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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四百論講記(六十九)

  中觀四百論講記(六十九)

  現在正在講“于空宗無害且有能立之理”。前面已經講了兩科,即“立能立因相”與“說所立空性之相”,接下來講第叁科。

  己叁、抉擇無二大勝義

  

若真離有無,何緣言俗有,

  

汝本宗亦爾,致難複何爲。

  頌文直解

  如果是這樣,即從色乃至一切智智之間的諸法,無有任何有、無的戲論,則正在被觀察的法,爲何說有有、無的體性呢?如果你宗也舍離二邊,即應承許上述之義爲合理,爲何還耽著實事自宗而興難呢?

  釋義

  本頌第一句承接上頌,指出諸法遠離有無的戲論;第二句得出無有世俗的結論;由此在後兩句指出對方問難不合理。

  “若真離有無”:前一偈頌中說,萬法中乃至極微塵的實有都不存在,如此也就不存在無萬法的狀態,所以說萬法遠離了有與無的戲論。

  “何緣言俗有”:那爲何還說有熱的火、冷的冰等等的世俗自性呢?因爲都遠離了有與無的戲論。

  “汝本宗亦爾”:對于前面的破析,你們如果跟隨理智的話,也不得不承許。

  “致難複何爲”:那爲什麼還執法爲實有,而對中觀宗興起問難呢?應該放下實有的執著才對。

  接下來聖天菩薩闡述在法界真實性中,沒有冷、熱等的差別相:

  

諸法無體性,不應有差別,

  

諸物上共見,彼即無差別。

  (唐譯:

  

諸法若都無,差別應非有,

  

執諸法皆有,差別亦應無。)

  頌文直解

  世間與出世間的一切諸法,無有自性的戲論,所以在法界真實性中,不應有絲毫的差別。就像虛空,在諸物上都可共見,但是諸物上的虛空,都沒有任何差別。

  (唐譯:如果一切法都無實性,則世間的一切因果差別,比如從眼根生起眼識等,都應無有,因爲“無”沒有任何差別。而如果一切法都具有同樣“有”性,則世間的一切因果,也都應無差別,因爲“有”性沒有差別故。)

  釋義

  本頌前兩句闡述諸法沒有差別,後兩句用譬喻說明。

  “諸法無體性”:這是前面以各種因進行觀察後,得出的結論。

  “不應有差別”:因此在法界真實性中,就不應該有絲毫的差別。這個差別是什麼呢?就是大家以正常的五根識取到的色、聲、香、味、觸這些境,以及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等等世俗中不錯亂的因果規律。這些差別相,雖然在衆生的無明妄識中無欺而存在,但全都是無明所變現的幻相,並不真實存在,因此在法界真實性中,並沒有這些差別相。

  “諸物上共見”:無體性的諸法就像虛空。虛空在各個物體中都可以見到,小到瓶子中的小空間,大到城市上的虛空等等,在每個法上,都可以見到有虛空的存在。大家要知道的是,這裏說見虛空,只是一種隨俗的說法,實際上虛空並不是見到的,而是人們根據周邊的物體形狀,在第六意識中構想出來的。

  “彼即無差別”:但是這些虛空並沒有差別。人們可以根據不同物體的形狀,勾勒出不同形狀的虛空,但是不管是瓶子裏的小空間,還是城市上的廣大虛空,就虛空本身來說,沒有任何差別。這樣就可以清楚地知道,無體性的諸法也都沒有差別。《入中論》中也說:“如器有異空無別,諸法雖別性無差。”

  前面已經闡明了空宗無可辯駁,並且有充分的能立,接下來再對實事宗進行觀察,指出他們的觀點不但無法立足,並且沒有能立的依據。

  戊二、于實事宗有害且無能立之理分二:一、總說無破因及能立之理;二、別說實事自宗無能立之理。

  首先總說實事宗既沒有破空宗的因,也沒有安立自宗的能立;然後再對實事宗沒有安立自宗的能立專門進行別說。

  己一、總說無破因及能立之理

  

無故于他宗,不能答難者,

  

他因破自宗,何故不自立。

  (唐譯:

  

若謂法非有,無能破有因,

  

破有因已明,汝宗何不立。)

  難詞釋義

  他宗:指中觀空宗。

  他因:指中觀宗的正理。

  自宗:指實事宗。

  頌文直解

  實事師說:按照空宗不承認任何法的觀點,實事師無法對空宗的問難進行答複。(中觀師回答說:)那麼就按照實事宗承認有自性的觀點來說,實事師對前面已經闡明的破有的理,爲何不進行答複,而建立起你的自宗呢?

