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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說《雜阿含》(卷叁十二)~H 913經敘述苦之因與苦之滅。

  

  913經敘述苦之因與苦之滅。有一位揭昙聚落主請教于佛:“世尊!我聞世尊常爲人說現法苦集、苦沒。善哉!爲我說現法苦集、苦沒。”佛陀回答說:

  

  “我若說過去法苦集、苦沒者,知汝于彼爲信、爲不信,爲欲、不欲,爲念、不念,爲樂、不樂,汝今苦不?我若說未來苦集、苦沒者,知汝于彼爲信、不信,爲欲、不欲,爲念、不念,爲樂、不樂,汝今苦不?我今于此說現法苦集、苦沒。聚落主!若衆生所有苦生,彼一切皆以欲爲本,欲生、欲集、欲起、欲因、欲緣而苦生。”

  

  佛陀所說的這段經文,實際上有一個基本的立足點,那就是他可以告訴聚落主什麼叫苦集什麼叫苦沒——單單知道名相大意,並沒有任何難題。問題是聞法者本身有沒有切實地感受到什麼叫“苦”,有沒有被“苦”所逼迫?如果本身並沒有感受到苦,相反卻覺得自己活得很自在,那麼縱然知道了苦集、苦滅的道理,又有何用場?我們常講“信、解、行、證”,信乃爲第一步,五根五力皆爲信根信力爲首位。只有親身經曆過痛苦(比如說疾病的折磨)的人,才會切實地感受到健康是多麼的幸福。在佛陀看來,造成痛苦的根源無外乎是以“欲”爲主導。這個欲,便是一種希求和欲望,它有善欲與惡欲之分。但是無論是善是惡,都需要通過“求”的方式去希望達到,因此,有“求”同樣也是造成苦的源泉之一。我們常說“無欲則剛”,或者說“人到無求品自高”,都是主張人應該盡量無所求無所欲。

  

  佛陀爲了更好地說明這個欲集的道理,作了一個譬喻:“若衆生于此郁鞞羅聚落住者,是若縛、若打、若責、若殺,汝心當起憂、悲、惱苦不?”聚落主對此的回答是:這個問題要分兩種情況,一種是這些人與我關系密切,當他們受到痛苦時,他肯定會感到難過;相反,如果這些人與自己關系很一般,甚至素不相識,他爲什麼要爲此而難過呢?

  

  佛陀又問:如果自己的孩子送給人家撫養,後來彼此許多年都沒有見面,聚落主會不會時刻想念那個孩子呢?聚落主回答說不怎麼會想,因爲孩子生下後送人,與孩子感情就會淡薄一點,更何況多年都沒見面了呢?當然,如果有一天無意之中見到被自己送走的孩子,又會産生憐愛之心。此後,當孩子生病了,或者因病英年早逝,即使是自己送出去的孩子,也會十分傷心難過。作爲父母來說,他們對于子女的感情可以說是世間最爲真摯無私的,無論是在自己身邊長大的孩子,還是被自己不得已被他人養育的孩子,都是一樣的憐愛,並無太大的差別。佛陀通過父母對于子女的那份感情,從而說明“欲”才是産生痛苦的根源。而此處的“欲”,則重點著眼于“愛欲”,即有著血緣關系的那種關愛。當然,從世俗角度著眼,若讓世人抛棄這種人間愛欲,可能有些殘酷或者不太現實。然而佛陀的本意絕不是讓我們不講世間人倫感情,而是需要有一個淡定的心境,不要太在意、執著于世俗濃情,把生與死、合與離視爲一種不隨人意改變的自然規律,而坦然面對它們——這也是佛陀積極向上人生態度的重要體現。

  

  914經重點是佛陀在遊行期間說服並度化外道的記載。但經中記載了一件很重要的曆史事件,即在佛陀住世期間,古印度發生了幾次比較嚴重的饑荒;而在佛陀入度之後的那次大饑荒則更爲嚴重,很多出家比丘幾乎就乞不到任何食物。據雜阿含經記載,由于當時“乞食難得”,到南天竺時,竟有叁十個年少弟子舍戒還俗——阿難還因爲此事,受到摩诃迦葉尊者的指責(雜阿含1144經)。而本經並沒有重點談世之饑馑,而是談到了耆那教的信徒慫恿其弟子刀師氏聚落主與佛陀辯論:

  

  “汝往詣沙門瞿昙所,作是問:瞿昙!常願欲令諸家福利具足增長,作如是願、如是說不?若答汝言不者,汝當問言:沙門瞿昙,與凡愚夫有何等異?若言有願有說者,當複問言:沙門瞿昙,若有如是願、如是說者,今雲何于饑馑世,遊行人間,將諸大衆千二百五十比丘、千優婆塞、五百乞殘食人,從城至城,從村至村,損費世間,如大雨雹,雨已,乃是減損,非增益也。瞿昙所說,殊不相應,不類不似,前後相違。”

  

  這位尼揵子實際上也是在給他的弟子出了個馊主意,大意是指佛陀不應該在饑馑之年帶這麼多人在人間行乞,原因很簡單,現在正在鬧饑荒,在大家都填不飽肚子的情況下,佛陀還帶著一大幫子人出來要吃要喝,這到底是在給民衆創造種福田的機會呢,還是在增加民衆的負擔呢?其言下之意就是佛陀給大家增加了負擔,所謂“損費世間”,就好像天降大冰雹將好端端的莊稼都砸壞了。尼揵子以爲,只要是刀師氏按照他的這番議說,就一定會使佛陀“不得語、不得不語”,也就是進退維谷,陷入二難境地。

  

  事實上這位刀師氏也是按著老師的意圖向佛陀發難的:“瞿昙!常欲願令諸家福利增長不?”佛陀回答:“如來長夜欲令諸家福利增長,亦常作是說。”刀師子見得到肯定的回答,便問:“若如是者,雲何,瞿昙!于饑馑世人間乞食,將諸大衆乃至不似不類,前後相違?”

  佛陀對此回答:“我憶九十一劫以來,不見一人施一比丘,有盡有減。聚落主!汝觀今日有人家大富,多錢財、多眷屬、多仆從,當知其家長夜好施,真實寂止,故至斯福利。”佛陀的觀點是,他從來沒有聽說過哪一家因爲布施而致使自己一貧如洗,布施只會使自己財富增長,多子多福。現如今大富大貴人家,都是緣于他們今世或累世之前的樂善好施。佛陀說:“有八因緣,令人損減福利不增。何等爲八?王所逼、賊所劫、火所焚、水所漂、藏自消減、抵債不還、怨憎殘破、惡子費用。有是八種爲錢財難聚。”而此便是八種破財之法,其中涉及到破財的方方面面,例如火燒水漂,被人打劫,遭到官府勒索,或者因爲吃喝嫖賭而將家産用于抵債,都是招致破財的重要因素——最後一個是“惡子”,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講的“敗家子”,所謂“富不過叁代”,縱有萬貫家資也扛不住一個敗家子的折騰。此八種破財法若加上“無常”,則計爲破財的“九因九緣”。但是無論哪一因緣,都從來沒聽說過因爲廣行布施而招致破財之說。(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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