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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法者應具的條件及說法講演的技巧

  二、說法者應具的條件及說法講演的技巧

  關于說法者應具的心理素質等條件,經論中有多處開示。如《優婆塞戒經·自利利他品》說能自利利他的說法者應具有八種智:一法智,知曉佛法。二義智,通達義理。叁時智,識時務,知時機。四知足智,知曉何時恰到好處。五自他智,有自知、知他之明。六衆智,知曉聽衆的心理。七根智,分辨聽法者的根器。八上下智,分辨聽衆的高低上下。又謂說法者要身口如一,說到做到:

  先自除惡,後教人除,若不自教,能教他除,無有是處。

  若自己不依法而行,則不能教化衆生。《瑜伽師地論》卷八一說,說法法師須具有善于法義、能廣宣說、具足無畏、言辭善巧、善方便說、無有厭倦、具有忍力等十相。

  對說法講演的技術和要點,經論中論述甚多。如《優婆塞戒經·自利利他品》說說法時必須注意的十六事:

  1、時說。適時而說。

  2、至心說。極其專心、用心地講說。

  3、次第說。條理分明,循序漸進。

  4、和合說。圓融而不爭論,說法的目的不是辯論獲勝。

  5、隨義說,遵照佛法的真理說。

  6、喜樂說,以愉快的心情講說。

  7、隨意說,隨順對方的意願而說。

  8、不輕衆說。尊重聽衆,不輕視,須知聽衆中或許有比自己高明的人。

  9、不呵衆說。不斥責、罵詈聽衆。

  10、如法說。符合規則。

  11、自他利說。從自他兩利的目的出發而說。

  12、不散亂說。說法時圍繞中心而不走題。

  13、合義說。所說符合道理,有邏輯性。

  14、真正說。所說正確無誤。

  15、說已不生驕慢。不因講得好而驕傲自大。

  16、說已不求世報,不圖名利報酬。爲利、爲報酬、爲爭強鬥勝顯示自己、爲世俗的回報而說法,稱爲不清淨說。

  不淨說者,名曰垢穢,名爲賣法,亦名汙辱,亦名錯謬,亦名失意。

  《瑜伽師地論》卷二五謂善說正法者應懷有慈憫心、利益心、哀愍心,不求利養、恭敬、贊頌,不自高舉,不陵蔑他,說法時:

  言論應時而發,殷重、漸次、相續、俱有,令其欣慶,令其愛樂,令其歡喜,令其勇悍。

  殷重,謂態度誠懇莊重;漸次,謂有條理次第;相續,謂觀點前後一致;俱有,謂同時具備諸條件。

  《瑜伽師地論》卷十五、《顯揚聖教論》卷十一謂“論莊嚴”(圓滿的說法、著論)略有五項:

  1、“善自他宗”。熟悉自家、對方和其它有關的論點。

  2、“言具圓滿”。善于表達,用語不鄙陋(非大衆難懂的方言)、通俗曉暢,聲音雄朗,所言前後一致,具不雜亂、不粗犷、決定、顯了等九相,讓人容易接受。

  3、“無畏”。在大衆面前心無怯弱畏懼,平心靜氣。

  4、“敦肅”。態度嚴肅大方。

  5、“應供”。隨順聽衆的需要、愛好而說,態度友好,“言辭柔軟,如對善友”。立論之先,應觀察得失、觀察時節及聽衆、觀察善巧及不善巧而決定所用的方法。

  《瑜伽師地論》卷八一說說法法師應說八種言:

  1、“可喜樂言”,使人喜歡聽的話,具有論據、有譬喻、語言圓滿、文句華美、言辭顯了五相;

  2、“善開發言”,能深入淺出;

  3、“善釋難言”,善于解釋疑問诘難;

  4、“善分析言”,條分縷析,脈絡分明;

  5、“善順入言”,善于引經據典;

  6、“引余證言”,廣引旁證;

  7、“勝辯才言”,有殊勝的辯才,足以說服他人;

  8、“隨宗趣言”,不違背自家的主張,不違背佛法。

  同論卷九七說,說法者應說五種語:一應時語,如時(別人注意時、安靜時、語畢時等);二應理語,符合四種道理;叁應量語,沒有多余的題外話、廢話;四寂靜語,態度口氣平和鎮定;五正直語,不詭詐、不虛構、不谄曲。同論卷七一說,說法者于五時應當默然不語:一、聽衆中有人故意搗亂喧鬧時;二、有人提出:你不用說了,我不想聽時;叁、有人故意找岔子時;四、論敵來提出論戰時應先默然聽其所言;五、施主來供養邀請時。

  《顯揚聖教論》卷十一謂說法、立論、辯論者應從叁個方面觀察決定言論的可否:

  1、觀察得失。觀察此言出後,會不會自損損他、生現在及未來的罪過、使身心憂苦?