  (唐譯:如果說因爲諸法性、相都無,所以沒有能破有的因,這是智慧極爲低劣的表現。能破有的因,前面已經作了廣泛地闡明,爲何還說非有?如果不能接受能破有的因,那你爲何不立因來證明有呢?)

  釋義

  本頌前兩句引述他宗觀點,後兩句用根據相同應成因進行遮破。

  “無故于他宗,不能答難者”:實事師認爲,既然中觀宗認爲諸法無體性,這樣沒有了諸法,實事師拿什麼來答複?沒有了口,實事師又怎麼能說話?他們認爲既然空,就什麼也不能做,因此實事師對中觀師的問難,不能做出任何的回答。

  實事師因爲心中還沒有放下實執,仍然把空錯誤地理解成撥無一切“實有”法的斷滅,所以才有這樣的辯護。對此聖天菩薩回答說:“他因破自宗,何故不自立。”既然實事師認爲只有在承認萬法實有的前提下,才能進行問難與答難,那麼對于前面中觀師破有的中觀正理,你爲什麼不進行回答,並用正理建立起你實事自宗的有呢?

  這時實事師又以破因易得進行辯護,對此聖天菩薩指出中觀師能破除萬法的實有之義,實事師卻不能破除萬法的真空之義。

  

說破因易得,是世俗虛言,

  

汝何緣不能,遮破真空義。

  頌文直解

  雖然世俗中有破因易得,立因難得,既然這樣,那你爲何遮破不了真空之義呢?

  釋義

  本頌前兩句引述對方的觀點,後兩句以根據相同應成因進行遮破。

  “說破因易得,是世俗虛言”:這是實事師引用民間俗語,來爲自己開脫。意思是,你中觀師只是遮破,而遮破遠比建立容易。言下之意是,雖然你作了全面的遮破,但是這並不代表實有沒有道理。

  聖天菩薩于是用相同的根據回答說:“汝何緣不能,遮破真空義。”意思是既然遮破容易,那爲何不見你有任何合理的根據,遮破諸法無體性的真空之義呢?

  己二、別說實事自宗無能立之理

  此處聖天菩薩指出實事師在缺乏能立的情況下,安立有萬法的所立,並不應理:

  

有名诠法有,謂法實非無,

  

無名表法無,法實應非有。

  頌文直解

  在觀察後,發現實事師沒有任何能立之理。如果這時你仍然堅持真實中諸法“有”的話,那麼中觀師也可以僅僅憑口說諸法“無”,就能建立諸法無體性了。

  釋義

  本頌前兩句引述對方觀點,後兩句用根據相同應成因進行遮破。

  “有名诠法有,謂法實非無”:實事師關于諸法實有的能立,全都被推翻了,但是心中對實有的執著仍然很頑固,放不下來。這兩句藏文的字面翻譯是:“若僅說法有,法即真實有。”

  聖天菩薩用同等理進行遮破:“無名表法無,法實應非有。”也就是,沒有能立之理,僅憑口說就能成立一切法有的所立的話,那麼同樣地,中觀師只要口說法無,也能成立諸法爲無了。但實事師對此顯然無法接受,因此,實事師也不能僅憑口說,就認定諸法爲實有。這兩句藏文的字面翻譯是:“則僅說法無,法爲何非無?”

  這也說明,破除執著並不是一件非常輕松的事情。大家也可能一樣,雖然聞思空性到現在,道理上已經接受了諸法爲空,但是心中的實執,依然隱藏得很深很深。比如心中一想個東西,口裏一說個東西,都會直接把它們當做實有法,而忘記了那些中觀的能立與所立。這就要在獲得聞慧、思慧之後,反複地循著中觀正理,進行串習、修持。只有這樣,才能消磨千萬劫以來積累起來的實執習氣,一段時間後,無論起心動念、開口說話,都能直接與空性相應了。

  實事師接著又從諸法的名稱上提出了問題。

  

由名解法有,遂謂法非無,

  

因名知法無,應信法非有。

  頌文直解

  又從能诠而言,如果由于聽到法的各種名稱,就認爲這些法實有,因此認爲這些法不可能是無,那麼當說這些法“無”的時候,也應該理解爲無,而認爲諸法非有。

  釋義

  本頌前兩句引述實事師觀點,後兩句用根據相同應成因進行遮破。

  “由名解法有,遂謂法非無”:實事師認爲,依實有法,而生實有名,又依實有名,而生實有解。所以既然有瓶子、柱子、人等等的各種名稱,就表明必定有這些實有法的存在。

  “因名知法無,應信法非有。”如果僅由名稱,就能成立一個法的話,那麼法上加一個“無”,就應該表明沒有這些法。比如無瓶子,表明沒有瓶子;無柱子,表明沒有柱子;諸法無體性,就表明一切法都不真實存在。實事師肯定不能接受這個結果,因此,以名稱而執有實有法,也不能成立。

