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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者言教 第二十課(十二)初行者不可輕視有相定

  聖者言教 第二十課(十二)初行者不可輕視有相定

  【如母親救護水、火、險地等一切傷害般,勝士上師救護一切外輪回惡趣,內自私作意,尤其一切有相怖畏,令我等獲得無上解脫果位,故爲救護一切傷害之恩德。】

  要救護一切衆生,首先要從外輪回惡趣當中超越。要知道,輪回惡趣只是一種現象,它的根源是貪嗔癡,因此必須斷除貪嗔癡。如今我們無論修學什麼法門,實際上都在講解如何對治貪嗔癡。

  如何理解“一切有相怖畏”呢?我們說過,初次開始修法期間,內心必須有所緣。但只要有所緣,內心就會因此産生不同的情緒,這就是一種怖畏,一種恐懼。也就是說,它是一種煩惱。既然這些情緒煩惱都是依相而生,而我們最終講解心的本性時要超越一切有相怖畏,爲何現前還要樹立一個所緣之相呢?

  要記住,雖然一切相是情緒煩惱的起因,但我們不能在初次修法期間就將它擱置一旁去求學無相,因爲我們做不到。如同七八個月的嬰兒只能爬行,我們不能認爲人應該站立行走,就要求他們也站起來走。實際上,嬰兒在爬的過程中,正在增長力量,待一切成熟,就可以站起來走了。如同這個道理般,我們初次修學禅定時需要一個所緣的對境。雖然內心緣于某個外相之上,可能會産生一些煩惱,但我們不得不靠它來成辦更高的境界。因此,初次修法不能把有相擱置一旁。

  站在了義的立場上,凡是有相的一切都稱之爲怖畏,所以要獲得無上解脫果位,從一切怖畏中超越,必須斷除一切有相。但是初次修法期間,尚需依靠有相而成辦無相。這是站在不同的立場之中講解。也就是說,初次修法時,不能把有相當作怖畏,而要從它開始入手。後期見解稍微高一點的時候,有相即爲怖畏之因。明白這些道理,對于次第修行者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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