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觀根本慧論》講記(13)觀六種品
爲修持成佛要發殊勝菩提心!
爲度化一切父母衆生要發誓修持成佛!
爲早日圓成佛道要精進認真聞思修行!
今天接著講《中觀根本慧論》。
全論分叁:一、首義;二、論義;叁、末義。
甲一(論義)分叁:一、頂禮句;二、論義正文;叁、隨念恩德之頂禮。
乙二(論義正文)分二:總品關聯、分品關聯。
丙二(分品關聯)共分二十七品:
一、觀因緣品;二、觀去來品;叁、觀六情品;四、觀五陰品;五、觀六種品;六、觀染染者品;七、觀叁相品;八、觀作作者品;九、觀本住品;十、觀燃可燃品;十一、觀本際品;十二、觀苦品;十叁、觀行品;十四、觀和合品;十五、觀有無品;十六、觀縛解品;十七、觀業品;十八、觀我法品;十九、觀時品;二十、觀因果品;二十一、觀成壞品;二十二、觀如來品;二十叁、觀顛倒品;二十四、觀四谛品;二十五、觀涅槃品;二十六、觀十二因緣品;二十七、觀邪見品。
丁五(觀六種品)分二:一、經部關聯;二、品關聯。
戊一、經部關聯。
“六種”就是六界。佛陀在《般若經》中講“地界無自性”等,诠解了無有諸界的道理。地界無有自性,同樣,其他水、火、風、空、識都抉擇爲無有自性。在此處講六界,也有講十八界的時候。其實六界、十八界都是一樣,都是無有自性,都不離空性。佛把六界、十八界都抉擇爲空,同時宣講了一切法無有自性,講的也就是遠離八邊戲論的大空性。其實,六界或十八界都含攝了一切法,將六界或十八界抉擇空性的同時,也是抉擇一切法爲空性,宣講了諸法的究竟實義,即遠離八邊的大空性。
此部論典也在抉擇大空性,尤其是本品當中,主要抉擇六界爲空性,同時也是將一切法抉擇爲空性,也是在宣講佛陀在經中,尤其是在《般若波羅蜜多心經》中所宣講的空性。
戊二、品關聯。
前面在頂禮句中已經講過,這部論典的主要內容是遠離一切戲論的大空性,是諸法的究竟實相。本品也在抉擇這樣的大空性,也在宣講諸法的實相,抉擇的是此部論典的主要內容。
有部和經部認爲,地、水、火、風、空、識等都是事實存在的。因爲佛在經中講過,地水火風空識六界的綜合體是士夫。士夫就是指世間這些男人和女人,這些人是地水火風空識六界的綜合。若是地水火風空識這些六界不存在,也不能存在它們的綜合體。這樣,佛所講的這個所謂的“士夫”也是不存在的。此外,佛很清楚、很仔細地宣講了六界各個的法相,如水是濕性,火是熱性等。若是自性法本體不存在,怎麼能存在他們各自的法相呢?佛爲什麼要講這些法相呢?他們憑這些認爲六界存在。
我們對此要進行遮破。在前面,五蘊、十二處都已經抉擇爲空性了,但是在這裏,主要從六界、十八界的角度遮破一切法實有,同時也抉擇一切法都是空性,也就是抉擇大空性。
(品關聯)分叁:一、遮破空界;二、以此理亦可遮破他法;叁、呵斥邊執見。
己一(遮破空界)分四:一、遮破事相;二、遮破建立法相之理;叁、遮破有實無實;四、總攝遮破成立之義。
庚一、遮破事相:
一切所遮法都具有叁相:事相、法相、名相。一切法都一樣,一定會具足這叁相。法的本體爲事相。每個法自己都有自己的一個特征,就是和他法不共同的一個特點,這是法相。每個法彼此都不可能是完完全全相同的,比如我們這些人,每一個人都有他自己的特征,無論他身在何處,即使身邊有再多的人,也不可能認不出這個人,因爲他有自己的特征。盡管這些人裏也有長得特別相似的人,包括一些雙胞胎,但是即使再像,他也有自己的特征,也不可能相互混淆,不可能認不出本人。一切法都是如此,只要是有本體之法,都有自己的特征,也可以說是與他法不完全相同的地方,這就是法相。我們用這個法相來認定它,用他自己的特征、特法來認定他。每一個法都有自己的名稱,這是名相。
空相未有時,則無虛空法。若先有虛空,即爲是無相。
首先對虛空進行觀察和遮破。虛空是六界之一,即空界。法有自己的本體,這是事相。每一個法都有自己的特點法,這叫法相。每一個法都有自己的名稱、名字,這是名相。每一個法都可以有這叁相。虛空也是如此。比如,虛空的本體是事相;無阻礙、容納一切是虛空的一個特法、特征,無有阻礙是虛空的法相;“虛空”這個名稱是虛空的名相。“眼前這個法是虛空,無有阻礙的緣故。”這就是一個完整的推理。指著虛空說此法是“虛空”,爲什麼?因爲它無有阻礙。無有阻礙是虛空的特法,也是它的特征。用“無有阻礙”來認定所指的這個法是虛空。
現在,我們對它的事相和法相這二者進行觀察,遮破虛空實有的觀點。
“空相未有時,則無虛空法”:“空相”是虛空的法相。若虛空的法相不存在,則無虛空之事相、本體。任何法都是如此,它遠離了自己的特征或特法以後,它的本體絕對是不存在的。它的本體存在的同時,它的這個特法也會存在。若法相能成立的話,則事相也能成立。但是法相不存在,所以事相也是不存在的。空之法相未有時,虛空的本體——事相也是不存在的。
“若先有虛空,即爲是無相”:若先有虛空之事相,這樣就存在無有法相的事相。沒有虛空之法相,只有虛空之事相、本體,這是不合理的。
是無相之法,一切處無有。若無無相法,法相依何成?
