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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說《中阿含》(卷二十九)~I 九、貧窮經

  

九、貧窮經

  

  說法地點:祇園精舍

  

  參加人員:諸比丘

  

  經中大意:本經敘述有欲而貧窮的就是大苦,因爲貧窮而致于舉貸,而被索取高利所惱,財主屢往求索、收縛就爲之最大之苦。人如沒有信,沒有戒,聞、施、慧的話,則縱然富有財寶,也因沒有力勢法財,故也爲之貧窮,在聖法當中,稱爲不善貧窮。假如造身口意叁惡業的話,就如貧窮而舉債那樣。必墮于叁塗之苦。

  

  談到貧與富的問題,修道人往往都會喜歡引用《永嘉大師證道歌》中的幾句:“窮釋子,口稱貧,實是身貧道不貧;貧則身常披縷褐,道則心藏無價珍。”坦率地說,整篇《證道歌》,由于篇幅被拉長,多少顯得有點羅嗦,而此四句卻爲全文之“文眼”,寫得尤爲經典。身貧不要緊,道若貧了,那可是很要命的。因此出家人口稱“貧僧”,其實滿腦子都是智慧,“難行能行,難忍能忍”,令人肅然起敬。

  

  那麼,佛陀的貧富觀究竟是怎樣的呢?佛陀首先通過世間窮苦人家的例子,說明窮人的苦患。此處的“欲人”,是指那些有想發財的念頭,卻生財無路的窮苦民衆。

  

  1、世間欲人貧窮,此爲大苦;

  

  2、若貧窮舉貸他家財物,此爲大苦——貧窮時,向別人借高利貸;

  

  3、若有欲人長息不還,財主責索,此爲大苦——連本帶息還不上,自然是萬分苦惱;

  

  4、若有欲人財主責索,不能得償,財主數往至彼求索,此大苦——債主老是上門逼債,其滋味自然是十分不好受的;

  

  5、若有欲人財主數往至彼求索,彼故不還,便爲財主之所收縛,是爲大苦——財主數次討債未果,自然是拉著欠債人去見官,到官府那裏討個說法,來個了斷。

  

  通過上面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出,貧窮人如果能夠清心寡倒也無話可話,但是世俗中人有幾個是那麼清高的?基本上都是拖妻帶子,上有老下有小,一家人都要指望著男人去掙錢養家糊口。既掙不到錢又必須要解決吃飯日常用度,怎麼辦呢?只好去向財主家借點高利貸。在佛陀時代,民間借貸如此興盛,可見當時印度的工商業遠比中國春秋時候要發達許多。高利貸基本上是利滾利,一年下來,光是利息大抵就可與本錢相當了。貧苦人家求財無門,也只好飲鸠止渴了。但是“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似乎成爲古人鐵律,因此到了還債的期限,財主就會來討還本錢和利息。財主若討不到債,豈肯善罷甘休?于是便數數上門索債,弄得貧苦人四處躲避,最後被財主逮著,自然是暴打一頓後拉去見官。一到官府,自然是先打上個二十大板,然後責令限期還錢;若是還不上,那對不起,貧苦人只能等著把牢底坐穿。

  

  《增廣賢文》想必很多人都看過,所謂“馬行無力皆因瘦,人不風流只爲貧”、“有錢道真語,無錢語不真。不信但看筵中酒,杯杯先勸有錢人”、“窮在鬧市無人問,窮在深山有遠親”……這些話看似不太地道,但是人情如紙薄的炎涼世態,倒是寫得一語中的、入骨叁分!

  

  但是,若從世俗的立場上來區分窮與富,也只能看彼此擁有財富的多少來加以衡量了。一個人若要是缺少貨幣載體的支撐,縱然你學富五車,也只能被譽爲一介“窮書生”而已。而一旦金榜題名,除了授官加爵之外,也必然伴隨著財富的滾滾而來。因此人們往往將某人發達時,用聯語概括爲“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洞房”與“金榜”,其實二者並沒有多大關系,甚至八杆子也打不著。但是金錢與利益,卻將它們緊緊地拴在了一起,構建了牢不可破的家族共生互滅的鐵杆關系。當然,現實利益關系的考量並不僅僅是出于每個人的自願。而更多的時候,人作爲一種群居性的、社會性的高智商動物,在很多的時候,都是勉爲其難,不得已而爲之罷了。

  

  如果站在佛教的立場上,我們應該如何去看待貧與富的差別呢?正如我在文前所舉的《永嘉大師證道歌》那般,“實是身貧道不貧”。囊中羞澀無關大體,但是若是腹中空空,猶如草包飯袋那般無知與愚蠢,縱然是遍體金縷,也是窮光蛋一個,與行屍無二。因此佛陀在談到這個問題時,就對我們說:“若有于此聖法之中,無信于善法,無禁戒、無博聞、無布施、無智慧于善法,彼雖多金、銀……琁珠,然彼故貧窮,無有力勢,是我聖法中說不善貧窮也。”

  

  在這裏,佛陀對我們講得很清楚,如果不信善法,不持戒、不博聞、不布施,那麼縱然有再多的現大洋,也是窮漢一個。這種人是物質財富方面的富翁,但在精神財富方面,卻是地道的貧窮分子。

  

  佛陀在談到這個問題時,很有智慧。他說,如果僅僅是一個窮光蛋倒也罷了,因爲他對其他人並沒有産生實質性的影響;但是倘若這個窮人再去幹壞事、說壞話、動惡念的話,那麼問題就嚴重了,“彼身惡行、口、意惡行,是我聖法中說不善舉貸也”。就是說爲富不仁的話,那好像窮人開始向財主借起高利貸了。既然借高利貸,總是要附加利息的,如果做了叁惡行而不忏悔發露,這就等于“我聖法中說不善長息也”;“彼或行村邑及村邑外,諸梵行見已,便作是說:諸賢!此人如是作、如是行、如是惡、如是不淨,是村邑刺(爲村中所厭惡)”,這就是“聖法中說不善責索也”——大家見到這個惡人,唯恐避之不及,這就等于是債主上門逼債似的;倘若再動叁種不善之念——欲念、恚念、害念,這就好似“聖法中說不善數往求索也”,債主叁番五次登門,要求償還本息。如果一直賴著不還怎麼辦?放心,你逃得過初一,難道還逃得過十五麼?縱你活上百年,也有命終的那一天。到那一天,“閻府”開始找你“談話”、請你“喝茶”,然後是大刑伺候——地獄、惡鬼、畜生叁惡道。用不了多久,相信你一定是叁惡道的“座上賓”,享受著無涯無際的苦縛待遇。

  

  因此,佛教在修行的征途中,很重視“資糧”,將其作爲自己修行的本錢。哪些是修行的“本錢”?其實在這部經中,我們就可以找到答案:

  

  第一,身、口、意俱行善業——不要幹損人利己甚至是損人不利己的事;不要說兩舌、绮語、惡語中傷、挑拔離間的話;一天到晚不要動歪心思,老想著去算計人家,搞陰謀詭計;

  

  第二,叁業縱然不善也不要緊,此時要及時表白發露(忏悔)自己,不要藏著掖著;

  

  第叁,要廣行布施、講究誠信;

  

  第四,要持戒,要親近善知識;

  

  第五,在聽聞、受持了佛法之後,要精勤修習,斷除五蓋(貪、瞋、掉悔、惛眠、疑)。

  

  當我們把以上五點都做到之後,我很榮幸地告訴你:從今以後,您再也不貧窮了。不僅如此,您已經是一位大富大貴、令叁界衆生悉皆欽敬的大富翁啦!

  

  (界定,2009年6月22日,于南海普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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