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叁課 叁論宗 (二)
四、二谛
此宗立谛,以诠一切的言教,二谛者:一爲真谛,二爲俗谛 (1)。真谛指中道實相的理體,泯一切法,故言語道斷,心行處滅。經論中,若說無修無證,無智無得,離性離相,無所有,畢竟空,這都是順真谛而說。俗過于指森羅萬像的作用,立一切法,故聖凡大小等,差別曆然。經論中,若說四谛、十二因緣、六度、善當行、惡當止,如是因,如是果,有涅槃可趣,有佛道可成,這都是順俗谛而說。若無真谛,則陷于有爲,與自性寂滅之理不合,在法義上,顯然有不究竟處,所以不壞假名,而說實相。若無俗谛,則陷于斷滅,與方便生之度旨又不合,在施設上,顯然有不圓滿處,所以不動真際,而建諸法。基于上述理由,本宗乃立二谛,以包括如來言教,如中論偈說:「諸佛依二谛,爲衆生說法,一以世俗谛,二第一義谛。」是也。于此可知:二谛必相資爲用,偏于真,或偏于俗,皆不可也。
五、八不中道
破邪顯正,既是本宗綱領,但諸邪妄,無量無數,其見解皆不合中道,概括言之,不出八類,即生、滅、斷、常、一、異、來、去是也。惟是真如理體,皆離此八邊,本宗因之立八不法門,如中論說:「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 (2),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這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出,即所謂八不中道也。惟是,真體離言絕相,凡有所立,皆不契中,所以若就廣義言之,當破者實不止八類,不論任何執著,皆名爲邪,皆在當破之列,不但執生執滅,執常執斷等也。
六、依俗過于立五十二行證位
本宗是依諸部般若經中的「無所得」「緣起性空」(3)而成一宗,故不立一法,有無俱破,直顯緣起中道(4)。這無得正觀,就是根本智 (5),親證二空真如 (6),能所雙亡 (7) 的境界,雖然如此,但是,本宗論成佛之義,卻有真俗二種的說法,就真谛言之,一切有情,本來是佛,無迷無悟,湛然寂滅。舍此之外,若說別有佛道可成者,即是頭上安頭 (8),成爲戲論。但若就俗谛言之,則迷之與悟,截然不同,衆生由迷至悟,仍然須修行,而後證果,乃至證得無上正覺,須經五一二位,不能躐等,今將行證程序,列表于下:
七、正破四執
依于上述諸義故,可知本宗對于外道邪見,則用八不正觀破之,對于毗昙執有,則用緣起性空破之,對于成實執空,則用二藏叁*輪,及俗谛五十二位破之,對于大乘行者有所得見,則用無所得破之,使其悉歸中道,這便是破邪顯正,應病予藥的大作用。
【注釋】
(1) 詳中級第十八課注一、二。
(2) 見初級第叁十六課注六。
(3)
一切事物,待緣而起,則事物的自身,乃各種條件,和合而生,並無獨立的自性,所以說緣起性空。
(4) 緣起即性空,性空而能緣起,這即是中道義,中道即般若無分別慧,也名無所得智。
(5)
又名如理智,無分別智、正智、真智等。因別于後得智而言,故名根本智,爲其能生一切法樂,出一切功德大悲之根本故也。此智不依于心,不緣外境,了一切境,皆即真如,故能符合真理,無能緣所緣的差別。
(6) 二乘聖者,悟人我空無之理,名人空、或我空、或生空、悟後所證的真如境界,即我空真如。菩薩悟法空之理,悟後所證的真如境界,即法空真如,合稱爲二空真如。
(7)
二法對待之時,主動之法名爲能,例如能見能作等,被動之法名爲所,例如所見所作等,簡稱能所。
(8)
喻事之重複也。如人本來已有頭,若在頭上再安上一個頭,豈不是多余,而無此必要。
(9)
伏者製伏,斷者斷絕,製伏惑業,使其一時不起,名爲伏,斷絕惑種,使之畢竟不生,名爲斷。四住地是二界的見思煩惱,見十一課注五。
(10)
初入時之心,名爲初心。
(11) 重字讀平聲,每一地皆有其無明,故十地有十重無明。
【習題】
(一) 經論中,何種語句,是順真谛而說?何種語句,是順俗谛于而說?試舉例證明之。
(二) 諸佛依二谛,爲衆生說法,有何偈爲證?試寫出之。
(叁) 八不中道,是那八不?
(四) 何謂「緣起性空」?
(五) 解釋:一、根本智,二、二空真如,叁、能所,四、伏斷。
(六) 列出五十二位,聖賢程序表,包括伏斷四住地,及十重無明。