“是無相之法,一切處無有”:這個法就成爲無有法相的事相,但是在一切時、一切處當中,你無法能夠找到無有法相的事相。若是沒有法相,就沒有事相。因爲要成立這個事相,就要靠這個法相。如果是沒有法相的事相,你無論在何時何地都無法能夠找到,世界上不可能有這樣的存在。
“若無無相法,法相依何成?”如果沒有事相,這個法的法相依什麼成立?“無相法”的“相”指事相,也就是法之本體。若是法之本體不存在,這個法相依什麼法成立呢?因爲法相是事相的特征。若是沒有事相,即沒有這個法的本體,哪有它的特征?它的特征依什麼存在?怎麼建立?在什麼地方建立?不能建立。若是能建立,也和這個法的本體(事相)沒有關系。事相(法的本體)是不存在的,即使有法相,也不能成爲它的法相。猶如兔角,因爲兔角不存在,所以即使有白色等顔色,也不能成爲兔角的顔色。離開事相的法相是不存在的。若是先有法相,這個法相就不是事相的法相了。
法相和事相是觀待而成立的,沒有不觀待的法相和事相。
庚二、遮破建立法相之理:
有相無相中,相則無所住。離有相無相,余處亦不住。
“相”是法相。若已經有法相了,就不必建立法相,因爲它已經有了。若是沒有法相,也無法建立法相。除了法相已經成立與法相尚未成立二者之外,其他情況下也不能建立法相,因爲成立與不成立二者現量相違,第叁者也是不存在的。已有的,不用建立;已無的,也無法建立;除此之外的第叁者也是不存在的。
相法無有故,可相法亦無。可相法無故,相法亦複無。
“可相”是事相。沒有法相就沒有事相。沒有事相,法相也是無有的。
是故今無相,亦無有可相。
因此,既沒有法相,也沒有事相。所依的事相不存在,因爲其不存在的緣故,則能依的法相也不會存在。所以,二者都不能存在。
庚叁(遮破有實無實)分二:一、遮破所立;二、遮破能立。
辛一、遮破所立:
離相可相已,更亦無有物。
對方還是認爲:雖然像剛才那樣對法相與事相分別進行觀察,不存在是合理的。但是,虛空本身的實有還是存在的,如果它的實有存在,則法相與事相也應該能成立。
並非如此!離開已經遮破的事相與法相二者之外的所謂“虛空的實有”,更是如同虛空中的鮮花一般,即使在名言中也是不存在的。
“相”是法相,“可相”是事相。虛空不是實有,否則其事相、法相應該存在、應該實有。但是前面講過,事相和法相都不存在、不能成立,所以事相空,這個虛空不是實有。
若使無有有,雲何當有無?
虛空若是實有的話,應該具有事相和法相。事相是指虛空的本體,法相是虛空的特征,比如無有阻礙。若是虛空的特征和本體都不存在,那麼它肯定不是實有。
也有觀點認爲:既然虛空不是實有,就是以無實有的形式存在。
如果像剛才那樣進行觀察也是一樣的,無實有也是不存在的。此外,無實有是觀待實有而成立的。若是沒有實有,哪來的無實有?所以,沒有實有的虛空,也沒有無實有的虛空。
辛二、遮破能立
有無俱非中,知有無者誰?
