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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說《雜阿含》(卷叁十叁)~B 第923經先以敘述調馬師的叁種調馬之法,即所謂柔軟、粗澀和柔軟粗澀叁種,而佛亦以此叁種法調禦諸比丘。

  

  第923經先以敘述調馬師的叁種調馬之法,即所謂柔軟、粗澀和柔軟粗澀叁種,而佛亦以此叁種法調禦諸比丘。此叁種法分別爲:

  

  1、柔軟:“此是身善行,此是身善行報,此是口、意善行,此是口、意善行報,是名天、是名人、是名善趣化生、是名涅槃”。

  

  2、粗澀:“是身惡行,是身惡行報,是口、意惡行,是口、意惡行報,是名地獄,是名畜生,是名餓鬼,是名惡趣,是名墮惡趣”。

  

  3、柔軟粗澀俱:“有時說身善行,有時說身善行報……有時說身惡行,有時說身惡行報……如是名天,是是名人,如是名善趣,如是名涅槃,如是名地獄……”。

  此叁種實際上就是佛陀教導弟子的叁種教法。對上等根機者,佛陀一般爲他們演說善行有善報和善趣作爲鼓勵;對于根機差者,如來說惡行惡報和惡趣作爲警戒;對于資質一般者,佛陀既鼓勵他們多做叁善行的善報善趣,同時也時而警告他們切勿叁惡行,否則會遭到惡報惡趣的嚴重後果。這種說法方式有些像社會上的普法活動,法律雖然多少有些偏倚于“性惡論”,即人人皆有違法犯罪的可能,但從總體而言與佛教戒律的製訂初衷十分接近,即“防非止惡”。自覺守法的結果肯定是身心自由(善報);而違法的後果肯定是身陷囹圄(惡報),身心遭受巨大煎熬。如果柔軟、粗澀等叁種方法盡是派不上用場,此處只能采取“不予教誡”,所謂“如來法中以叁種教授不調伏者,不複與語、不教、不誡”,不教誡的後果便是“真爲死也”,與讓一個人死亡(或用刀殺了他),沒有區別。(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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