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陰十魔)
阿難,彼善男子,修叁摩提,行陰盡者,諸世間性[1],幽清擾動,同分生機[2],倏(shū)然隳(huī毀壞)裂,沈細綱紐[3],補特伽羅[4],酬(酬答)業(宿業)深脈(脈絡),感應懸絕[5]。于涅槃天,將大明悟,如雞後(最後的)鳴,瞻顧東方,已有精色。六根虛靜,無複馳逸,內外湛明,入無所入[6]。深達十方,十二種類,受命元由[7]。觀由執元,諸類不召[8]。于十方界,已獲其同[9]。精色不沈,發現幽秘。此則名爲,識陰區宇。若于群召,已獲同中[10],銷磨六(六根)門(門戶的局限),合(合六根爲一根之用)開(開一根爲六根之用)成就,見聞通鄰,互用清淨。十方世界,及與身心,如吠琉璃,內外明徹,名識陰盡。是人則能,超越命濁。觀其所由,罔象虛無[11],顛倒妄想,以爲其本。
[1]諸世間性:諸世間一切有爲生滅之性。
[2] 同分生機:即同生基,指行陰,乃七識種子,此是生滅根元。
[3]沈細綱紐:深沈微細的生機綱紐。
[4] 補特伽qié羅:譯爲數取趣,即中有身。
[5]感應懸絕:業爲感,報爲應,感應,即因果感應。懸絕,即斷絕。
[6] 內外湛明,入無所入:內根外境同歸湛明之一體,內外相盡,能所雙亡,故曰入無所入。
[7]受命元由:感受生命的根本原由,即第八識。
[8]觀由執元,諸類不召:觀見受命元由,執守受生元本令不流逸,則諸類衆生不能再召感他去受生。
[9]已獲其同:已獲證其同一識性,同是唯識,一體變現。
[10]若于群召,已獲同中:若于十二類衆生的果報牽召,已獲證其同體識性中。
[11]罔象虛無:識乃妄覺影明,元無自體,似有非有,似無不無,虛無幻妄。
阿難當知:是善男子,窮諸行空,于識還元,已滅生滅[1],而于寂滅,精妙未圓。能令己身,根隔合開[2],亦與十方,諸類[3]通(通一)覺(見聞覺知),覺知通(通同)脗(wěn吻合),能入圓元[4]。若于所歸,立真常因[5],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因所因[6]執。娑毗迦羅[7],所歸冥谛,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正知)見(正見)。是名第一,立所得心(識陰),成所歸果,違遠圓通[8],背涅槃城,生外道種。
[1] 于識還元,已滅生滅:行盡識現,于八識反本還元,已滅七識遷流生滅之性。
[2]根隔合開:六根之間的隔礙消融,合六根爲一根之用,開一根爲六根之用,但猶未能完全自在成就。
[3]諸類:十二類衆生。
[4]圓元:圓遍十二類衆生的生滅根元,即識陰。
[5] 若于所歸,立真常因:因,依的意思。若于所歸的識陰,妄立爲真常可依住之實境。
[6]因所因:因,指能依之心。所因,指所依之識境。
[7]娑毗pí迦羅:指黃發外道。以我爲能歸,冥谛爲所歸。其所計之冥谛,爲冥然莫辨之境。
[8] 圓通:圓通妙定。
阿難,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于寂滅,精妙未圓。若于所歸,覽爲自體,盡虛空界,十二類內,所有衆生,皆我身中,一類[1]流出,生勝解者,是人則墮,能非能執[2]。摩醯首羅[3],現無邊身,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二,立能爲心,成能事果[4],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大慢天,我遍圓種[5]。
[1] 一類:一類一類。
[2]能非能執:我能生一切衆生,而實非能生一切衆生的妄執。
[3] 摩醯xī首羅:即大自在天,亦即自在天魔,居色界頂天。妄說已經得大自在,自計于身中,能現無邊衆生之身,是能生世界及衆生的始祖,故又名爲大我慢天。
[4] 立能爲心,成能事果:爲,造化。立自計能造化之心,成就自計能成辦造化之事的妄果。
[5]我遍圓種:計執我體周遍虛空,圓含一切的種族。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于寂滅,精妙未圓。若于所歸,有所歸依,自疑身心,從彼流出,十方虛空,鹹其生起,即于都起,所宣流地[1],作真常身,無生滅解。在生滅中,早(提早)計(計執爲)常住,既惑不生,亦迷生滅[2],安住沈迷,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常非常執。計自在天[3],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叁,立因依心[4],成妄計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倒圓[5]種。
