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經(地獄經):
我們知道,在《雜阿含經》之中,佛陀是很少提到地獄的。而在《長阿含經·世記經》中,則對地獄有著詳細的分類與描述。而在最接近佛陀教導的《雜阿含經》中,佛陀在對于六道中的地獄道,似乎沒有太多的表述。如何理解“地獄”這個詞呢?其實在早期的經典裏,有著非常有趣的表述。比如說,世尊有一次對弟子們開示說:
“莫樂莫苦!所以者何?有六觸入處地獄,衆生生彼地獄中者,眼所見不可愛色、不見可愛色,見不可念色、不見可念色,見不善色、不見善色,以是因緣故,一向受憂苦;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見不可愛、不見可愛,見不可念、不見可念,見不善法、不見善法,以是因緣故,長受憂苦。諸比丘!有六觸入處天,有衆生生彼處者,眼見可愛、不見不可愛,見可念色、非不可念色,見善色、非不善色,以是因緣故,一向長受喜樂;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所識法,可愛非不可愛、可念非不可念、善非不善。”
佛陀在這裏所講的是兩重意思,即“地獄”與“天”的對應關系。在地獄之中,我們所見到的、聽到的、嗅到的、感知到的,全部爲不好的,爲不善的、不可愛的;而在天上呢?與地獄之中正好相反,全部爲可愛的、可念的、可善的。那麼,什麼樣的人下墮地獄,又是什麼樣的人上生天界呢?佛陀在這裏表示說,執著于六觸入處,就會墮入地獄遭受苦處;而不執著于六觸入處,就會上生天堂,就會享受到數不盡的快樂與禮遇。
但是話又說回來了,執取于六觸入處,只要不是過于嚴重的話,未必會下墮到地獄之中;而不執取于六觸入處,有時往往會超出天界之外。因此,我個人的理解是,佛陀似乎在向我們傳達一個很重要的信息,即這裏的地獄與天堂,倒未必是指六道中的實體。佛陀的用意似乎是在作某種譬喻:衆生(主要指我們人類)如果執取于六觸,那將是十分痛苦的,猶如墮入地獄般,遭受到無盡的苦患;而如果不執取于六觸呢,則是十分快樂的一件事,因爲我們無事可貪,無相可執,應了那句話,叫“若無閑事挂心頭,便是人間好時節”。所謂天堂與地獄,僅存于一念之間。這個“念”,就是表現在我們如何對待六觸的態度上面。總之,若執取六觸,便是地獄;若離于六觸,便是天堂。從義理上來講,就是這麼簡單。(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