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味患離
四谛,就像解決問題的「四大綱領」,味、患、離,就像叁個「實行細則」,指導著修行者「苦滅」的過程。
128.凡愚衆生,不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
于色不如實知故,樂著于色;樂著色故,複生未來諸色。
如是,受、想、行、識。
當生未來色、受、想、行、識故,于色、受、想、行、識不解脫,我說彼
不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雜·四四)
※如果不明白苦、集、滅、道、味、患、離,那幺,是永遠沒有機會脫離生老病死、憂悲惱苦的。
129.緣色生喜樂,是名色味。
若色無常、苦、變易法,是名色患。
若于色,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是名色離。(雜·一O四)
130.欲味:于此五欲之中,起苦、樂心,是謂欲味。
欲過:辛苦而獲財業,是爲欲爲大過。現世苦惱,由此恩愛,皆由貪欲:作此勤勞,不獲財寶,便懷愁憂苦惱;獲財貨,恐後亡失;費散財貨,心意錯亂;共相攻伐,死者衆多。緣此欲本,不至無爲。複次,欲者亦無有常,此欲變易無常者,此謂欲爲大患。
舍欲:審知欲爲大患,能舍離欲,己身作證,是謂舍欲。
色味:見女姿色端正,起喜樂想,是謂色味。
色過:若後見彼女(老、病、死、屍、腐、骸),本有妙色,今致此變,于中起苦、樂想,是謂色爲大患。複次,此色無常、變易,不得久停,無有牢強,是謂色爲大患。
舍色:除諸亂想,于色不著色,深知爲大患,能知舍離,己身作證,是謂舍離于色。
痛味:得樂痛、苦痛、不苦不樂痛時,便知我得樂痛、苦痛、不苦不樂痛。
痛過:痛者無常、變易之法,是謂痛爲大患。
舍痛:除諸亂想,于痛不著痛,如實知其爲大患,能知舍離,是謂舍離于痛。(增·一八叁)
※不論是令人愉悅的,或是令人痛苦的,只要人們難以忘懷,就算是處在「味」的狀況中了。痛苦的「味」,故然是「禍患」,即使是愉悅的「味」,在終究會無常變化的情形下,也必然要轉爲痛苦的「味」,而成爲「禍患」的。
人們爲什幺會難以忘懷呢?追根究底,還是因爲欲貪!
所以,解決禍患的唯一辦法,就是舍離欲貪,這是「離」的真正含意了。
因此,經中說,「離」就是「除諸亂想」;就是「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
131.世尊告諸丘:我昔于色味、色患、色離有求有行。
若于色味、色患、色離隨順覺,則于色味、色患、色離,以智能如實見。
如是,受、想、行、識。(雜·一四)
※隨順覺,就是從如實觀察因緣中,覺了味與患,而終能隨順出離的。
「離」,也譯爲「舍」。這不是逃避,也不是厭世,而是「除諸亂想」;「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