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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說《中阿含》(卷五十)~A 一、加樓烏陀夷經(192)

  

漫說《中阿含》(五十)

  

(卷五十)  

  

一、加樓烏陀夷經(192)

  

  說法地點:鴦伽國的阿惒那邑的犍若精舍

  

  參加人員:尊者烏陀夷

  

  經中大意:本經敘述烏陀夷思念世尊之恩深,而贊斷過午之食.佛即爲之印可,並深诃不順此戒,而謂爲小事的話,就如癡蠅那樣。  

  

  本經中所講的主要議題,就是關于出家比丘持午的問題。所謂持午,也就是過午不食、不非時食,意思是說出家人過了日中之後,不得再次進食。有的人將之稱作是“日中一食”,我認爲這種說法不太准確。從原始經典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佛陀住世的中後期,出家比丘就開始食用早粥,然後在午時再食用一次。過了午後,便不再進食,這個規矩在南傳佛教中,還是得以貫徹的。當然,在漢傳佛教中,也有爲數不少的出家僧人堅持過午不食,深爲我們贊歎。

  

  能夠適時而食,當然是值得贊歎的。然而我們在贊歎之余,偶爾便會思考這樣一個問題:佛陀爲什麼要求出家二衆要持午呢?有人說這是從健康角度出發,減輕髒腑的負擔——我們沒有理由否認這種說法的合理性,但是,它是不准確的,那時有時連肚皮都填不飽,哪裏會考慮得如此周全?《佛說處世經》列出了五種持午的好處(即五福),分別是:少淫、少睡、得一心、無下風(俗稱“放屁”)、身得安樂。此外,《大毗婆沙論》認爲持午有叁種好處,即少昏睡、無宿食患以及心易得定。現代醫學也說明,吃夜餐其實無益于身心健康。

  

  關于佛製此戒的緣起,我參考了《中華佛教百科全書》的說法,主要有:

  

  (1)佛居王舍城外靈鹫山時,其時城中人民節會,作衆伎樂,難陀跋難陀(六群比丘之一),入城觀看,衆人與食,食訖再看,日暮方還,諸比丘皆加嫌責,並往白佛,佛遂製此戒。六群比丘是指佛在世時,有惡比丘六人,結黨從事非威儀之事。六比丘分別是:難陀、跋難陀、迦留陀夷、闡那、阿說迦、弗那跋。

  

  (2)迦留陀夷日暮入城乞食,值天陰暗,雷電交作,一孕婦見比丘,疑爲鬼,驚嚇而流産。諸比丘聞知乃嫌責迦留陀夷,並陳述于佛前,故佛製此戒——本經中有此事記載。

  

  (3)《摩诃僧祇律》卷十七載:“佛住舍衛城,……爾時比丘日暝食,爲世人所譏:“雲何沙門釋子夜食?我等在家人尚不夜食,此輩失沙門法,何道之有?”諸比丘聞已,以是因緣往白世尊。佛告諸比丘:“汝等夜食,正應爲世人所嫌。從今日後,前半日聽食,當取時。””

  

  (4)關于世尊製定弟子“前半日聽食”,《毗羅叁昧經》稱:“早起諸天食,日中叁世諸佛食,日西畜生食,日暮鬼神食。如來欲斷六趣因令入道中,故製令同叁世佛食。”

  

  以上四種持午緣起只是衆多緣起中具有典型代表的說法而已,每種說法都有其合理之處,但是我想佛製戒律,尤其是製定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戒文條款,有時是針對某一具有代表性的事件而製定,對于那些孤立的、極爲個別的違規事件,也未必全部上升到戒條的地位。

  

  關于何謂“非時食”的問題,一般而言需要具備兩個條件,一個是過午,即太陽過了正午時分,漢傳佛教不少地方都是以中午12點爲界,12點過後爲過午,12點以前爲持午。就是說,持午的人在中午12點之前,必須要把飯吃完,否則便爲違規,非時食。二是明相爲出。所謂明相就是指曙光漸明,天空露白之狀。如果在明相未出時吃東西,便屬違規。比丘必須待明相出後,也就是彼此都能看得清對方的臉面,方可外出乞食。

  

  當然,佛陀之所以製定戒律,並非空穴來風,而是已有犯戒之兆,或者已經發生類似的違規事件,或者很容易發生違規事件。佛陀爲了維持僧團的清淨,于是製定戒條,讓大家共同遵守,相互監督。既然有了戒條,有了監督,但頂風犯戒者還是屢禁不絕,如此一來光靠思想教育、改造幫扶恐怕解決不了問題。怎麼辦呢?于是獎懲條例便出現了。如果你犯了哪條,便有相應的條款來加以製裁。當然,這種製裁並非依靠軍隊、警察、監獄、法院等國家暴力機器來解決,而是依靠大家的自覺性。因此佛教的戒條在原始佛教時期,並不帶有明顯的強製性特征,比如說發動大家檢舉,然後召開聲討大會,共同加以譴責。如果此比丘仍是執迷不悟的話,于是號召大家都不要去理睬這個惡比丘,稱爲“默擯”。如果默擯無效,由長老出面做該比丘的思想工作,讓他自動放棄比丘資格,舍戒還俗。如果種種方法再次無效的話,便開始趨于強製性,比如組織僧團強行將該惡比丘逐出僧團;有時候還需要地方政府機關出面予以強製解決。當然,佛教傳入中國以後,僧人借鑒了朝廷文武官員製度,建叢林立清規,那是後話,不在此文探討之列。

  

  佛陀製定了過午不食這條戒法之後,絕大多數的比丘是自覺遵守的,而且絕大部分的比丘都是十分贊歎佛陀英明,教導有方,比如本經中的加樓烏陀夷尊者,便是其中之一。但是此條戒畢竟讓一小部分比丘覺得礙手礙腳,因爲他們都是夜餐吃習慣了,現在一下子不讓他們吃了,便渾身不自在,開始私下裏嘀咕起來了。他們嘀咕些什麼呢?他們發牢騷說,世尊太認真了,有些小題大做了,不就是吃點夜餐嗎?“此是小事,何足斷之?”然而“世尊今教我斷此,善逝令我絕此”。他們甚至說“此大沙門不能消食”——佛陀的要求過于苛刻了。這裏的“消食”,意指消化食物;“不能消食”似暗指消化不良,但實際上是在埋怨佛陀,說佛陀連吃夜餐這點小事都不能容忍,度量太小了。佛陀在本經中,就是要告誡大家,持午這件事決非小事,而是件大事情,因爲它直接關系到我們修行是否能取得成就的問題,因此不能等閑視之。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佛教經過二千五百多年的發展後,現如今佛教所面臨的大環境,與佛陀時代的社會環境可謂差別天壤。因此,如今要求出家二衆持守非時食戒,便顯得尤爲因難。就算是持午者,如果在午後至明相出這段時間裏,不吃任何食物,也有些困難。因此有的師付們在晚上喝些牛奶、飲料,吃點瓜果菜蔬,亦是情理中事。坦率地說,本人基本上從未持過非時食戒,因此不敢妄論持午與非持午的功過是非。既然大家都開始吃晚餐,那麼我還是列幾點我對晚餐簡單想法:

  

  第一,晚餐盡量早吃,不要吃得太晚;

  

  第二,晚餐要少食,不要吃得過飽;

  

  第叁,堅持不吃夜餐;

  

  第四,晚餐不要過于豐盛,越簡單越好;

  

  第五,晚餐主食當以清淡素食(居家衆)爲佳。

  

  以上五點,算是我的個人建議。(200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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