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漫說《中阿含》(卷五十二)~A 一、周那經(196)

  

漫說《中阿含》(五十二)

  

  (卷五十二)  

  

一、周那經(196)

  

  說法地點:跋耆國的舍彌村

  

  參加人員:沙彌周那

  

  經中大意:本經敘述周那沙彌告訴阿難關于尼乾子們的诤事。阿難將此事白佛,佛陀就爲之說六诤本、七止诤律以及六慰勞之法。  

  

  此經的說法因緣,是由于周那沙彌而引發。這位周那沙彌大約剛出家未久,道心很堅固,而且對周圍所發生的事情也比較敏感。我們知道,跋耆共和國位于摩揭陀國的東北部,處于摩揭陀國與拘薩羅國之間,是當時十六大國中的老牌共和國。我在這裏稱它爲“共和國”,主要是該國的民主氛圍較爲濃厚,人民安居樂業,沒有受到過大的戰爭蹂躏——當然,後來與摩揭陀國發生了曠日持久的戰爭,最終導致滅亡,那是後話。正因爲跋耆國的風土人情較爲淳厚,而且該國人民比較保守,對于傳統文化習俗十分尊崇,因而我們在佛經中,佛陀曾不止一次對該國的政治製度和民情倍加稱贊。

  

  大約在佛陀晚年時期,古印度的耆那教發生了一件大事,即該教的中興教主大雄(尼犍陀若提子)在波婆城辭世,殁年七十二歲。關于大雄的死因,《中阿含經》說他是吐血而死,原因是他的得力弟子背叛了他而皈依了佛教,他氣憤不過,從此郁郁寡歡,結果積郁成疾,最終入滅。不過大雄的去世,卻引發了耆那教內部的爭吵不休,並最終引起部派分裂。這部《周那經》中的沙彌周那,所講的就是這件事。經中說:

  

  “爾時,沙彌周那于彼波和中而受夏坐,彼波和中有一尼揵,名曰親子,在彼命終。終後不久,尼揵親子諸弟子等各各破壞,不共和合,各說破壞,不和合事,鬥論相縛,相憎相诤:“我知此法,汝不知也。汝知何法,如我所知?我齊整,汝不齊整。我相應,汝不相應。應說前而說後,應說後而說前。我勝,汝不如。我問汝事,汝不能答;我已伏汝,當複更問。若汝動者,我重縛汝。”更互驕傲,但求勝說,而無诃者。尼揵親子若有在家白衣弟子,彼皆厭患此尼揵親子諸弟子等。所以者何?以其所說惡法、律故,非是出要,不趣正覺,亦非善逝之所說也,崩壞無住,無所依怙。彼所尊師,亦非如來、無所著、等正覺也。”

  

  從上面這段話,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出:

  

  第一,耆那教內部爭吵的直接原因,在于大雄的逝世後,教團喪失了領導權威;

  

  第二,而爭吵的主要原因,在于對教義的不同理解和認知方面;

  

  第叁,爭訟的深層緣由,是各種名聞利養以及貢高我慢心在作怪,大家都琢磨著怎樣降伏對方,都想當老大,如此下去,耆那教會好到哪兒去?

  

  第四,爭訟的後果,主要體現在叁方面:

  

  1、使得教徒的白衣信衆對該教的修行僧侶産生了“厭患”情緒;

  

  2、導致了整個耆那教開始分裂成幾大幫派,並相互攻讦,最終分道揚鏣;

  

  3、加速了耆那教的衰亡,並最後走向滅亡。

  

  其實,對于耆那教所面臨的嚴峻形勢,古印度的很多修行教派都給予了密切關注。佛教也是這樣,就連初出家未久的沙彌周那都敏銳地留意到這種動象,更不用說那些出家多年的兩序大衆了。因此經中阿難曾當著佛陀的面兒,表達他由心的憂慮:“世尊!我見此已,便作是念:若令此比丘于世尊去後,而在衆中起如是鬥诤,謂此鬥诤不益多人,多人有苦,非義非饒益,非安隱快樂,乃至天人生極苦患。”

  

  對于耆那教的內部爭訟,佛陀是否知道呢?他當然是知道的——佛陀不僅洞察一切,並且也進行了深入的分析總結,並針對佛教的現狀與未來,佛陀也作了深層的思考與籌劃。因此當周那通過阿難,將耆那教的現狀對佛陀作了彙報之後,佛陀有針對性地宣說了教法。這些教法主要表現在:六诤本、七止诤律(七滅诤法)以及六慰勞法。

