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觀四百論講記(四十七)
前面破了勝論派和數論派各自所許的我,接下來破除尼也耶派所許的我。
己叁、破尼也耶派所許之我
尼也耶派,意思是正理派,是古印度的外道之一。這一派承許,我是常有的,並且如虛空那麼廣大,遍于一切,但是我本身不是識(思)。能産生識的是意,意是一種物質,非常微細,只有極微那樣大。我之中極爲微小的一分與意相合之後,這一分就能生起識。因爲這一分的原因,所以整個我也都叫做思者。他們認爲把我與思分開,然後通過與意的結合來生思,就可以避免常有的我與無常的思之間的矛盾,但是這也同樣不合理。聖天菩薩接下來駁斥說:
思如意量小,我似虛空大,
唯應觀自相,則不見于思。
難詞釋義
思:相當于內道的識。
意:細如極微的色法,類似于神經細胞。
頌文直解
因爲你承許每個有情的識就像意那樣,小如極微,而我則大如虛空,周遍一切,因此,應唯一觀我的自相,不應按照少分而說爲有思,應按照多分,而說不見有思的存在。就如恒河中混入一點點鹽,整條河不可能變成鹹的一樣。
釋義
這一頌的前兩句是引述尼也耶派的觀點,後兩句是對此駁斥。
尼也耶派執著的我,在時間上是常的,在空間上是遍的,也就是無論什麼時間、無論什麼地方,都有這個我的存在。但是這個我卻是不會思維,沒有心識的。沒有了思維、心識,這個我還有什麼用呢?如果是色法的話,也還可以起作用,但是尼也耶派說我也不是色法。這樣一來,這個我不是變成一個廢物了嗎?但是尼也耶派說,人的身體裏有一個東西叫做意,它是物質性的,雖然只有極微那麼點大,但是當它與我結合之後,這個極小部分的我,就能夠思維了。也就是說,意相當于思維器官,我借助這個器官後,就能夠生起識,能夠思維。
尼也耶派提出的這個意,是和現代科學中發現的神經細胞比較相似的。那麼我們來觀察,既然只是極微小的部分的我與意相合,那也只能說是這極微小部分的我具有思性,但是這相對于無邊無際的我來說,完全是可以忽略不計的。因此我的自性,不應該受這極其微小部分的影響,而應該取決于其余絕大部分沒有與意相結合的部分,這樣才合理。也就是說,我還是沒有思維、心識,什麼都沒有的。
而你們說這個我,離思之外就再也沒有自相了。如果沒有自相,哪裏來的實體呢?因此,這絕大部分的我,就都沒有了實體,因此你們所設立的我,其實恰恰應該是無我才對。
我德若周遍,何爲他不受,
彼于彼自體,言障不應理。
(唐譯:
我德若周遍,何爲他不受,
能障既言通,不應唯障一。)
難詞釋義
德:指思、識,包括苦、樂等受。
頌文直解
另外,如果每個有情的我,都是周遍一切的,與他人的我毫無差異,那麼爲何不會把他人的我,分別爲自己的我呢?如果說被他人的我障礙了,所以自己感受不到,這也不合理。因爲不應該說我會障蔽我自己。
(唐譯:另外,如果每個有情的我,都是周遍一切的,與他人的我毫無差異,那麼爲何不會把他人的我,分別爲自己的我呢?如果說被他人的我障礙了,所以自己不能感受到,這也不應理。既然我是周遍的,所以能障也必然是相通的,這樣就不應該只是障礙對方,他自己也應該被障礙,而感受不到了。)
釋義
本頌第一句是引述對方觀點,第二句是遮破,第叁、四句是破對方的補救。
如果每個有情的我都是周遍的,那麼衆生就沒有了各自執取的你、我、他等的區別。這樣一人歡喜,衆人就都要一起歡喜;一人悲傷,衆人也都要一起悲傷。但這明顯與現量所見的相違。