  實際上諸法的名稱,並不是依實有存在的法而取,而是隨意而取,因此不能以名稱來證明有實有法的存在。譬如,對一個短壽的人,可以取名爲長壽;對一個凡夫可以取名爲佛。現在很多地方見到男的稱呼爲老板,見到女的稱呼爲美女,有許多這樣隨意取名的例子。這都充分說明了諸法的名稱根本不能代表實有。

  這一頌是從能诠方面闡述,接下來一頌是從所诠方面闡述。

  

若由世間說,皆世間有者,

  

諸法有自性,何成世間有。

  (唐譯:

  

諸世間可說,皆是假非真,

  

離世俗名言,乃是真非假。)

  難詞釋義

  世間說:世間人說。

  頌文直解

  又如果從所诠來說,因爲世間人說有的緣故,內外諸法在世間中就有自性的話,那麼法的自性即是勝義,這就成了勝義有,怎麼還是世間世俗中有呢?

  (唐譯:世間言說都是隨自心,爲了共同交流的需要而假想安立的。法如果可說,必定是假非真,如果非假是真,必定離世俗名言,不可言說。)

  釋義

  本頌前兩句引述實事師的觀點,後兩句進行遮破。

  “若由世間說,皆世間有者”:實事師認爲世間人的言說,代表在世間中有真實的自性。這一句和前一頌的“由名解法有,遂謂法非無”的意思相同。

  “諸法有自性,何成世間有”:諸法只要有自性,這個自性即是究竟的勝義法。這樣就成了凡世間所說的,都是勝義法,而沒有世俗法了,這是實事師也不能接受的。因爲在實事宗裏,無論是外道的勝論派、數論派,還是內道的有部、經部、唯識,都分了二谛,認爲世俗法與勝義法不能混淆。由此可見“若由世間說,皆世間有者”是錯誤的,也就是說,世間所說的,都是隨意安立的虛幻法,並沒有真實的自性。

  接下來對“攝所诠義之要義”進行總結。

  丁叁、攝如是宣說之成就義分二:一、攝離邊大空之義;二、明于離邊中觀之義離過。

  戊一、攝離邊大空之義分叁:一、明所立爲離邊;二、明能立爲無自性;叁、明遮遣所破戲邊。

  己一、明所立爲離邊

  實事師想:諸法被遮遣後,不就墮于斷滅的無邊了嗎?事實並非如此。聖天菩薩回答說:

  

謗諸法爲無,可墮于無見,

  

唯蠲諸妄執,如何說墮無。

  難詞釋義

  蠲:遣除的意思。

  頌文直解

  明明現見了諸法,卻強說他們不能被見到,這樣誹謗諸法爲無,才會墮入于斷滅的無見。而只是從遣除妄執的角度,如何能說這是墮于惡見呢?

  釋義

  本頌前兩句闡明了什麼才是墮于無見,後兩句闡明中觀宗無此過失。

  “謗諸法爲無,可墮于無見”:比如將無患根識所取的境,說成在無患根識前都不存在,這樣誹謗諸法爲無,就是墮于斷滅的無見。

  “唯蠲諸妄執,如何說墮無”:中觀空宗並非如此,只是遣除凡夫心中顛倒的妄執,雖然無患根識與境都是妄執所現,但是並不否定無患根識能取到境,這樣怎麼能說是墮于無見呢?

  

由無有性故,無性亦非有,

  

有性既非有,無性依何立。

  (唐譯:

  

有非真有故,無亦非真無,

  

既無有真無,何有于真有。)

  頌文直解

  由于沒有有性之故,無性也不可能有。原因是,沒有所依的有性,那麼用來否定它的無性依什麼而建立呢?

  (唐譯:有並非是真實有,因此無也並非是真實無,既然沒有真實的無,也就沒有真實的有。)

  釋義

  本頌前兩句指出無性並不存在,後兩句解釋無性不存在的理由。

  “由無有性故,無性亦非有”:就像在《入菩薩行·般若品》中所說的那樣:“未觸所觀事,不取彼事無。”在究竟實相大勝義前,則包括無患根識與其所取的境在內的所有有事戲論,連微塵許也不存在,由此也不會有與彼之相反的無事。

  “有性既非有,無性依何立”:因爲有性是所依,無性是能依,沒有了所依的事,遮彼的無事就完全沒有成立的可能。

  有、無這些觀待法,都是分別心安立起來的,也就是分別心增益出來的。在真實的本性上,根本沒有這樣的戲論存在,不但有性不存在,無性也無法安立,不但不空的法不存在,包括空也都不存在,遠離了一切的戲論。

  

《中觀四百論講記(六十九)》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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