  

  佛陀在聽了阿難的彙報之後,便問他:“阿難!汝見何等衆中有鬥诤者,謂此鬥诤不益多人,多人有苦,非義非饒益,非安隱快樂,乃至天人生極苦患耶?”阿難對此的回答是:“世尊!謂有鬥诤,因增上戒、增上心、增上觀,于其衆中生而生者。”意思是說,鬥诤是一種爭強好勝之心,其起因是緣于我們的增上戒、增上心與增上觀。

  

  而佛陀對此的看法是:“阿難!此鬥诤甚少,謂因增上戒、增上心、增上觀。阿難!若有鬥诤,因道因道迹,于其衆中生而生者。阿難!謂此鬥诤不益多人,多人有苦,非義非饒益,非安隱快樂。”佛陀是在說,如果大家是爲了獲得更高的修行層次,而生起的鬥诤倒是不足爲慮,因爲在修行時大家相互作些探討,甚至是爭論幾句倒也無妨;而如果大家都認爲自己才是最爲正確的,他人的意見全部都是錯誤的,並加以排斥和打擊,那樣的話後果就很嚴重。比如說,我行的是如法,你行的是非法;我持的是正律,你持的是非律;我行的是八正道,你行的是八邪道……這樣一來,就容易激化矛盾,導致爭訟乃至積怨的産生。因此佛陀說:“阿難!尼揵親子實非薩雲若(一切智),而自稱薩雲若。阿難!若尼揵親子一切知、一切見者,彼爲弟子施設六诤本,謂可聞而止。”佛陀的觀點是,尼揵親子其實並沒有證得究竟智慧,可是他卻自以爲聰明;如果尼揵親子具備先見之明,就應該爲弟子們明確“六诤本”——即六種引起爭執的根本原因。

  

  (一)六诤本

  

  1、嗔惱——“謂人嗔惱者結纏,彼不敬師,不見法,不護戒。彼不敬師、不見法、不護戒已,便于衆中起如是诤”。因此佛陀告誡弟子們:“如是鬥诤,汝于內外見而不盡者,爲斷此诤故,汝當速求方便,學極精勤,正念正智,忍莫令退……汝當重護彼心,常無放逸。”

  

  2、不語——即不忏悔各自的過失。即使做錯了,哪怕是自己也知道錯了,但是他卻矢口否認;或者對于自己的過失,想方設法加以覆蓋隱瞞。

  

  3、悭嫉——悭是吝啬,嫉是嫉妒,對于自有而他無,概不施舍;對于己無而他有,則一心想占有,貪嫉成性。

  

  4、谄诳——說謊話,變著法兒攻擊栽髒陷害。

  

  5、無慚無愧——大言不慚,厚顔無恥。爲了達到自己的一己之私,什麼壞事都敢爲。

  

  6、惡欲邪見——心懷鬼胎,時刻惦記著名聞利養;見解顛倒,抱殘守缺,不思悔改。

  

  以上六種,就是導致诤訟的根本原因。如果把上述六種不正常行爲心態悉數除滅,便可以有效地防範诤訟的發生。

  

  (二)七止诤律(七滅诤法)

  

  接下來,佛陀提出了僧團處理矛盾紛爭的七大原則。經中對此敘述道:“一者應與面前止诤律,二者應與憶止诤律,叁者應與不癡止诤律,四者應與自發露止诤律,五者應與君止诤律,六者應與展轉止诤律,七者應與如棄糞掃止诤律。”

  

  1、應與面前止诤律——就是說,如果有大家有矛盾,有分歧,這本來是正常不過了。但是如果大家都藏記在心裏而不吱聲,時間長了,就會形成難以開解的心結。佛陀的觀點是,那與那些應該要當面解決的問題,就應給予當面解決,不能久拖不決,更不能互不通氣。

  

  2、應與憶止诤律——就是給人家一個反省並悔過自新的機會。不要一上來就數落人家不停,而應該讓當事人仔細回憶一下自己有沒有過失(犯戒)。如果有過失,就讓他自己發露出來;如果回憶不起來,再指明也不遲。

  

  3、應與不癡止诤律——應該對精神失常者不予處分的,就應當給予精神失常者不處分。我們不能說出家僧人每個人都是人格健全者,佛陀只是規定出家必須要六根具備。有些人出家時好好的,但是由于修行方法把握得不好,導致了走火入魔而精神失常。對于這些精神失常者所犯的錯誤,我們不應去過于追究。

