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 親近善知識
親近善知識的作用,就是來不斷地梳理,我們自身處理不掉的一些行法障礙,這樣能證得現前叁昧。在我們還沒有解決自己的法則問題、生死問題之前,是太需要善知識了,能以是叁昧教誨人者名爲善知識。教誨有兩種,都可以成就此叁昧法義,一是傳乘教誨,即依經教故,除諸疑難,令人安樂于法則之中;二是親證教誨,即把諸修行善巧直接表現給現緣有情,令其安住于法中而得度脫。
善知識難遇故應加恭敬勤心親近,莫有懈怠廢退舍離。若真遇到有法之師,不能舍,舍師之過是很大的。有法是什麼?就是能令我們得到法的安住和喜悅,令我們消除疑慮和輪回的煩惱根源,否則就是無法。所以,過去說師有四類:最好的是“有法有食”不僅給予法,還提供衣食安住環境,比較好的是“有法無食”;第叁類是“無法有食”;最後是“無法無食”。如果遇到有法教導我們、有法成就我們之師,都不應舍,應該恭敬供養,而不能依後兩類,否則就太苦了。
《般舟叁昧經》中有侍師十年的說法,其實就是去除驕慢與對歭心智,以恭敬心愛樂守護。現在人多有“背于師長,好于孤遊”的現象,受了戒或學佛有一點東西後,就找種種理由、很“恰當”的理由離師,因隨心所欲而無法延續法身慧命,多生迷茫。
若沒有清晰的傳承來源,就會對法有疑慮。妄想心中生出的總是對待,就會一會兒信,一會兒又産生疑慮,而傳承就是無疑抉擇。另外,沒有親證也會産生疑慮。爲了消除這兩種疑慮,所以需要講傳承,需要有所證。現在人學佛不太重視這兩點,而比較重視“我認爲”、“我喜歡”、“我不喜歡”……這都是業習,其結果多是不能持續,多帶來疑慮和煩惱。若有傳承、有親證,這個問題就消除了。
我們若于法有傳承、有親證,就不爲天魔外道所動搖,即無有疑慮、無有畏懼。就遠離了對歭。若今天說信,明天又懷疑了,那就不具信根力,而只是一種假設、一種當時的變異感受罷了。
修行容易遇師難,不遇明師總是閑,
自作聰明空費力,盲修瞎煉也徒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