于是對方提出,這是因爲生苦樂等的時候,這個我作了障蔽,所以只有自己感受到,其余的人都感受不到。這種說法非常不合理。道理很簡單,因爲尼也耶派說我是一體的,那麼一體之中,分不出任何部分,怎麼會有能障和所障呢?怎麼來障蔽呢?就是說,這是根本不可能的。由此可見,這種一體、周遍的我,是完全違背事實真相的,是妄計出來的,不可能存在的。
前面戊一這一科,已經分別破除了外道各自所許之我,接下來的戊二,就要特別破除妄計我爲作者。這裏的作者,就是創造世界的創世主的意思。一般來說,外道所許的作者大致有兩類,一是作者又是受用者(如勝論派所許的我);二是作者不是受用者(如數論派所許的自性)。
戊二、別破計彼爲作者分二:一、帶破數論派所許之自性;二、正破計我爲作者。
數論師所承許的造世主,不是他所承許的神我,而是他所承許的自性,因此,首先在本科中附帶來遮破。其次,破除勝論師所承許的作者的我。
己一、帶破數論派所許之自性
數論師說神我僅僅是境的受用者,而不是世間萬物的能造者。能造者是以平衡的憂喜暗叁德爲體的自性,但自性不是心法,所以不是受用者。這種觀點顯然是矛盾的,聖天菩薩對此駁斥說:
若德是作者,畢竟無有思,
則彼與狂亂,應全無差別。
(唐譯:
若德並非思,何能造一切,
彼應與狂亂,俱癡無所成。)
頌文直解
如果按數論師所說的那樣,能造萬物的叁德自性,根本沒有思或識,那麼數論師與心狂亂的瘋子,應成全無差別。
(唐譯:如果叁德之體並不是思,又怎麼可能爲我造化萬物呢?如果體上沒有思,而又能造化萬物,那麼這叁德之體與瘋子沒有區別,都是愚癡,不可能成辦任何事。)
釋義
這一頌前兩句引述數論師的關于自性的兩個最基本的觀點,後兩句指出這兩個觀點是自相矛盾的,進行遮破。
首先要知道“若德是作者”的含義。數論師說:一切所知統攝爲二十五法,其中“我”即是神我,承許爲一切變異之能食者或受用者,彼爲常存之事,非作者,離叁德,無作用。其一切行境從自性生,即憂、喜、暗或苦、樂、舍這叁德平衡時,稱爲自性,這是二十叁種變異之因。由自性生起覺或大,從大生慢,慢有變異慢、喜慢、暗慢叁種。其中,從初慢生聲、觸、色、香、味五唯,再由這些德依次生空、風、火、水、地五大;從喜慢生十一根,即眼等五知根,口、手、足、腔門、密處五作根,及共通意根;以暗慢能作其余二慢之助伴。這樣就明白“若德是作者”的意思。
其次,“畢竟無有思”,他們承許自性爲常法,並且是根本沒有心識的色法。
這樣的話,了知諸法實相的智者,見到“則彼與狂亂,應全無差別”。爲什麼說數論師與心狂亂的瘋子沒有區別呢?這是因爲,心狂亂的人,不會如實了知真實義,只會顛倒執著而胡言亂語。同樣,數論師並沒有如實了知真實義,而自以爲已經了知,因此以顛倒的邪見說:自性根本無思,但是又是造一切萬物的作者。這是極爲矛盾的。爲了大家非常清楚這之間的矛盾,所以聖天菩薩說數論師就如同瘋子。
在唐譯中,瘋子則不是指數論師,而是指自性。爲什麼說自性沒有思,就與瘋子沒有區別呢?這是因爲,瘋子愚癡無智,他不知道自己說了什麼,做了什麼;而自性是沒有思識的,也同樣是愚癡無智,即使自己做了什麼,也同樣不會知道。所以自性就如同瘋子。
接下來,聖天菩薩指出,神我是受用者,但根本不是作者,而自性是作者,又根本不是受用者,這是非常不合理的。偈頌中講道:
若德能善解,造舍等諸物,
而不知受用,非理甯過此。
難詞釋義
德:指自性中的憂喜暗叁德。
善解:善于了解、非常了解。
造舍:建造房子。
頌文直解
另外,如果說以憂喜暗叁德爲體的自性,能很善解建造房子等諸事物,卻不知于彼等受用,哪裏還有什麼比這個更不合理的呢?
