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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講記 第一百叁十講 普賢上師言教-因果不虛-所斷之不善業-身惡業-不與取2

  

大圓滿龍欽甯提前行引導講記

  ——《普賢上師言教》與《前行備忘錄》合講

  蔣陽龍朵加參尊者 傳授

  阿松.桑昂丹增仁波切 傳講

  

第一百叁十講 2013年7月19日

  【原文】

  

  尤其值得提醒的是,在當今時代,許多上師和僧人根本不把經商的事情看成是過患或罪惡,甚至將畢生精力都放在這上面,整天忙得焦頭爛額,還自以爲精明能幹。孰不知再沒有任何事情比經商更能毀壞僧人相續的了。爲什麼?你想想,經常爲了做買賣而四處奔波,必然將求學參學、積資淨障等該做的聞思修行忘得一幹二淨,而且也沒有求學修行的機會,更有甚者,連晚上睡覺時也一直在考慮經營的賬目,如此一來勢必會斷絕信心、出離心、慈悲心等的根本,始終身不由己地處在迷迷茫茫的狀態中打轉轉。

  從前,米拉日巴尊者來到一個寺院,晚上在一位僧人家中就寢。那個僧人躺下以後心裏便展開了這樣籌劃的一幕:明天殺一頭牦牛,那麼我該怎麼來銷售牲口的皮肉呢?它的頭可以賺這麼多,大腿賺這麼多也沒問題,前腿的肩胛部分也可以賺這麼多,小腿也能賺上這麼多……他將牲口裏裏外外的所有部位都盤算好了,整個晚上都沒有睡,除了那條尾巴以外一切都預先計劃妥當。這時天也亮了,他立刻起來進行念經禮佛、供施食子等一系列的事宜。

  看到米拉日巴尊者仍然沈睡不醒,于是他便走過來冷嘲熱諷地說:“你自以爲是個修行者,可是法事、誦經等什麼也不能做,還在睡懶覺。”米拉日巴尊者說:“本來我平時是不睡懶覺的,但昨天夜裏我一直在考慮如何出售那頭被殺的牦牛,沒有空出時間來睡覺,因此今天早晨才沈睡過去了。”尊者的這番話已淋漓盡致地揭穿那個僧人的醜惡內心。

  同樣的,現在唯一經商的那些人,白天晚上都是考慮經商賬目,經常處于迷亂、散亂之中荒廢光陰,在死亡的時候,也只有在這種迷亂的狀態中死去。

  不僅如此,而且在銷售的過程中,本來自己所賣的是低劣商品,反而油腔滑調地說:“先前某某人說給怎樣怎樣的價,但是都沒有出售,我自己買進時也是花了多少多少錢……”全是一派胡言,這就是妄語。在買賣雙方進行交易時,撒謊說自己想買某某物品而在買賣雙方之間製造不和,這是離間語;口出不遜說對方的物品太次,或者依靠負債累累的原因而吵得天翻地覆等等,這是惡語;毫無意義地評論價格太高,本來不想買也與對方討價還價等等,屬于绮語;野心勃勃想把對方的財物據爲己有,這是貪心;心裏懷著把他人弄得一敗塗地,這是害心;宰殺羊只做買賣等,就是殺生。可見,在經商過程中,十不善業中除了邪見和邪淫以外全部已經直接具足。如果經營搞得不順利,會使自他雙方傾家蕩産,使大家深感痛苦,最終損人害己,甚至自身會落得個餓死的下場。如果搞得好,生意稍微有起色,那麼不論賺了多少也不知滿足,一直貪得無厭,就算是擁有的財産與多聞天子不相上下,他也仍舊興致勃勃從事罪大惡極的經商,就這樣在忙忙碌碌、散散亂亂之中,人生的旅途已經到了盡頭,等到臨終之時只能是手抓胸口,成爲惡趣的基石。使惡業不斷增長並且毀壞自相續,沒有比經商更嚴重的了。生意場上的人們,平時心裏裝的就是欺騙他人的陰謀詭計,總是懷揣惡念,就像刀刃、矛尖、針尖一樣與別人針鋒相對,往往都是居心叵測,完全背離了饒益他衆的菩提心,結果只能使無邊無際的惡業一增再增。

  不與取也像殺生一樣具有罪業的四種分支,我們要清楚,甚至僅僅給獵人或強盜等少許口糧,也將分毫不差地得到他們所造的殺生或不與取的所有罪業。

  

——《普賢上師言教》

  【正文講解】

  頂禮大恩根本上師!

