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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圓融理解自利和利他?

   問:頂禮法師!阿底峽尊者說過:“自私自利之心斷盡時,方可行饒益他衆之事”,請問這和《二規教言論》中“智者雖亦貪自利,然其著重利他衆,設若精進利他衆,間接自利亦圓滿”的觀點是否矛盾?

   生西法師答:這個不矛盾,原因前面我們講過。因爲《二規教言論》主要是在講人品,側重點是講人規。按照法王如意寶《勝利道歌》的次第,最下面是善良的人格,就相當于《二規教言論》的內容,然後是以出離心爲基礎的小乘道修法,再上面是菩薩道的修法,最上面是密乘大圓滿的修法,這是四個層次,相當于一樓二樓叁樓四樓一樣。

   現在我們學習的《二規教言論》屬于底樓,“自私自利之心斷盡時,方可行饒益他衆之事”是屬于第叁樓的事情,像這樣二者之間,不屬于一個層次,所以這裏也不存在所謂的矛盾。因爲在講人品的時候,當然要按照人規的角度,來進行理解,我們最好不要以上面的菩薩乘或者解脫道方面的思想來進行安立,否則沒辦法解釋人規本身的意義。當然我們在解釋的時候,有時候不可避免地要加一些菩薩道的思想精神,進行宣講和學習。但是真正來講的話,講人規的時候,並不是著重地以菩提心的方式,站在利他的高度進行宣講。所以二者之間不存在抵觸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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