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陰經》導讀
《淨土》雜志2013年第2期
文/釋清淨
《中陰經》二卷,收錄在《大正藏》第12冊(涅槃部),姚秦涼洲沙門竺佛念譯。《高僧傳·竺佛念傳》雲:“自出《菩薩璎珞》、《十住斷結》及《出曜》、《胎經》、《中陰經》等,始就治定,意多未盡,遂爾遘疾,卒于長安。”
中陰,又稱作中蘊、中有身、中陰身。佛教主張一切有情生死輪回,而生死只是五陰相續,前身死後,後身未生,兩身中間所受五蘊身叫作“中陰身”。作爲對于補特伽羅(有情)的見解之一,是細微身的一種,類似但不同于西方所說的靈魂、中國的魂魄,一般以之爲人類來世生命力的來源。在有情死亡之後,中陰身才會現起,自中陰期間會隨著因緣業報而投胎于有緣的父母,投胎時中陰身則會變滅掉,入胎識入住母胎後而出現另一個有情衆生,若因業報而出生到另外六道衆生的其中一道,則形成六道的輪回。
此經二卷十二品。經中說釋迦如來在拘屍那伽雙林于四月八日入滅後入于中陰,轉名妙覺如來,教導一切中陰衆生以大乘之法,是漢傳佛教中集中論述亡者中陰境界的經典。
本經內容
一、如來五弘誓入中陰教化品。佛入火炎叁昧,普召集一切中陰,與彌勒菩薩說中陰法;次舍釋迦牟尼佛名,轉名妙覺如來,大集十方菩薩而爲說法。
二、妙覺如來將諸菩薩入中陰教化品。妙覺如來將大迦葉及四衆,天龍八部入于中陰,爲說四非常偈。
叁、妙覺如來入中陰分身品。佛爲定化王菩薩分別可見不可見,有爲無爲,有對無對及叁微妙法(中陰形,五色識形,非想非不想識)。
四、賢護菩薩問事品。佛爲賢護菩薩分別欲、色、無色、衆生識量(有漏量、無漏量、有爲量、無爲量、有色無色量、有欲無欲量、有記無記量)。
五、道樹品。佛爲樹王菩薩分別有漏無漏。(以上爲卷上)
六、神足品。妙覺如來以神足化此叁千大千世界,說諸叁昧名。
七、破愛網品。妙覺如來入不動叁昧,令四衆知欲愛、色愛、無色愛,告炎光菩薩,以愛盡得度脫。
八、叁世平等品。佛爲不厭患劫菩薩分別叁世,接中陰衆生至非想非非想識天,教化阿難陀、迦蘭陀。
九、無生滅品。佛爲叁聚衆生分別泥洹之法,爲說無相法觀。
十、空無形教化品。如來舍中陰身,入虛空藏叁昧,但以聲教,不睹其形。
十一、有色無色品。佛重分別叁世之義。大勢至菩薩觀世音菩薩說偈贊歎。
十二、歡喜品。佛見所度已畢,將遊他方,歡喜說偈。(以上爲卷下)
中陰救度和臨終關懷
中國民間對于亡者都有“出殡”的習俗,經筆者調研,發現其中完全透顯著中陰救度色彩。民間出殡儀式都有相對固定的儀軌,“寄殡、開奠、吊孝、繞棺、起靈、鬧喪、引領、路祭、入土”,乃至“一七、叁七、五七、七七”各有祭祀安排。其“公事”主持人都是村裏的熱心老人,所遵行的儀軌都有傳承。由于主持人大多文化程度不高,所遵行儀軌又相傳久遠,就夾雜進了很多道教、神話、傳說等五花八門的內容。盡管如此,其儀軌內涵仍然是以引領亡者度過中陰期以求生西方極樂世界爲目的。
對于臨終關懷和中陰救度,印祖倡導簡化儀軌,念佛爲主。無論亡者平素是否信佛念佛,慈悲開導其亡靈聆聽佛號,跟隨念佛,求生淨土,都會起到很好的作用。有善根者可以往生淨土,最低限度也能不墮惡道。
印祖開示說:即使平素不聞佛法之人,臨終蒙善知識開導,令生信心。又爲助念佛號,令彼隨大衆音聲,或出聲念,或心中默念。果能如法助念,無一切破壞正念等事,亦可往生。(《饬終津梁提要》)
然果大家至誠助念,自可直下往生西方。切不可屢屢探之,以致神識未離,因此或有刺激,心生煩痛,致不得往生。此之罪過,實爲無量無邊。願諸親友,各各懇切念佛,不須探彼熱氣,後冷于何處也。爲人子者,于此留心,乃爲真孝。……是時若病人能志誠念佛,再加眷屬善友助念之力,決定可以帶業往生,超凡入聖耳。不須專事探試征驗,以致誤事也。至囑,至禱。(印祖《臨終叁大要》)
念佛行人不經中陰
淨業行人修持念佛法門求生淨土,于此身臨命終時蒙阿彌陀佛接引,不經中陰身階段而直接于極樂世界蓮華中化生,由此可知淨土法門和阿彌陀佛的大悲願力的不可思議。
