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經(分別經):
此經之所以又稱爲“分別經”,是因爲經中將五受陰一一加以分別說明之故,從而提示五受陰爲無常、無我、苦患的變易之法,作爲佛子,皆當舍離。
本經中的前半部分與前面相關經典的表述基本相似,但是在後半部分則有些許不同。下述這段經文,值得我們關注:
“比丘!若于此法以智慧思惟、觀察、分別、忍,是名隨信行;超升離生,越凡夫地,未得須陀洹果,中間不死,必得須陀洹果。比丘!若于此法增上智慧思惟、觀察、忍,是名隨法行;超升離生,越凡夫地,未得須陀洹果,中間不死,必得須陀洹果。比丘!于此法如實正慧等見,叁結盡斷知,謂身見、戒取、疑。比丘!是名須陀洹果;不墮惡道,必定正趣叁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然後究竟苦邊。比丘!若于此法如實正慧等見,不起心漏,名阿羅漢;諸漏已盡,所作已作,舍離重提,逮得己利,盡諸有結,正智心得解脫。”
在這段經文中,佛陀所闡述的便是取得個人修證的最高位次——阿羅漢果位的整個過程。經中出現的“隨信行”與“隨法行”,雖然在名相上有所差異,但二者所指皆爲“向須陀洹果”,即已經朝著預流果的方向邁進,但還沒有完全證得須陀洹果。雖然沒有證得預流果位,但是只要是此生並沒有終結(中間不死),就完全有證得須陀洹果的可能。那麼證得須陀洹果需要哪些必要條件?就是必須要做到叁結盡斷。所謂叁結,即身見(我見)、戒取見(執取于邪戒)和疑(疑惑正理)。結即結縛,煩惱之異名。
當然,從向須陀洹果,一直到證得四果阿羅漢,這中間有很長的一段路需要完成。但是佛陀在這裏講得很清楚,只要證得須陀洹果位,就可以做到“不墮惡道”。如此一來,修行之途就得到了切實的保證,我們便要以做到無後顧之憂。不僅如此,佛陀還進一步樹立起我們的信心:一旦證得須陀洹果位,那麼也“必定正趣叁菩提”,當“七有天人往生(即七還,爲須陀洹果位)”後,就可以“究竟苦邊”。這裏的“究竟苦邊”,指的就是阿羅漢的果位。至于二果斯陀含(一還)、叁果阿那含(不還),本經在此就未再予以詳述。(2009.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