  祈禱大恩根本上師賜予意心相融之加持!

  願盡虛空之際有情父母即生證得四身五智之金剛持果位,爲此結合《大圓滿龍欽心滴前行引導文——普賢上師言教》與《前行備忘錄》而宣講。

  此前行分叁:首義、論義和結義。首義已宣完,今天宣講論義。論義乃大圓滿龍欽心滴共與不共之前行,由吾等殊勝上師無謬口傳所著之備忘錄。此論義分爲叁:共同外前行、不共內前行和正行之支分捷徑往生法,今天宣講“第一、共同外前行”。共同外前行分爲六個科判:暇滿難得、壽命無常、輪回過患、業之因果、解脫利益和依止上師,前叁者已宣講完畢,今天所宣的是“第四、業之因果”。業之因果分叁:所斷之不善業、應行之善業和一切是業之自性,今天所宣的是“第一、所斷之不善業”。所斷之不善業分爲十種:身叁業 、語四業和意叁業,首先宣講身叁業。身叁業分爲叁種:殺生、不與取和邪淫,殺生已宣講完畢,今天所宣的是“第二、不與取”。不與取又分爲叁種:強權不與取、盜竊不與取和欺诳不與取,前兩者已宣講完畢,今天所宣的是“第叁、欺诳不與取”。

  首先宣講權威不與取,強權不與取或權威不與取主要指的是:像國王這樣具足實力者,依靠實力甚至動用武力而強行奪取別人沒有給予的財物或受用。接著宣講盜竊不與取,比如說趁著別人沒有注意的時候偷偷摸摸地盜竊對方的受用財物,此稱之爲盜竊不與取。最後是欺诳不與取,經商時以說謊、短斤少兩或者非法稱鬥等種種欺騙之方便或者以別人不知道的方式而騙取他人沒有給予的財物或者受用,稱之爲欺诳不與取。

  現今有些人認爲自己經商,並沒有親自偷盜他人財物,這樣就沒有罪過,其實不然。只要經商時以非法的謊言欺騙別人的財物,一樣具有偷盜的罪過,此爲其一。其二、尤其作爲上師或者僧人經商,自相續會被懈怠、懶惰和散亂所縛而無法修成法,具有更重的過患。

  尤其值得提醒的是,在當今時代,許多上師和僧人根本不把經商的事情看成是過患或罪惡,甚至將畢生精力都放在這上面,整天忙得焦頭爛額,還自以爲精明能幹。孰不知再沒有任何事情比經商更能毀壞僧人相續的了。爲什麼?你想想,經常爲了做買賣而四處奔波,必然將求學參學、積資淨障等該做的聞思修行忘得一幹二淨,而且也沒有求學修行的機會,更有甚者,連晚上睡覺時也一直在考慮經營的賬目,如此一來勢必會斷絕信心、出離心、慈悲心等根本,始終身不由己地處在迷迷茫茫的狀態中打轉轉。

  真的是這樣。如果一個上師、僧人或佛弟子去經商的話,甚至晚上睡覺的時候,考慮的都是經營商品的賬目,如此以往必然會斷絕相續中的出離心、信心和慈悲心,時常都處在迷迷糊糊的迷亂當中,對修法造成很大的障礙,應該斷除此等行爲。法本此處舉了一個僧人晝夜經商、如何浪費時間的公案來說明其中道理。

  從前,米拉日巴尊者來到一個寺院,晚上在一位僧人家中就寢。那個僧人躺下以後心裏便展開了這樣籌劃的一幕:明天殺一頭牦牛,那麼我該怎麼來銷售牲口的皮肉呢?它的頭可以賺這麼多,大腿賺這麼多也沒問題,前腿的肩胛部分也可以賺這麼多,小腿也能賺上這麼多……他將牲口裏裏外外的所有部位都盤算好了,整個晚上都沒有睡,除了那條尾巴以外一切都預先計劃妥當。這時天也亮了,他立刻起來進行念經禮佛、供施食子等一系列的事宜。

