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佛教與教育及智力開發
教育及智力開發,是佛教極其重視的問題,佛陀被稱爲導師,僧人中能講經說法者稱法師,實際上都是一種教師。以教化衆生爲己任的佛教,被強調爲即是一種教育,佛教所追求的大覺,乃智力的最大限度開發。全部佛法,從某種意義上都可以看作開發人智力潛能的學問和技術,多有可以運用于世俗教育和智力開發的精華。
一、教師的心理修養及師生關系
教育的主體是教師,教師之職責,其實主要是教心,讓學生掌握開發自心礦藏的能力,在品德、智慧、意志、知識、技術、身體等各方面得到健康成長。教心,首先必須自我修心,具備充任教師角色所需要的各種心理素質。
教師的心理修煉,不出佛教一般的治心之道:通過聞、思、修的學習、修行,掌握智慧、知識、技術,遵守正戒,做一個有道德的人,掌握調治自心的各種技術,有定力、多慈悲、少瞋怒嫉妒,尤其是深發大乘菩提心,以教書育人爲濟度利樂衆生、淨化國土的大事,以學校爲道場,視學生如子女、如父母、如師長,以無染的“法愛”進行教育。《四分律》卷叁叁規定師徒之間應如父子:
和尚看弟子,當如兒意看;弟子看和尚,當如父意。展轉相敬,重相瞻視,如是正法便得久住。
《優婆塞戒經·攝取品》謂師長對弟子應該:
至心教诏,猶如一子,不求恩報,不爲名稱,不爲利養,不求自樂。
一個好的教師,應該是菩薩型的教師,起碼具備佛教中“法師”的基本條件。據《大毗婆沙論》卷七所說,法師應該具備四項修養:
1、廣博多聞。具有廣博的知識。
2、善知世間、出世間諸法生滅之相。具有佛法如實知見的智慧。
3、得禅定智,于諸法隨順無诤。具有經過實踐驗證的智慧,非僅僅停泊于書本知識。
4、如所說行。言行一致。
澄觀《華嚴經疏抄》卷四叁說法師應具有善知法義、能廣宣說、處衆無畏、無礙辯才、巧方便說、法隨法行(知行合一)、威儀具足、勇猛精進、身心無倦、成就忍力十德。心淨無垢、智慧無雙、辯才無礙、精進不減、極善說法度人的佛陀,可謂心理修養最佳的教師典型。現代教育學也主張教育者應把自己的熱誠和希望投注在受教育者身上,産生“皮格馬利翁效應”。
佛教對當好教師及師生關系的處理,有不少說法。如《長阿含·善生經》佛陀教誡婆羅門青年善生,爲人師長者,應當以五事“敬視”弟子(學生):
1、“順法調禦”。以正法、真理進行教育。
2、“誨其未聞”。傳授學生所不知道的東西。
3、“隨其所聞令善義解”。讓學生對所學善于理解。
4、“示其善友”。教給人際關系方面的智慧。
5、“盡己所知誨授不惜”。經中佛陀曾自言,他盡己所知授予弟子,不像拳師那樣總要保留一手。
弟子對師長,應以五事“敬奉”:給侍所需、禮敬供養、尊重戴仰、師有教饬敬順無違、從師聞法善持不忘。《四分律》說弟子應具親愛、敬順、畏難、尊重侍養承接四心看望師父,如臣子之事君父,“敬重瞻視”。《屍迦越經》佛言弟子事師有五事:敬難,知恩,所教隨之,思念不厭,稱譽師德。《大毗婆沙論》卷二九提倡師長與弟子之間應“愛敬俱行”、“愛則加敬,敬則加愛”,名“善士法”。《優婆塞戒經·攝取品》言,菩薩應懷高度責任心,以多種方法教育好弟子:
甯受惡戒,一日中斷無量命根,終不養蓄弊惡弟子不能調伏!
若不能善教而失職,“名弊惡人,不名菩薩”。《菩薩善戒經》甚至說“師不能教诃弟子,則破佛法,當墮地獄!”《瑜伽師地論》卷四八說菩薩對弟子應以無染心正攝受,不希求利養恭敬,于所有弟子“其心平等,不墮偏黨”,不輕陵下劣、醜陋、愚笨者,于所教法毫不吝啬,堪忍問難。應與弟子甘苦與共,關心其生活,治療其疾病,排解其憂苦,態度親切,“柔和善語,先言問訊,含笑爲先”。對其錯誤應及時如理呵責處罰。
總之,老師應懷著如同父母對子女的愛心,關懷學生各方面的成長,盡心盡責,毫無吝惜地傳授給學生以真理、智慧、知識;學生應尊師重道,努力學習老師所教。這是佛教關于教師職責及師生的基本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