如果對方還是頑固地認爲:有實無實就是存在的,因爲對于這兩個概念的了知者——你們等是存在的。既然有了知“虛空無實有”的人,所以虛空也應該存在。
有實、無實、有無二俱或二非這四種當中,都沒有了知虛空之人,也沒有能見虛空之人。因爲,前面已經遮破有實法、無實法,所以有實、無實當中不存在能了知者。有無二俱或二非並不存在,因爲直接相違的違品無法共存于一個自性法中。既然沒有能知之人,也就不存在這個所知之虛空。
庚四、總攝遮破成立之義:
是故知虛空,非有亦非無,非相非可相。
這是總結。若是虛空存在,肯定具有事相和法相。若是虛空存在,就要以有實或無實二者中的一種形式存在。在前面已經進行過觀察,虛空不是實有,也不是無實有;虛空沒有事相,也沒有法相。所以虛空是不存在的。
己二、以此理亦可遮破他法
余五同虛空。
本品主要是遮破六界。首先遮破了虛空實有、虛空存在的觀點,以此類推,其他五界也是一樣的。“余五”指地、水、火、風、識。這些法也同樣不存在。
地大、水大、風大、火大、意識這些法,若以與前面相同的方式進行推理,都能遮破,都能抉擇無有自性,都是不存在的。比如,抉擇地大時,可以說“地相未有時,則無地大法,若先有地大,即爲是無相。”“有相無相中,相則無所住。離有相無相,余處亦不住。”以此類推,依這些觀察量,通過這些推理,能遮破其他五界,也都可以抉擇其無有自性。
這裏要抉擇六界無有自性——空性,但是主要是對虛空進行了遮破,然後以此類推,其他幾個界也同樣能夠抉擇空性。抉擇實有的同時,也抉擇無實有,這是破有邊,同時也在破無邊。《般若燈論》雲:“遮遣本性有,並非言及本性無。于此雖破實有,然不可執爲無實,若言非爲黑,未說即爲白。”這裏主要是遣除本性有,但沒有直接抉擇諸法的本性無,即沒有承許無邊——空;在此處雖然破的是實有,但是也不承許無實。猶如說“不是黑”,但是同時也沒有承認“是白”。同樣,這裏直接破的是實有,但是也沒有承許無實有。雖然直接破的是有邊,但是同時也是在破無邊,也沒有承許無邊。《般若燈論》這部論典是自續派清辨論師所著,他們遮破有邊、無邊、有無邊、非有非無邊的時候,也同樣都會遮破四邊實有。但是自續派抉擇空性的時候,他們在勝義谛中加了一個簡別,所以是有過失的。其實他們最終抉擇遠離四邊或八邊空性的時候,和應成派是一樣的。雖然這裏直接破的是有邊,但是間接也破了無邊。佛護論師在其《佛護論》中講這個觀點時,也是這個意思,《佛護論》雲:“沒有宣說五蘊等不存在,只是遮遣了其本性的存在。”
《叁摩地王經》雲:“謂有無者即二邊,淨與不淨亦爲邊,是故舍棄二邊後,智者亦不住中間”。有也是邊,無也是邊,淨也是邊,不淨(染)也是邊,淨邊和不淨邊主要是輪回與涅槃;智者不墮落有邊,不墮落無邊,不墮落淨邊,也不墮落不淨邊;不僅不住二邊,最終也不住中間。前面已經講過,中觀是直指住中之意,這個“中”也指不墮落有邊無邊等一切邊。這裏講的“智者亦不住中間”,就是也沒有可住的中間,也不住中間,不住任何一個邊當中,這就是中觀。
己叁、呵斥邊執見:
淺智見諸法,若有若無相。是則不能見,滅見安隱法。
“淺”是淺薄。智慧淺薄的人了知諸法的時候,或者墮落有邊,或者墮落無邊,或者執著有相,或者執著無相。一說“有”,就都視爲實有了;一說“空”,就都視爲無有了。真正的智慧是超越的,若是心沒有超越,都是在邊上,都落到了邊上,不可能見到諸法的本性、究竟的實相。
“滅見”指滅除一切見;“安隱法”是指法性真如這個最究竟的果位。“隱”是隱藏。爲什麼說是“隱法”?不爲凡夫所見的緣故。凡夫不可見,他見不到。對凡夫來說是隱秘的、隱藏的,所以叫“安隱法”。
凡夫無法能夠見到諸法究竟的實相。現在也是,一講輪回和因果都視爲實有,都覺得是實實在在存在的。一講無我和空性,就不取舍因果了,認爲什麼都不存在,因果不存在,輪回也不存在,所以不用改變因果,也不用脫離輪回。一講無我、一講空性,就覺得什麼也沒有。以前有一個人聽到了無我和空性的說法,他回到家裏後,捉了一只羊說:“誰在殺?殺誰?怎麼殺?都是空的。”然後就把羊殺了。這就是誤解空性的真理。凡夫見只能見到有相或無相,見到有相就墮落有邊了,見到無相就墮落無邊了,他只能這樣,他無法能夠見到諸法的究竟實相——法性真如,所以就是這樣的。
本品《觀六種品》的講解圓滿結束。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過患敵,
生老病死猶波濤,願度苦海諸有情。
以佛所獲叁身之加持,法性不變真谛之加持,
僧衆不退意樂之加持,如是回向發願悉成就!
達雅塔,班贊哲雅阿瓦波達呢耶所哈!
《《中觀根本慧論》講記(13)觀六種品》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