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己與寬人
修行人要讓衆生有解釋的機會忏悔的余地,不要咄咄逼人。
就像如果一位出家人犯了戒律,或在家居士過去曾造了很多殺業,甚至毀謗叁寶,學佛的人都應以慈悲關懷的心來原諒及開導他。
所有罪業中最嚴重的莫過于“毀謗叁寶”,一般人不學佛、不相信佛法,因爲因緣未至,當然無可厚非,但也請千萬不要破壞佛經、毀壞佛像。
有一次我到左營幫人助念,結果一接近死者,全身就起疙瘩;因爲他的死相很難看。當我爲他加持時,心裏面總是不太對勁,想其中必有緣故。一問才知道,原來他太太以前學佛,常到護國寺聽經,先生因不贊成她學佛,就將家中的經書燒毀,海青剪破。
我們無法與佛法結緣,不相信佛法,這倒還無所謂,但千千萬萬別燒佛像、毀經書啊!
世俗也常說:“做人不要做得太絕,要留後路給別人”。
人大都是嚴以律他、寬以待已;即使本身犯錯,也會想盡各種方法來寬恕自己的罪過,這恰與弘一大師“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的修持完全違背。
此外,切記勿在衆人面前公開談論他人的隱私,因爲人人皆有自尊心,揭人之短、傳人是非,是很沒有道德的。
事實上,不造口業,自己才是最大的受惠者。
佛陀說:“要原諒別人的過失,因爲我們是由業力而來的衆生。”嚴以律己,精進辦道,不談論他人的是、非、對、錯,這才是真正的修行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