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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說《雜阿含》(卷五十)~J 1338經:本經敘述一比丘坐池畔而嗅花香,天神指其爲違犯盜戒,比丘省悟。

  

  1338經:本經敘述一比丘坐池畔而嗅花香,天神指其爲違犯盜戒,比丘省悟。

  

  本經實爲盜戒一術語的內涵之延伸。有一比丘住止于林中。“彼比丘有眼患,受師教,應嗅缽昙摩花”。這位比丘患有眼疾,爲此有些苦惱。他的師父教給他一個療治的偏方,也去用心嗅聞紅蓮花的清香之氣,便可以使眼疾得到明顯的改善,甚至可以徹底治愈。該比丘遵從師囑,“信至缽昙摩池側,于池岸邊,迎風而坐,隨風嗅香。”

  

  從我們常人的眼中,坐于池畔嗅著蓮花的清香,這本來是一件令人十分消遣惬意之事,甚至有些“諾曼蒂克”。當然,該比丘並不是出于圖謀什麼賞心悅目,他是爲了治療自己的眼疾。可是即便是如此,還是受到了天神的呵責:“何以盜華?汝今便是盜香賊也!”

  

  比丘聽後深感震驚與迷惑:“不壞亦不奪,遠住隨嗅香;汝今何故言,我是盜香賊?”我一不偷二不搶,並且也僅僅是坐于池畔,迎著風聞些蓮花清香而已,你憑什麼說我犯了盜戒,成了一個盜香賊了呢?

  

  天神回答:“不求而不舍,世間名爲賊。汝今人不與,而自一向取;是則名世間,真實盜香賊。”這裏我們要厘清何爲“偷盜”。偷盜,也就不“不與取”,即沒有經過他人的允許而擅自取用者。一般我們將此戒限定爲財或物,比如說《四分律》上說:“若比丘,若在村落,若閑靜處,不與盜心取,隨不與取法,若爲王王大臣所捉,若殺若縛若驅出國,汝是賊汝癡汝無所知,是比丘波羅夷不共住。”但如果從菩薩戒的角度而言,産生不與取心,亦是盜戒。從這位比丘坐于池邊聞香之舉止而言,雖屬無意爲之,且其用途僅止于療治眼患,故雖屬不與取之範疇,然在天神看來,一個力求精進學道的比丘,一定要時時處處嚴格律己,而不要將自己降格爲與普通凡夫民衆爲同俦。所以當比丘見到有人“斷截分陀利(白蓮花),拔根重負去”之時,天神並不見斥,卻來斥責他這個僅僅盜聞香氣的比丘。爲什麼?因爲二者的身份殊異。普通百姓可以吃酒吃肉,甚至可以去小偷小摸,難道出家比丘也可以去仿效麼?萬萬不能。故天神在偈語中勸導比丘:“常從彼求淨,無結離煩惱;如毛發之惡,人見如泰山!”將一絲一毫的小過患,無限放大爲如泰山那般雄偉巨大,如此嚴格要求自己,那麼距離成道,也爲期不遠矣!

  

  孔子尚有“不飲盜泉之水”之志,況比丘乎?(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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