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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持酒戒 救度無功 (明 濟舟)

  不持酒戒 救度無功 (明 濟舟)

  明朝時北京刑部街鹫峰寺,是供養古代梅檀佛像的寺院。萬曆末年(公元1619年),住持僧濟舟,爲人樸質老實,奉佛誠敬,只是對酒戒未嚴格遵守。一天,有個穿兩截衣的人來對他說:"我是地府的無常,某老太婆因生前未修善,留在地獄裏無法度脫。她過去每月初一,十五都來寺廟禮佛,並帶來果品供養你,因此因緣求您替她念一部《法華經》,便可以托生。"濟舟心裏懷疑,便對他說:"你既是鬼,難得到佛地,可以去頂禮。"鬼說:"現有都城隍在裏面,我不敢進去。"濟舟想起,當天五更時,有人要做佛事,在殿旁設有城隍牌位,他所說不假。便答應,並于七月十五日,在佛前跪誦《法華經》。念至第五卷時,天熱口渴,沒尋到茶水,看見桌上有只酒壺,還有點剩酒,便喝一口冷酒,繼續把經念完。第二天,無常鬼又來說:"某老太婆承蒙法師念完四卷經,整個地獄都放射金光,正當要離開去投生時,忽然一陣酒氣吹進冥府,從第五卷至第七卷都是這樣。因此,還是沒起到作用。"濟舟聽後,毛骨悚立,發至誠心,爲她重念。從此嚴持酒戒,永不敢犯。有一位居士名唐時,號宜之,曾將這事刻在該寺嚴淨道場碑的背面。又從前有位高僧跪誦《法華經》達叁十年,忽見一青衣童子對他說:"法師念《法華經》很久,但每次洗手僅用水沖一下,沒有按規定洗淨,汙染法寶,還要受罪報!"高僧驚恐問:"受什麼報 "童子說:"要墮落變糞蛆。"說完不見。從此他十分注意按規定洗手。《缁門警訓》載:上廁所後,先用草灰再用泥土將手心手背各搽洗七遍,再用皂角(或肥皂)搽洗七遍。洗時應念咒七遍,如不念咒,雖洗盡四大海水,也不算潔淨。洗手咒:"唵,主迦刺(音羅)耶(音野),莎诃。"

  (出《法華經持驗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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