《佛說阿彌陀經》雲:舍利弗!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說阿彌陀佛,執持名號,若一日,若二日,若叁日,若四日,若五日,若六日,若七日,一心不亂,其人臨命終時,阿彌陀佛,與諸聖衆,現在其前。是人終時,心不顛倒,即得往生阿彌陀佛極樂國土。
《無量壽經》阿彌陀佛四十八大願之“勤修我皆接引願”:設我得佛,十方衆生,發菩提心,修諸功德,至心發願,欲生我國,臨壽終時,假令不與大衆圍繞現其人前者,不取正覺。
《觀經》九品往生:上品上生者,阿彌陀佛與無數菩薩聖衆來迎;上品中生者,阿彌陀佛與無量眷屬來迎;上品下生者,阿彌陀佛與五百化佛及諸菩薩來迎;中品上生與中品中生者,佛與比丘衆來迎;中品下生與下品叁生者,或化佛或金蓮華來迎。阿彌陀佛平等普接一切衆生,而行人隨其心量根性,所見各異。
《無量壽經》叁輩往生:淨業行人念佛功夫的淺深,伏斷煩惱的程度,決定臨終見佛有勝有劣。上輩生者,見阿彌陀佛與諸聖衆現前接引;中輩生者,見阿彌陀佛化身與諸大衆現前接引;下輩生者,如在夢中見佛。能感之機與所應之佛呈正相關。淨業行人無論所見佛身勝劣明暗,悉蒙阿彌陀佛願力加持,不經中陰身,彈指往生極樂世界七寶池內,蓮華化生,自然長大。
印祖關于中陰的開示
中陰者,即識神也。非識神化爲中陰,即俗所謂靈魂者。言中陰七日一死生,七七日必投生等,不可泥執。中陰之死生,乃即彼無明心中,所現之生滅相而言,不可呆作世人之死生相以論也。中陰受生,疾則一彈指頃,即向叁途六道中去,遲則或至七七並過七七日等。初死之人,能令相識者,或見于晝夜。與人相接,或有言論。此不獨中陰爲然。即已受生善惡道中,亦能于相識親故之前,一爲現形。此雖本人意念所現,其權實操于主造化之神祇。欲以彰示人死神明不滅,及善惡果報不虛耳。否則陽間人不知陰間事。則人死形既朽滅,神亦飄散之瞽論,必至群相附和。而舉世之人,同陷于無因無果,無有來生後世之邪見深坑。將見善者則亦不加惕厲以修德,惡者便欲窮凶極欲以造惡矣。雖有佛言,無由證明,誰肯信受。由其有現形相示等,足征佛語無妄,果報分明。不但善者益趨于善,即惡者其心亦被此等情理折伏,而亦不至十分決烈。天地鬼神,欲人明知此事,故有亡者現身于人世,陽人主刑于幽冥等,皆所以輔弼佛法,翼贊治道。其理甚微,其關系甚大。此種事古今載籍甚多。然皆未明言其權之所自,並其事之關系之利益耳。中陰雖離身軀,依舊仍有身軀之情見在。既有身軀之情見,固須衣食而爲資養。以凡夫業障深重,不知五蘊本空,仍與世人無異。若是具大智慧人,則當下脫體無依,五蘊空而諸苦消滅,一真顯而萬德圓彰矣。其境界雖不必定同,不妨各隨各人之情見爲資具。如焚冥衣,在生者只取其與衣之心。其大小長短,豈能恰恰合宜。然承生人之情見,並彼亡人之情見,便適相爲宜。此可見一切諸法,隨心轉變之大義矣。死之已後,尚未受生于六道之中,名爲中陰。若已受生于六道中,則不名中陰。其附人說苦樂事者,皆其神識作用耳。投生必由神識與父母精血和合。是受胎時,即已神識住于胎中。生時每有親見其人之入母室者,乃系有父母交媾時,代爲受胎。迨其胎成,本識方來,代識隨去也。《欲海回狂》卷叁第十二頁,第八,九,十,十一,十二行,曾有此問。原答頗不中理,光爲之改正,當查閱之。原答雲,譬如雞卵,有有雄者,有無雄者。未有識托之胎,如卵之無雄者也。不知卵之無雄者,即令雞孵,亦不生子,何可爲喻。光只期理明,不避僭越,故爲居士陳其所以。圓澤之母懷孕叁年,殆即此種情事耳。此約常途通論。須知衆生業力不可思議。如淨業已成者,身未亡而神現淨土。惡業深重者,人臥病而神嬰罰于幽冥。命雖未盡,識已投生。迨至將生,方始全分心神附彼胎體。此理固亦非全無也。當以有代爲受胎者,爲常途多分耳。叁界諸法,唯心所現。衆生雖迷,其業力不思議處,正是心力不思議處,亦是諸佛神通道力不思議處。光近十余年,目力不堪爲用,故于經論不能廣引以證。然其理固非妄出臆見,以取罪戾也。死生,衆生之大事。因果,教化之大權。願閣下不惜廣長舌,以因果報應爲轉煩惱生死,成菩提涅之一助。則法門幸甚,衆生幸甚。(《印光法師文鈔·複範古農居士書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