[1]即于都起,所宣流地:即于這個一切法都能生起,爲一切法所宣流之地,即識陰。
[2] 既惑不生,亦迷生滅:既不了真如爲不生滅性,亦兼不了識陰猶屬微細生滅,真妄雙迷。
[3] 計自在天:指欲界天頂之波旬魔王。
[4]立因依心:立識陰能生我身心爲因,又計是我歸依處之心。
[5] 倒圓:未得圓滿真心,顛倒妄計爲圓滿,故名倒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于寂滅,精妙未圓。若于所知,知遍圓故[1],因知立解,十方草木,皆稱有情,與人無異。草木爲人,人死還成十方草樹,無擇遍知[2],生勝解者,是人則墮,知無知執[3]。婆吒霰尼[4],執一切覺,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四,計圓知心[5],成虛謬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倒知[6]種。
[1] 若于所知,知遍圓故:若于所觀知的識陰,見其能知之性,周遍圓滿一切法故。
[2]無擇遍知:不揀擇有情無情而認爲遍皆有覺知。
[3] 知無知執:無情有覺知而實無覺知的妄執。
[4]婆吒zhā霰xiàn尼:即婆吒和霰尼,是兩種外道師之名。
[5]計圓知心:計圓遍一切有知爲因心。
[6] 倒知:顛倒計著無情爲有知。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于寂滅,精妙未圓。若于圓融,根(六根)互用中,已得隨順[1],便于圓(圓融)化(化理),一切發生[2],求火光明,樂水清淨,愛風周流,觀塵(指地大)成就,各各崇事(供奉),以此群塵,發作本因[3],立常住解,是人則墮,生無生執[4]。諸迦葉波[5],並婆羅門,勤心役身,事火崇水,求出生死,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五,計著崇事[6],迷心從物,立妄求因,求妄冀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顛(顛倒)化(化理)種。
[1] 已得隨順:識陰盡者,消磨六門,諸根互用,今識陰未盡,則才得隨順而已。
[2] 一切發生:妄計一切諸法,莫不由地、水、火、風四大發生。
[3] 以此群塵,發作本因:以此四大,妄計爲能發生造作一切的本因。
[4]生無生執:四大能生一切萬法,而實不能生的妄執。
[5] 諸迦葉波:總括崇事四大的外道。
[6] 計著崇事:妄計執著四大爲常住,崇拜供奉。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于寂滅,精妙未圓。若于圓明,計明中虛[1],非滅群化[2],以永滅依[3],爲所歸依,生勝解者,是人則墮,歸無歸執[4]。無想天中,諸舜若多[5],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六,圓虛無心,成空亡果[6],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斷滅種。
[1] 若于圓明,計明中虛:若于識陰圓遍湛明心中,妄計圓明中的虛無相以爲究竟地。
[2] 非滅群化:非滅,毀滅。群化,群塵所化的身根與國土。即欲灰身滅土纖塵不立。
[3] 以永滅依:以永滅所依之身根與國土,唯余罔象虛無之識。
[4] 歸無歸執:歸依于識陰圓明中的虛無相,而實無可歸依。
[5]舜若多:意譯爲空,此處指趣于頑空之天衆。
[6] 圓虛無心,成空亡果:于圓明中,以虛無之心爲因,成就空亡之果。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于寂滅,精妙未圓。若于圓常,固身常住[1],同于精(識精)圓(圓明),長(長生)不傾逝,生勝解者,是人則墮,貪非貪執[2]。諸阿斯陀[3],求長命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七,執著命元[4],立固妄因,趣長勞果[5],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妄延(延長壽命)種。
[1] 若于圓常,固身常住:若將識陰妄計爲圓滿常住,又見識爲一身之主,便欲堅固此身,令得常住。
[2]貪非貪執:貪求色身長生不死,而實貪求不到的妄執。
[3]阿斯陀:意譯爲無比,即長壽仙。
