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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一錯,則墮落有分,超升無由

  因果一錯,則墮落有分,超升無由

  因果一法乃世出世間聖人,烹凡煉聖之大冶洪爐。若最初不以因果是究,則通宗通教之後,尚或有錯因果事。因果一錯,則墮落有分,超升無由矣。且勿謂此理淺近而忽之!如來成正覺,衆生墮叁途,皆不出因果之外。

  念佛所重在往生,念之至極,亦能明心見性。非念佛于現世了無所益也。昔明教嵩禅師,日課十萬聲觀音聖號,後于世間經書,悉皆不讀而知。當看《淨土十要》、《淨土聖賢錄》,方可知念佛之妙。而光之蕪(喻雜亂,多指文辭)鈔,屢屢言之。居士謂現世無益者,不但未深體淨宗諸經論,即光鈔亦屬走馬觀燈,未暇詳究耳。律不獨指粗迹而已,若不主敬存誠,即爲犯律。而因果又爲律中綱骨。若人不知因果,及瞞因昧果[1],皆爲違律。念佛之人,舉心動念,常與佛合。則律教禅淨一道齊行矣。(複四川謝誠明居士書)

  [1] 瞞因昧果:隱瞞因果。

  學佛之人,先以知因果慎獨上下手。既能慎獨,則邪念自清,何至有所不如法處?若有,則當力令斷滅,方爲真實行履。否則學在一邊,行在一邊,知見愈高,行履愈下。此今學佛自稱通家者之貼骨大瘡。(複陳伯達居士書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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