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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業

  叁業

  <一>身口意叁業。

  (一)身業,指身所作及無作之業,有善有惡,若殺生、不與取、欲邪行等爲身惡業;若不殺、不盜、不淫,即爲身善業。

  (二)口業,又作語業,指口所作及無作之業,有善有惡,若妄語、離間語、惡語、绮語等爲口惡業;若不妄語、不兩舌、不惡語、不绮語則爲口善業。

  (叁)意業,指意所起之業,有善有惡,若貪欲、瞋恚、邪見等爲意惡業;若不貪、不瞋、不邪見則爲意善業。此外,另有非善非惡、無感果之力的無記之身口意叁業。〔別譯雜阿含經卷五、大毗婆沙論卷一一叁、集異門足論卷六、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叁末〕

    <二>就善、惡、無記等叁性分業爲善業、不善業、無記業。

  (一)善業,指以無貪、無瞋、無癡等爲因緣之業。

  (二)惡業,又作不善業,指以貪、瞋、癡等爲因緣之業。

  (叁)無記業,非以無貪、無瞋、無癡等,亦非以貪、瞋、癡等爲因緣之業。〔俱舍論卷十五、瑜伽師地論卷九、品類足論卷五、發智論卷十一〕

    <叁>又作叁受業、叁受報業。就苦、樂、舍叁受,分業爲順樂受業、順苦受業、順不苦不樂受業。

  (一)順樂受業),又作樂報業,指福業及順第叁靜慮而受之善業。

  (二)順苦受業,又作苦報業,指非福業。

  (叁)順不苦不樂受業,又作不苦不樂報業,指能感一切處阿賴耶識之異熟業及第四靜慮以上之善業。〔俱舍論卷十五、瑜伽師地論卷九、品類足論卷五〕 

    <四>又作叁時業、叁報業。就現、次、後等叁生之報,分業爲順現法受業、順次生受業、順後次受業。又作現報業、生報業、後報業。

  (一)順現法受業,即此生所造,于此生成熟之業。

  (二)順次生受業,即此生所造,于第二生成熟之業。

  (叁)順後次受業),即此生所造,于第叁生以後次第成熟之業。〔俱舍論卷十五、瑜伽師地論卷九十〕 

    <五>就界之上下及所感果之愛與非愛之別,分業爲福業、非福業、不動業。

  (一)福業,招感欲界善果之業;此業能招可愛之果以益有情。

  (二)非福業,又作罪業。招感欲界惡果之業;此業能招非可愛之果以損有情。

  (叁)不動業,招感色界及無色界善果之業。又色界、無色界之業,以定力之故,初禅之業必感初禅之果,二禅之業必感二禅之果;其業與果皆不動轉,故稱不動業。反之,欲界之業則能爲他緣所動轉,故稱動業。〔正法念處經卷五十五、俱舍論卷十五、順正理論卷四十〕 

   <六>就施、戒、修,分業爲施類福業事、戒類福業事)、修類福業事。又作叁福業事、叁類福業事、叁性福業事。略稱叁福業。

  瑜伽師地論卷九(大叁○‧叁一九下):「施性業者,謂若因緣,若等起,若依處,若自性。彼因緣者,謂以無貪、無瞋、無癡爲因緣。彼等起者,謂無貪、無瞋、無癡俱行,能舍所施物,能起身語業思。彼依處者,謂以所施物及受者爲依處。彼自性者,謂思所起,能舍所施物身業語業。如施性業,如是戒性業、修性業,隨其所應應知。此中,戒性業因緣、等起如前,自性者,謂律儀所攝身語業等。依處者,謂有情、非有情數物。修性因緣者,謂叁摩地因緣,即無貪、無瞋、無癡。等起者,謂彼俱行引發定思。自性者,謂叁摩地。依處者,謂十方無苦無樂等有情界。」〔中阿含卷十一牛糞喻經、增一阿含經卷十二、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叁〕 

    <七>就律儀、不律儀、非律儀非不律儀等叁種之別,而分業爲律儀所攝業、不律儀所攝業、非律儀非不律儀所攝業。

  (一)律儀所攝業,又作律儀業。有叁種:別解脫律儀所攝之業、靜慮等至果斷律儀所攝之業、無漏律儀所攝之業。

  (二)不律儀所攝業,又作不律儀業。瑜伽師地論卷九列舉十二種不律儀類所攝之業,即:屠羊、販雞、販豬、捕鳥、罝兔、盜賊、魁脍、守獄、讒刺、斷獄、縛象、咒龍。(叁)非律儀非不律儀所攝業,又作非律儀非不律儀業。除上述之律儀業及不律儀類業外,其余一切善、不善、無記業均是。〔發智論卷十二、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八〕

    <八>就叁世,分業爲過去業、未來業、現在業。

  (一)過去業,謂住于習氣之位,或已與果,或未與果之業。

  (二)未來業,謂未生未滅之業。

  (叁)現在業,謂已造已思而未謝滅之業。〔發智論卷十一、俱舍論卷十七、瑜伽師地論卷九〕 

    <九>就叁界之所系,分業爲欲界系業、色界系業、無色界系業。

  (一)欲界系業,謂能招感欲界之異熟而墮于欲界之業。

  (二)色界系業,謂能招感色界之異熟而墮于色界之業。

  (叁)無色界系業,謂能招感無色界之異熟而墮于無色界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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