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文明與佛教文化目的同一性
◎劉先和
文明是社會發展一定階段的物質和精神成果的總和。文明一詞冠以生態二字,是指人與生存環境的相融關系。是人類能自覺遵循人、自然、社會和諧發展規律而獲取的物質與精神成果的總和。佛教文化是在佛法傳承、流傳中所形成的一種文化現象。佛教文化不是佛法本身,但體現了佛法的基本理義,是佛法的擴展和延伸。佛教文化內容極爲豐富,包含著對宇宙、世界和衆生認識的諸多觀念。佛教文化的形成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並在中國社會發展中起了積極的作用。因爲佛教文化所形成的諸多道德觀念潛移默化地影響著人們的思想意識,規範著人們的社會行爲。
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 “努力建設美麗中國,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並提出“從源頭上扭轉生態環境惡化趨勢,爲人民創造良好生産生活環境,爲全球生態安全作出貢獻”。還強調“更加自覺地珍愛自然,更加積極地保護生態,努力走向社會主義生態文明新時代”。報告提出的生態文明這一系列目標、任務和要求,如“美麗中國”、“永續發展”、“生活環境”、“生態安全”、“愛自然”、“保護生態”等等。其核心內容就是和諧,和諧是主線,貫穿始終,貫穿一切。而“和諧”正好是佛法的本質,是佛法理義的高度概括。因此,以佛法理義爲中軸的佛教文化的基點就是和諧。佛法本質的和諧,是因釋迦牟尼在揭示世界萬物成、住、壞、滅奧秘時,發現了宇宙的本質是和諧的。宇宙萬物遵循著一項法則:因緣而生,因緣而滅。宇宙萬物的一切變化都是在進行自我調節,以保持宇宙的均衡,維持和諧的運轉。一切自然災難的發生也是如此,都是大自然的自我調節。大到宇宙天體是這樣,小到個體生命也如此,如每一個人的“四大” (地、水、火、風)必須和諧。四大增損,必定生病。生病就是身體對四大不和諧的反應,是身體的自我調節。正是佛法揭示出了宇宙這種和諧的本質,佛法在反映世間一切事物和現象的規律時,都遵循宇宙和諧運動的這一本質。佛法的和諧觀既是對宇宙本質的揭示,也是對宇宙自然法則的一種遵循,即順天之意。
由此,以佛法理義爲基礎的佛教文化自然奉和諧爲人類社會發展的主題,倡導建立和諧家庭、社會、國家、世界。這種倡導正是從根本上樹立和諧的觀念和意識,自覺規範人們的一切活動,使人們在一切社會實踐中以和諧的要求、准則運作,推進整個社會更加安甯和善,幸福吉祥。
宇宙的本質爲什麼是和諧的呢
佛法發現世界萬物的本源是真如,萬物都是這個真如的動態而生,萬物的顯現是真如變現的結果。萬物是有生有滅的,而形成萬物的這個真如本體是亘古不變的。真如只是佛法用以作表述的一個詞語,實相非相,不能用世間之見來對此作思量和描述。真如恰比是一塊黃金,化了可以煅成項鏈,再化了還可以煅成戒指,再化了還可以煅成耳環等等,如此種種的變化,都只是外相的變化,而黃金本身未變,黃金有可變相的一面,也有其不變的本性。真如之所以能變現萬法是因爲真如本身除有清淨、無生無滅的本性之外,還有其本身因動態而生萬法的一面。真如是萬物之源,是因真如中的種子無以量數。正如《六祖壇經》所言:“心地含諸種,普雨悉皆萌。”這裏所說的”心”即真如。真如的這些種子遇到適當的因緣,就會生成各種法相。故而佛學說萬物是真如,真如是萬物,也即“一切即一,一即一切” (《六祖壇經》)。既然一切法由真如種子因緣而生,那任何法都不可能獨立存在。萬法相互依賴,相互影響,相互滲透,相互支持才能成立。法界是一個整體,任何一法的活動都將對其他法和整個法界産生波動和影響,如此他法也必將隨之有相應的活動來保持自身以及整個法界的均衡,由此構成平衡的宇宙,世界的和諧本質就是如此體現。
摘自《覺群》2013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