  看到米拉日巴尊者仍然沈睡不醒,于是他便走過來冷嘲熱諷地說:“你自以爲是個修行者,可是法事、誦經等什麼也不能做,還在睡懶覺。”米拉日巴尊者說:“本來我平時是不睡懶覺的,但昨天夜裏我一直在考慮如何出售那頭被殺的牦牛,沒有空出時間來睡覺,因此今天早晨才沈睡過去了。”尊者的這番話已淋漓盡致地揭穿那個僧人的醜惡內心。

  此處法義簡單易懂。

  米拉日巴尊者到某地一個寺廟,晚上他在僧房門外就寢,僧房裏面住著一位僧人。這位僧人有頭牦牛,他一直心裏盤算:“明天殺了這頭牦牛以後,如何出售它的皮、毛、頭、內髒、大腿……賣的時候各部位應該訂什麼價格?我應該能夠賺上多少錢……”僧人這樣次第思維第二天的販賣過程,最後除了牛尾巴之外,牛身上其他部位都已經思維籌劃完畢之時,天已經亮了。僧人急忙起床,開始做佛事,比如念經、頂禮、供水、施食子等。做完以後,他走出房門之時看見米拉日巴尊者仍在沈睡之中,于是他冷嘲熱諷地譏笑米拉日巴尊者:“你自以爲是一個修行者卻在睡懶覺,不做佛事和念經,難道一個修行者不做這些嗎?”尊者遍知,知道昨天整個晚上這個僧人籌劃如何出售牦牛一直到天亮。米拉日巴尊者回答說:“平時太陽出來我就不睡懶覺,但是昨天夜裏我一直思維著如何販賣這頭牦牛,沒有時間睡覺,所以今天太陽出來時我仍然在睡覺。”米拉日巴尊者通過這種示現,淋漓盡致地揭穿了僧人醜惡的內心。

  同樣的,現在唯一經商的那些人,白天晚上都是考慮經商賬目,經常處于迷亂、散亂之中荒廢光陰,在死亡的時候,也只有在這種迷亂的狀態中死去。

  真的是這樣。跟剛才公案的僧人相似,尤其是僧人或者上師做生意,白天和晚上思維的都是經商的賬目,比如說這個地方會出售多少錢?那個地方會出售多少錢……如是思維經常處于散亂之中荒廢時光,根本沒有聞思修的時間,導致他們死亡之前無法修成正法,而且有可能死亡之時口中還宣說著經商的言語,于迷迷糊糊的狀態中死亡。

  不僅如此,而且在銷售的過程中,本來自己所賣的是低劣商品,反而油腔滑調地說:“先前某某人說給怎樣怎樣的價,但是都沒有出售,我自己買進時也是花了多少多少錢……”全是一派胡言,這就是妄語。在買賣雙方進行交易時,撒謊說自己想買某某物品而在買賣雙方之間製造不和,這是離間語;口出不遜說對方的物品太次,或者依靠負債累累的原因而吵得天翻地覆等等,這是惡語;毫無意義地評論價格太高,本來不想買也與對方討價還價等等,屬于绮語;野心勃勃想把對方的財物據爲己有,這是貪心;心裏懷著把他人弄得一敗塗地,這是害心;宰殺羊只做買賣等,就是殺生。可見,在經商過程中,十不善業中除了邪見和邪淫以外全部已經直接具足。

  現今有些人認爲經商沒有任何過患和罪孽,實際上經商浪費時間而導致自相續無法修成法,具足如是種種過患和罪孽。

  如果經營搞得不順利,會使自他雙方傾家蕩産,使大家深感痛苦,最終損人害己,甚至自身會落得個餓死的下場。如果搞得好,生意稍微有起色,那麼不論賺了多少也不知滿足,一直貪得無厭,就算是擁有的財産與多聞天子不相上下,他也仍舊興致勃勃從事罪大惡極的經商,就這樣在忙忙碌碌、散散亂亂之中,人生的旅途已經到了盡頭,等到臨終之時只能是手抓胸口,成爲惡趣的基石。使惡業不斷增長並且毀壞自相續,沒有比經商更嚴重的了。