[4] 執著命元:執著受命根元的識陰。
[5]立固妄因,趣長勞果:立堅固幻妄色身的妄因,趣向長戀塵勞的妄果。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于寂滅,精妙未圓。觀命互通[1],卻留塵勞,恐其銷盡,便于此際,坐蓮華宮,廣化七珍,多增寶媛(yuàn美女),恣(zì放縱)縱其心,生勝解者,是人則墮,真無真執[2]。吒枳迦羅[3],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八,發邪思因,立熾塵果[4],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天魔種。
[1]觀命互通:觀受命元由,乃是識陰,與諸十二類衆生相互通覺。
[2]真無真執:妄執業識命元爲真實常住,而實非真常。
[3]吒zhā枳zhǐ迦羅:天魔的異名。
[4] 立熾chì塵果:立熾盛的塵勞以爲實果。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于寂滅,精妙未圓。于命明中[1],分別精(精細,指變易生死)粗(粗顯,指分段生死),疏決真僞,因果相酬[2],唯求感應[3],背清淨道,所謂見苦斷集,證滅修道,居滅已休,更不前進,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定性聲聞。諸無聞僧,增上慢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九,圓精應心[4],成趣寂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纏空種。
[1] 于命明中:在對衆生受命的元由已經了然明白之中。
[2]疏決真僞,因果相酬:疏通決擇聖道、外道之真僞。觀世出世間一切法,皆是因果相酬。
[3]唯求感應:只求真感實應,即只求真修實證,速出叁界。
[4]圓精應心:圓滿其易粗爲精,唯求感應之心。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于寂滅,精妙未圓。若于圓融[1],清淨覺明[2],發研深妙,即立涅槃,而不前進,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定性辟支。諸緣(緣覺)獨(獨覺)倫(類,輩),不回心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十,圓覺脗心,成湛明果[3],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覺圓明,不化圓種[4]。
[1] 圓融:即六根互用。
[2] 覺明:即照見受命根元。
[3]圓覺脗wěn心,成湛明果:圓融覺明,與十方諸類衆生覺知通吻,即以悟境爲因心,成就獨覺寂湛之自然慧果;緣覺洞明之究竟無生果。
[4] 生覺圓明,不化圓種:生于獨覺、緣覺兩種果位中,妄計所悟理已圓,所證智已明,不能融化透過所悟所執,空淨圓影,仍爲定性種。
阿難,如是十種禅那,中途成狂,因依迷惑,于未足中,生滿足證。皆是識陰,用心交互,故生斯位。衆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現前,各以所愛,先習迷心,而自休息,將(將此)爲(作爲)畢竟,所歸甯地。自言滿足,無上菩提,大妄語成。外道邪魔,所感業終,墮無間獄。聲聞緣覺,不成增進。汝等存心,秉如來道,將此法門,于我滅後,傳示末世,普令衆生,覺了斯義。無令見魔,自作沈(沈淪)孽,保綏(suí平安)哀(悲憫)救(救濟),銷息邪緣,令其身心,入佛知見,從始成就[1],不遭歧路。
[1] 從始成就:從此爲始成就圓通妙定,直至成佛。
主要參考書目:[宋] 溫陵大師《楞嚴經要解》
[明] 交光大師《楞嚴經正脈疏》
[清] 靈耀大師《首楞嚴經觀心定解》
[清] 通理大師《楞嚴經指掌疏》
圓瑛法師《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宗教文化出版社)
成觀法師《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毘盧出版社)
普明法師《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宗教文化出版社)
宣化上人《楞嚴經五十陰魔淺釋》(上海佛學書局)
《識陰十魔》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