生瞋恚心?關鍵在此地。如果在這個時候生瞋恚心,這個人一定墮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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