  

  4、應與自發露止诤律——應該給予當事人自白忏悔的,就應當給予當事人自白忏悔。自己主動忏悔發露,佛陀一向都會給予體諒——這多少有點像現今的“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5、應與君止诤律——這裏的“君”,我認爲應理解爲“群”,即大多數群衆。此句的意思是:應該由多數人處理決定的,就應以多數人的意見爲准。對于大衆的矛盾糾紛,應該召開會議,大家共同討論後決定,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群衆的眼睛是雪亮的,我們當然要相信群衆和依靠群衆。在原始僧團裏似乎並沒有發明無計名投票,主要方式還是采用舉手表決、鼓掌表決,抑或采取跺腳表決等方式。

  

  6、應與展轉止诤律——這句話的意思是:應該對當事人當有矛盾的自白作調查的,就應當給予調查。每當大家要求犯錯比丘自我忏悔表白時,有的比丘便會偷工減料,避重就輕;有時候自白竟發生了前後不一致、自相矛盾的情況——當然,也不排除犯錯比丘記性不好,把自己犯錯時的地點和事情搞顛倒了。這時候大衆也不要過于激動,給犯錯比丘一個機會,讓他自己去慢慢理清頭緒,自己把自己的問題搞清楚。

  

  7、應與如棄糞掃止诤律——掃糞便的掃帚是不值得珍惜的,用過了就完全可以扔掉,像扔一點破鞋似的。而比丘之間的一些意見糾紛往往錯綜複雜,遠不是一兩句話所能講清道得明白的。這時候我們應該怎麼辦?幹脆一筆勾銷,既往不咎,誰再提那攤事兒誰就是龜孫子!大家是“度盡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豈不快意?如此快刀斬亂麻,有時候反倒是化解矛盾糾紛的絕佳捷徑。

  

   (叁)六慰勞法

  

  六慰勞法即六種可念之法,大家都要相互體恤,像兄弟姊妹那般團結友愛,和合共處。它們分別是:身行慈、口行慈、意行慈、同利養、同戒律以及同正見。前叁個是說我們身、口、意叁方面都要常懷慈悲,身行好事、口說嘉言、心存善念。如果我們進一步參究,這六慰勞法,實際上與我們常說的“六和敬”是一回事兒。六和敬中的“身和同住”即身行慈,“口和無诤”即口行慈,“意和同悅”即意行慈,“利和同均”即同利養,“戒和同修”即同戒律,“見和同解”即同正見。

  

  根據我個人的理解,六慰勞法與六和敬雖說在義理上來講完全一致,但是二者的側重點多少還是有些差異。六和敬一般來說是僧團內部和合共住的六項基本守則,它側重于僧團自身;而六慰勞法不僅面對僧團內部,同時也是出家衆正確處理與居家衆之間關系的六項基本准則。因此,六慰勞法是菩薩化度衆生時,所必須遵行的六種態度法則。

  

  佛陀最後對阿難說:

  

  “阿難!若汝等此六诤本止絕斷者,及此七止诤,衆中起鬥诤,以如棄糞止诤律止者,複行此六慰勞法。阿難!如是汝于我去後共同和合,歡喜不诤同一一心,同一一教,合一水乳,快樂遊行,如我在時。”

  

  我們常常喜歡說大話,宣稱要使“正法久住”。如果你要問如何才使“正法久住”呢?他便盡說些張冠李戴、令人摸不著頭腦的大話與官話。爲什麼我們盡喜歡扯些不著邊際的大話空話?究其根源,還是我們的疏于懶散放逸,不認真讀經或對經典不求甚解,一味貪圖方便快捷,夢想一下子就“見性成佛”等諸種劣根性所致。佛陀早在兩千多年前,就明確無誤地告訴我們:如何才能使“正法久住”?做好叁件事便足矣!哪叁件?

  

  第一件:絕斷六诤本;第二件:勤修七止诤;第叁件:守護六慰勞法。

  

  最後,我試圖將本經概括爲四句偈:

  

   斷絕六诤本,精修七止诤,持守六慰勞,如佛住世時。(界定,2009年9月21日,于南海普陀山)

  

《漫說《中阿含》(卷五十二)~A 一、周那經(196)》全文閱讀結束。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