  真是這樣的。如果經商不順利,會造成自他傾家蕩産,令大家深感痛苦。比如說做生意負債累累,然後四處借錢,最後無法還清之時,抵押自己的財物和房屋,甚至抵押親朋好友的財物,最後導致家人及親朋好友沒有吃穿,給自己家人、父母親或者親朋好友造成很大的痛苦。

  即便經商順利,擁有再多、再圓滿的財物和受用,仍然無法心生滿足。哪怕受用與多聞天子不相上下,仍然會興致勃勃地貪愛著具極大惡劣的經商,一生之中都在忙忙碌碌中浪費人生的大好時光。比如說有的人擁有十萬元錢,就想掙二十萬元;有二十萬的話,就想得到叁十萬……根本沒有滿足感,在散亂中虛度一生。因爲平時時時散亂,臨終之時只能手抓胸口。

  如之前所宣般,經商除了不具足邪見和邪淫之外具足其他八種不善業,所以經商會導致惡業不斷增長。臨終之時認識到:此生所做的一切都成爲惡業之基石,但只能在痛苦之中面對死亡。因此現今就應該以正知正見認識經商的過患,並予以斷除。對于修行者而言,沒有比經商毀壞自相續更爲嚴重的過患。

  生意場上的人們,平時心裏裝的就是欺騙他人的陰謀詭計,總是懷揣惡念,就像刀刃、矛尖、針尖一樣與別人針鋒相對,往往都是居心叵測,完全背離了饒益他衆的菩提心,結果只能使無邊無際的惡業一增再增。

  不與取也像殺生一樣具有罪業的四種分支,我們要清楚,甚至僅僅給獵人或強盜等少許口糧,也將分毫不差地得到他們所造的殺生或不與取的所有罪業。

  不管是殺生還是不與取,只要圓滿具足基、意樂、行爲和究竟四種罪業之支分,所造之罪過更大。之前所宣殺生的法義中講到:即使自己沒有親自殺生,唆使別人殺生或者見到別人殺生而隨喜,同樣具足殺生之罪過。與此同理,雖然自己沒有親自不與取,但是唆使別人不與取或見到別人不與取而隨喜,也具足同樣的罪過。

  之前宣講殺生之過患時,比如說自己以前殺生有多少?認識此罪業以後要生起忏悔之心;而且要認識自己曾經唆使別人殺過多少衆生的罪障,也要對此生起忏悔之心;同樣要認識到隨喜別人殺生的罪障,認識以後要生起忏悔之心,並且立下誓言:“自己以後絕不殺生!也絕不唆使別人殺生!也絕不隨喜別人殺生!”

  同樣不與取也應如是思維:往昔權威不與取過多少財物?盜竊不與取過多少財物?欺诳不與取過多少財物?圓滿具足不與取的四種支分做過多少罪業?沒有圓滿做過多少罪業?唆使別人不與取做過多少罪業?隨喜不與取做過多少罪業。此等罪過都要認識,認識以後要生起忏悔之心,而且要立下誓言:“以後自己斷除不與取,也不唆使他人不與取,也不隨喜他人不與取。”大家對于業之因果應該如是詳細分明以後,細微取舍。

  因此大家不僅要認識不予取等過患和罪狀,而且認識以後應以忏悔心而還淨。以前大家不知道業之因果法義,也不認識自己的罪障,因此無法取舍。現今大家知道業之因果法義,並懂得這些過患以後,如果未如理取舍因果,這樣的罪業更重。

  今天的法就講到此,從明天起四五天之中不講法。

  

  

  【備注】

  此爲弟子根據大恩上師講法記錄略作整理,更詳細的內容請參考聞法錄音。因時間倉促,恐有錯謬。故于大恩上師及道友面前忏悔!

  願大恩上師*輪常轉!信衆法喜充滿!早證菩提!

  

《前行講記 第一百叁十講 普賢上師言教-因果不虛-所斷之不善業-身惡業-不與取2》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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