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二十、廿一課 綜合指要
1.
當我未學佛時,也懷疑到:爲什麼每人的性情,各有不同?有的凶暴,有的純良,有的狡詐,有的者實,有的好靜,有的好動,有的驕傲,有節謙恭,有節奢侈,有節儉吝。類此者說不能盡,這是從那裏來的?及至讀法相宗經論,才知上述的種種不同,都是往世習氣殘存所致。怪不得俗語有:「江山容易改,又性最難移」的感歎了。習氣的排除,只有靠修持節力量,使之或伏或斷。伏者如以石壓草,使不得發,然而根若不拔,終不徹底,斷者如連根拔去,禍患盡除。娑婆世界環境惡濁,不但斷不容易,就是伏,恐怕也很艱難,所以當往生佛國,換一個清淨環境,慢慢隊伍遣,才有辦法也。
2.
轉識所成的智,其命名皆有意義,不容混亂。前五識只是五種工具,此類工具,在未轉前,慣作幫凶,作給使,及至轉後,就能反過來,作般肱輔佐道業,令所作皆成,故名成所作。第六識未轉前,盡在六塵境界上。橫生分別,起諸妄想計度,及至轉後,就能反過來,觀察法門差別,和衆生根器,應病予藥,故名妙觀察。第七識未轉前,不斷的執我,我相既生,染汙繼起,及至轉後,就能反過來,人我不分,自他等視,故名平等性。第八識未轉前,爲受薰持種,藏垢納汙之總彙,及至轉後,離有漏雜染之法,就能反過來,寂照無邊,一切衆生刹土,皆于中現,故名大圓鏡。
3.
小乘無常、苦、空、無我、不淨的教義,和大乘常、樂、我、淨、不空的教義,自表面上看,完全相反,倘若把它詳細研究了一下,就會發覺,不但沒有相反,沒有沖突,而且還是整套的。蓋小乘言其外來,大乘言其本有。外來的不管什麼來西,乃至這一具肉體,這一套山河房舍,都是無常、苦、空、無我、不淨,終須捐棄幻滅。盡虛空界,惟有舟性是本有的,這東西從無始來,就是常、樂、我、淨、不空。言無常者,目的就是要證這個常,言空者,目的就是要證這個不空,余可類推。今試以浮雲掩月爲喻,浮雲是無常,乃至不淨的,吹散浮雲,現出明月、這才見到了常、樂、我、淨、不空的物事。十八界都是浮雲,自家不生不滅的佛性,才是明月,不遣去虛幻的浮雲,就見不到真實的明月。學者明白了這道理之後,對于大小乘教義,自然會全盤接受,而泯滅明戶之見了。
4.
衆生認四大假身爲真實,這就名爲:以無常爲常,以苦爲樂,以無我爲我,以不淨爲淨。另一方面,不相信有佛性,認佛性爲虛無缥渺,這就名爲以常爲無常,以樂爲苦,以我爲無我,以淨爲不淨,合起來名爲八倒。阿羅漢證涅槃,未見佛性,但破前四倒,菩薩既證涅槃,又見佛性,才破盡這八倒,親證中道實相。
5.
涅槃與大涅槃的性質,有所不同。控狹義的涅槃,是斷除煩惱,不起惑業,灰心滅智,始終不生作用,這是小乘涅槃的情狀,說起廣義的大般涅槃,就不同了,諸佛法身,在湛然寂滅之中,爲了有悲願加持的緣故,能變化無量應身,示現八相成道。或創造佛國,廣度衆生,具叁身四智,五眼六通,所以體用俱備,這是大乘涅槃的情狀。
6.
簡單說一句:每一如來都應到了一切衆生,悉皆成佛時,然後才永入涅槃。經中說「烏枭同棲,蛇鼠狼同穴,如親兄弟,………」這不過是譬喻語,不宜固執。因爲有了烏枭蛇鼠狼,則畜生道尚存,縱使能和好相處,如來也決不會棄而不度,自入涅槃。
7.
佛應身雖然相好尊嚴,然而必有涅槃時,叁藏法寶,雖然甚深微妙,然而必有滅沒時。這都是說明:有生終必滅,有形終必壞,既落形質,而欲求長生,便是矛盾而不可能。所幸形雖屢換,而性長存,所以千佛下生,能維慧燈于不斷。但是,修佛法也要看因緣,萬一像前人所說:「佛昔住世,我尚沈淪,今得人身,佛已滅度。」人身與佛法,演捉迷藏,那又怎麼辦?像今時叁藏典籍,悉在人間,然而肯下工夫研讀者有幾人?肯依教修持者有幾人?淪入外教外道,或不信叁寶,毀謗佛法者,又有幾人?可知修道並不是簡單。願佛明弟子,趕快趁佛法未滅,身體健康時,修一日是一日,讀李後主「別時容易見時難」詞句,我于佛法,亦有同感。
8.
對于身體,應當作兩種觀法,一者,所有貪食好色,講究享受的都是他,結果爲了他,而造種種惡業,墮入叁惡道,所以應把他當作毒蛇觀。二者,自擇法行持,乃至修因得果,都要借重這身口意叁業,才會成功,否則就沒有辦法斷惑證實,所以應把他當作珍寶觀。說明白一點:同是這一具身軀,若用之于作惡,則其害烈于毒蛇,若用之于行善修道,則其利逾于珍寶,何去何從,是在行人自擇耳。
9.
小妄語所欺騙的對象,是普通人,假令罪惡達于極點,亦不過斷人性命。但大妄語則未證謂證,未得謂得,其所欺騙的對象,是修道人,從其言而行,能斷人慧命。性命關系一世,慧命則關系無量世,故大妄語之罪,大于小妄語,必入無間地獄。今之外道,皆犯此罪,彼自謂愚弄他人,實則害及自己。
10. 欲聞下半偈,竟肯犧牲性命以求之,這真使面對經論,而不肯讀者愧死。聞偈開悟,則千萬世之慧命已生,
縱斷送此一世殘年,亦何足惜。此乃深知死後還有後世,後世的安危,皆關系于今世,才能下此決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