  2、觀察衆會。觀察聽衆的根器及反應。

  3、觀察善不善。觀察自己的言論是否正確圓滿。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八說,說法立論應避免六種過失:執著邪宗(不正確的論點)、矯亂語(語言混亂)、語言不應時、言語退曲、出言粗惡、失心恚怒。言過(說法的過錯)略有九種:雜亂、粗犷、不辯了、無限量、非義相應、不應時、不決定、不顯了、不相續。

  《百丈叢林清規證義記》卷八強調講經須會佛祖意,莫只依文解義。講經法師稱“座主“,有規約9條:具大慈悲,誨人不倦,說法平等,無有高下,不擇怨親,不計供養;著清淨衣,內外俱淨;澄心寂照,觀諸法空;坐宜端正莊重,不可斜身踞坐,言笑粗野;不得置正義不講,多說枝葉,若發揮奧旨,引喻的確。雖世谛語言,不相違背;提要鈎元,暢明其義,解釋清楚;不得于所見不真之處穿鑿附會,或強經就我,若遇此等處,當直言不知,不強其爲知;不得因引喻事迹,縱談淫邪等事,以法爲戲。有尼女在會,更宜慎;不得憚煩偷安,敷衍了事。又有講堂規約12條,詳明講經的規則、禮儀。

  今人李炳南居士所著《實用講演術要略》,依據佛教說法的原則和現代講演術,對講演的各個要點作了明晰的指陳。大略謂初步講演,想到“睽睽衆目,集中我身,一語有失,立招哄堂,欲說不能,欲止不得”的窘迫,難免緊張。然若能依法勤習,自然熟能生巧。講演的內容,與揮毫撰文相同,旨在發表主張、宣傳事理,希望喚起同情,故主題必須明確,而結構須起承轉合,曲折跌蕩。開端不可遽將主旨泄盡,先作姿態誘掖,如將雨雲起、將晴風來;承接轉入正題,可正說反說,宜留有余地;轉折可反诘,陳說利害;合結應如百川入海,語重決然,意尚勸請,或有雨中撼電聲勢,或有弦外余音。層次應分明,文中分段,段中分層,部位分明,全體渾然,脈絡連貫。引經據典,當恪守原義;舉事設喻,以指點眼前情景爲妙。加入故事、詩歌,可調節枯燥,然忌離題。辭令得體,全靠事先思考周密,病忌有一事舉同類二例、賓強主弱前張後弛、事理層次邏輯混雜不清、前後不連貫、文不符題、比喻故事牽強、典籍義理不確等。

  講演儀式,應先向主席來賓聽衆致禮(設佛像者先禮佛),儀態和藹莊重,環視聽衆,態度自然,使人人皆存講演者注意我、與我溝通之感。講前稍靜立數秒鍾,待聽衆秩序安定後,再慢慢開講。表情、手勢,應配合得當,出之自然。講畢仍環視聽衆一周,作禮而退。姿勢病忌,有登臺後未語先笑、聲色俱厲、呆若木雞、兩目仰視、俯看講稿、偏視一方、手足無措等。言語聲調的緩急高低,應配合內容表達的需要,開始宜緩,關節處宜高聲。病忌語無倫次、半吞半吐、言語重複、停滯不連續、時時咳嗽、聲音太小、夾雜汙穢傷衆揭短之語及古文、外語等。

  講演須當機,事先應觀察聽衆根機而有的放矢,入場後先觀聽衆,對其基本情況心中有數。若聽衆程度高者居多,宜說理爲主,多發議論,講時目光分射于能理解的聽衆,然後設比喻、講故事,以應付程度較低者。若聽衆程度低者居多,應以敘事爲主,多說事喻,少發議論。所講內容應視聽衆動態及時變化,必要時縮短,聽衆打瞌睡、不耐煩、不認真聽時應提前結束。縱內容契機,也應恰到好處,不宜拖延預定時間。

  當代宣傳心理學說:宣傳應通過支持正當興趣、有意義的工作,以利益、競賽、專家指導、新奇、功名等爲刺激媒介誘引公衆;激發公衆積極參加組織活動、關心組織發展前途、顯示自己才幹、與組織共同獲得利益的需要;激發,須給公衆以信任感、公平感、安全感。要善于利用暗示,暗示起作用的條件,是信息的含義被被暗示者了解,並與其心理內容兼容。佛教“先以欲鈎牽,後令入佛智”,便是一種誘引;給以獲得“現法安樂”乃至涅槃、解脫的保證,便是一種激發;佛陀、法師以慈悲、智慧、超凡脫俗的的人格魅力,給聽衆以信任感、公平感、安全感;說法中利用布置莊嚴的環境渲染氣氛,說法之先通過唱誦佛教歌曲偈頌等以喚起虔誠恭敬的感情,便是一種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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