釋義
本頌前叁句歸納數論師的觀點,最後一句是遮破。
建造房子的複雜程度大家都知道,單單是建一個小小的木頭房,也要專門的木匠師傅去造,一般人根本做不好,更不用提建造城市裏的摩天大樓了。按數論師的說法,這些都是自性造出來的。不但是房子,其他像汽車、飛機、電腦、人的身體等等在內的一切色法,數論師都說是自性造的。可見這個自性應該懂很多東西啊,像機械工程學、電子學、生物學等等的學科,門門都要精通,才有可能造出這些色法來。這就是“若德能善解,造舍等諸物”的意思。
但是呢,自性卻不知道受用。這個受用的意思,不是說享受、享用,而是用心識去取境。自性有能力造出那麼複雜的色法,卻對于簡單至極的取境,也就是看一看、聽一聽、摸一摸這些色法,根本沒有能力。這是完全不應理的事情。所以說:“而不知受用,非理甯過此。”月稱菩薩在《四百論廣釋》中也說:“說此者與正理相違故,及世間人不許故,較此無更非理者。”
接下來正破勝論師所許我爲能造世間萬物作者的觀點。
己二、正破計我爲作者
勝論師承許,只有我才是法與非法二者的作者,我也是彼二者之果的受用者。但他們許我既是常又是作者,是不應理的。對此聖天菩薩駁斥說:
有動作無常,虛通無動作,
無用同無性,何不欣無我。
難詞釋義
虛通:指空虛無礙,通于一切時處。藏文中此處譯爲“遍及”,即遍于一切時處的意思。
頌文直解
如果我有動作的話,那麼我就應成無有常性了,具有能作作業的動作故。而我能遍及一切的話,也無有動作了。如果承許我自性無動作的話,就不可能有作用,這就像兔角一樣,無有體性。以此緣故,承許我是輪回的束縛與涅槃的解脫的所依,就沒有任何的必要與意義。因此對于甚深的無我之義,你爲何不欣喜呢?即歡喜才應理。
釋義
“有動作無常”,就是說不管是有情還是無情,只要有動作就決定無有常性。有動作決定是有變異的,沒有任何變異怎麼叫動作呢?而勝論師承許的這個我是一個作者,作者就是能有所作,故名作者。而要有所作,則必須要有動作,如果沒有一絲一毫動作,那說作者一點都不應理。我在動作後,應當承許與動作之前有所差別,若前後階段都無差別,就不成具有動作了。所以說,有動作就必定無有常性。
“虛通無動作”,虛通就是沒什麼質礙的,就是說,我遍及于一切地方、一切的時間、一切的階段。既然我已經遍于一切的地方了,那我就再不需要來來去去了,一有來去,就說明還沒有遍。同樣既然我已經遍于一切的時間、一切的階段,那也說明我不須再動,也不能再動,因爲任何的時間段裏,任何的事物變異過程中,我都已經在那裏了,如果有一點點動,都說明這個我其實沒有遍。
“無用同無性”,“無用”就是指一點也沒有動作等的作用。勝論師認識到這個動作對我有這麼大的危害後,于是改變看法,說我沒有動作。但是這樣一來,一個更大的問題出來了,這個我就等同于無,也就是像龜毛、兔角、空花一樣了,只是勝論師口頭上說說而已,其實根本就不存在。爲什麼這樣說呢?因爲對于一個事物,世間智者們是依它的用與體而取它的名的,如果沒有作用,就不可能有體,用與體都沒有,那它的名稱又是依什麼而建立的呢?只不過是虛妄的分別執著而已。
“何不欣無我”,既然經過如理分析,知道了如此的常我是根本沒有的,那麼勝論師應承認無我,這不但符合法理,也滿足了你的心。那麼對于這個遣除非聖者的一切顛倒見的正因,爲何不高高興興地接受呢?如果這樣還不信受無我的正見,那只能說是因爲無明而導致的邪執在作怪了。就是說,勝論師以遍計無明,在戲論堆裏面翻來翻去,研究常我,花幾十年時間去念誦、修行等等,這其實都是在緣木求魚、在蒸沙作飯。勝論師只有信受了無我,聞思修行無我正見,才有可能獲得真正的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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